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彭树彬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反诉是民事诉讼中一项制度,是起诉的对称。由于民事纠纷的复杂性,有的被告人在应诉过程中,不仅对原告人的起诉请求进行有理有据的辩驳,也会通过法院对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诉是近几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之一,其焦点是反诉的特征、反诉的条件、在二审程序中能否提出和审理反诉问题。本文就这三个问题谈些浅见。 相似文献
2.
第三人反诉区别于传统的反诉制度,其意指在原告诉被告的本诉中,本诉的被告利用反诉的形式单独对原告以外的第三人提出诉讼,并将其纳入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其核心价值在于,将诉讼第三人制度同传统反诉制度相结合,在对传统反诉主客观范围进行扩张解释的基础上,类推解释适用反诉制度,以此解决诉讼第三人制度的问题。法国、德国在立法上或实务中,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了第三人反诉制度的合法性。在参照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我国第三人反诉制度构建基础的考察,文章认为我国实有必要建立第三人反诉制度,以此拓宽第三人诉讼参与的渠道并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 相似文献
3.
卢少军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0(4):29-32
就反诉制度而言,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不够完善,缺乏其必要的规范性。法学界对反诉制度进行了广泛研究,但在诸多问题存有分歧。反诉的主体范围虽有扩大的趋势,但反诉的主体还应是特定的;反诉从性质上说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诉”;反诉不同于反驳,二者具有质的区别;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应适用调解原则。 相似文献
4.
黄伟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4(2):167-173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依当事人要求适用刑罚”的特殊程序.该程序具有与普通法的辩诉交易类似之处.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适用减轻的刑罚.但是,它又具有自己的特点.在该程序的适用过程中,可以不需要控辩双方达成一致,甚至可以只根据被告人单方请求适用;法官在适用该程序中具有更大的主动性,他通过对有关情况的审查,作出最后判决;当事人只能对刑罚适用提出自己的请求,不能对定罪问题进行讨论;刑罚的减轻有明确的法定幅度,等等.这些特点,充分反映了意大利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融合的特色.这也是其追求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5.
杨光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6):85-88
保险费的交付义务可否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是一个颇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分别从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两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交付在性质上与一般债务相同,所以由任意第三人代付保险费也应为事理所允许;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 相似文献
6.
陈志辉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3):72-76
离婚诉讼中能否提起反诉,我国立法未予以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之持否定态度,理论上也未见有相关论述.但离婚诉讼中的反诉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离婚诉讼的诉讼标的理论也使得离婚诉讼中的反诉有了存在的理论基础.在对离婚诉讼中的反诉作了肯定后,文章还对离婚诉讼中反诉的相关问题作了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诉讼主体资格、赔偿范围进行探讨后,认为: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原告人、被告人并非仅限于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而从广义去理解,更符合我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实质和精神;人检察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地位界定为法律监督者身份;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体损害赔偿,而且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8.
张磊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9)
被告人认罪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普遍存在,律师在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的案件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笔者认为,转变观念,加强控辩合作与接受转变、实施证据开示是更好地发挥律师在该程序中作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较为可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9.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发轫于英国法,目前世界各国均在司法实践中以判例的形式确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我国现行<合同法>却将原讨论稿中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有关规定删除,本文认为这并非对此项制度的否认,而主要是因为这一制度仍有诸多问题急待厘清. 相似文献
10.
实务中流行一种观点:劳动争议案件和离婚案件中毋须反诉.其基本观点是:这两类案件中的被告不需要提出反诉,但其关于纠纷解决的"权利主张"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一道被同等对待和裁判.质言之,这两类案件中不需要反诉,也不存在反诉.文章首先厘清了需不需要反诉与能不能反诉这两个概念,接着应用不诉不理、禁止无诉之判的民诉基本法理,并援引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及国内司法实务的通常做法,对上述观点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质疑,文章最后探讨了上述观点的可能成因,认为司法实务中任何良好初衷的施行都不宜轻易突破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1.
