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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人口实现有效控制的同时也导致失独家庭的产生。中央与地方政府针对失独问题进行了扶助政策探索。通过对广东省21个市失独家庭经济扶助政策进行梳理与比较,发现其存在着扶助保障水平低、空间差异显著、扶助覆盖范围窄、扶助责任主体和扶助内容单一等诸多弊病。因而,广东省各级政府亟需采取提高扶助保障水平、缩小空间差距、扩宽扶助范围、促进扶助责任主体多元化和扶助内容多样性等措施来保障各市失独家庭权利与利益,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相似文献   

2.
代孕生育从诞生之初就饱受争议,我国通过部门规章禁止代孕生育,但是实践中代孕生育多有发生,并引发诸多矛盾纠纷。承认代孕生育的合法性实质上是赋予代孕母自由选择的权利,代孕生育是否侵犯代孕母的尊严应当由代孕母自己作出判断,代孕生育本身并不会侵犯代孕母的尊严。生育权的存在为代孕生育的合法性提供了可能性,夫妻一方不孕不育,另一方的生育权也可能难以实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有必要承认代孕生育的合法性,以便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育权,保障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解决我国面临的人口问题。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失独群体数量的增加以及年龄的增长,其面临的养老困境也逐渐凸显,而现行失独群体扶助模式存在扶助主体单一、缺乏科学分类扶助等缺陷。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养老服务有着较长历史的制度体系,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孤寡老人照顾模式,在服务类似我国失独群体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借鉴其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分类提供服务的老年人社区照顾模式经验,构建我国失独群体“社区+”精准扶助模式,期望通过采取完善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加强政府对失独群体社区照顾的支持和引导、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针对性供给等措施解决失独群体面临的养老困境,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失独群体养老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失独妇女和失独家庭的统计范围和概念进行界定,利用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全国失独妇女的状况、失独家庭的总量及结构特点进行分析,与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特点进行对比,对失独家庭形成的因素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30~64岁失独妇女约为67万人,其中城镇失独妇女比例为58.09%,乡村为41.91%;失独家庭面临着经济困难、无人养老、心理脆弱等难题,尤其是乡村失独家庭的困难更为突出.因此,本文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一是要完善再生育服务和收养政策,做好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家庭医疗负担;三是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扶助标准.  相似文献   

5.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我国失独老人正在逐步增加。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目前对失独老人的精神关怀,主要是由民间互助团体来承担,这些团体有着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有的地方经济扶助不到位。国家应该在制度保障方面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管理主体,制定动态化的养老扶助标准,采取分级负担的方法制定差异性的补贴方案,依靠社区建立失独者养老院以解决失独老人面临的经济、精神的问题,让失独老人老有所养。  相似文献   

6.
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着对象针对性不强、保障标准层次偏低、保障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应从构建专门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服务事业制度和社会互助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形成一套体系完备、保障水平高、管理先进的专门针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养老机制.  相似文献   

7.
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控制人口、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该政策增大了一些家庭的生活风险,因独生子女死亡而产生的失独老人数量正在不断增加。本研究对失独老人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大多数失独老人存在经济状况恶化、精神普遍抑郁、健康状况下降、人际交往敏感封闭等困境,在生活救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着强烈的需求。目前,国家的扶助政策较为滞后,存在扶助标准低、覆盖面窄、扶助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为了满足失独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必须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来设计和完善社会福利政策。  相似文献   

8.
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在控制人口规模,实现人口再生产转型等方面曾发挥过积极功效,然而由于政策本身及社会风险的加大,使得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异常脆弱,随时有可能成为"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如何?怎样为这一群体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文章在对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失独家庭的实地走访,对失独家庭的生活现状与困境进行了分析,提出应从立法与制度层面明确国家责任、建立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健全失独家庭的政策补偿机制;探索失独老人的养老途径等多角度切实解决失独老人面临的问题,为其构建一道安全的的社会支持系统。  相似文献   

9.
《宪法》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中,明确夫妻的生育权行使受计划生育义务限制。回顾宪法中生育权相关条款的变迁,生育权应作为未列举基本权利,纳入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体系。宪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并不影响生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认定,而是在肯定国家负有婚姻家庭保护义务的基础上,强化计划生育的功能发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应围绕生育权保护展开,明确生育权基本性质、保护范围,为构建科学有效的生育制度提供法制支撑。优化生育政策,应强调失独家庭的再生育保障,回应因恪守国家人口规划义务而陷入生育困境的家庭需求;还应有限放开生育权主体限制,保障公民生育意愿的充分实现。公权力对生育权的干预应以理念转型为先,在实现国家人口目标路径选择上从强调权利限制转向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0.
失独家庭增多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公共话题,退出育龄期的高龄母亲为什么还要冒着风险再生育?面对失独,国家该不该负起责任来?失独作为中国特有的问题,究竟该如何面对和有效治理?通过分析认为:首先,要从政策层面杜绝"政策性独生"和"政策性失独"现象,同时要从文化层面减少"自主性(或者选择性)独生"和"自主性(或者选择性)失独"现象,鼓励打造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合适之家"。其次,对失独父母要引入"社会化帮扶模式",对再生育成功的失独家庭,要纳入"社会化抚育模式",对老无所依的失独父母,要纳入"社会化养老模式"。再次,结合父母的生命历程,区分"暂时性失独"和"永久性失独"两种情况非常必要,失独者所需要的帮助与生命历程中的"失独时点"有关。最后,失独父母需要的系列保障、服务和关怀不仅是失独者的"需要",而且是失独者的"权利"。最普遍、最突出、最紧迫的失独问题当属养老保障和