王锐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5)
反诉是诉讼法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的民事、刑事诉讼法,本文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民事诉讼中关于反诉的概念与性质以及提起反诉的条件与程序、反诉的法庭审理程序、刑事诉讼中如何提起反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民事案件进入第二审后可以提起反诉,对反诉不能提起再反诉 相似文献
12.
徐金姝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3,(1):108-114
通说认为,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上的“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对该他人请求返还”的原则。该原则基于“以手护手”(Hand mass Hand Wahren)观念,侧重于保护交易安全。任意将财产交付他人,仅能向其相对人请求返还,如该他人将财产让与第三人时,除得对相对人请求赔偿损害或其他权利外,不得对第三人请求返还。其原因在于. 相似文献
13.
兰耀军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1):125-131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借鉴德国的做法,我国应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动产抵押公示方式选择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生国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5(2):162-167
动产抵押担保是对传统抵押只能设定在不动产上理论的突破 ,其固有的缺陷在于因不移转占有而欠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在法律技术上应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登记对抗的效力在于动产抵押担保 ,非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已经登记 ,即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登记效力的时间限制上 ,其期间既非时效期间 ,也非除斥期间 ,而是对抗期间 ;在登记的空间效力上 ,应实行“地方统一登记 ,全国微机联网 ,效力及于全国”;登记具有对抗力 ,而不具公信力 相似文献
15.
庞小菊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0,31(2):79-83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因其诉讼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同而被认为离婚反诉不能成立。实际上,在《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后,允许被告提出离婚反诉已成为保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诉权的必要制度。基于离婚诉讼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对离婚诉权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被告不论有无与原告不同的离婚理由,均应有权提出离婚反诉而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但被告反诉离婚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无受理的必要;法院对于离婚反诉应与离婚本诉合并审理,合一裁判。 相似文献
16.
逻辑的断裂:善意取得存在的合理性质疑——兼评《物权法》第106条-108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清林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0(3)
善意取得作为原始取得是学界的通说.古罗马法关于物权取得的"任何人不得处分大于其权利"的原则与现代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原则的冲突是其根源.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关键点在于对处分权认定视角的不同才导致善意取得制度逻辑的断裂.在此基础上认定,应当从善意第三人视角去认定权利,并以之作为法律认定权利的标准,认为善意取得作为原始取得是不合理的,它应当是继受取得.最后对<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了评价. 相似文献
17.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6,(5):61-67
在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中,登记对抗主义应采不完全物权变动说。第三人可分为未经登记绝对可对抗的第三人与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善意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未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概括继承人以外的取得所有权之人、取得限制物权之人、租赁权人、破产债权人、强制执行债权人及参与分配债权人等。"善意"仅指"不知道",不应包括"不应当知道"。 相似文献
18.
郑世保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1):79-82
被告的离婚请求具有独立性,构成独立的诉且系反诉,该反诉属于强制性反诉,区别于与一般的反诉。我国台湾地区及日本等地对离婚反诉的独立性、被告离婚请求的反诉性、时效问题等的规定虽不尽相同,但对我国《婚姻法》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借鉴意义。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欠妥,应以预备之诉的方式解决离婚诉讼的损害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9.
独步涛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3)
文章立足于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现状,从其理论来源、法理本质等方面着手,研究和归纳了当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构成要件与责任承担方式.并采用法理分析和立法比较的方法,对《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之补充赔偿责任予以探讨,提出了第三人侵权并不绝对中断安全保障义务人与被害人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损害赔偿应按份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不得事后再对第三人进行追偿等观点. 相似文献
20.
反诉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在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中都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各国法律确立反诉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以及避免本诉与反诉的裁判相矛盾。由于各国民事诉讼法典对反诉制度的规定很不一致,各国法学家对反诉制度的认识也很有分歧,所以给民事诉讼实践和理论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适应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需要,我们试图就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几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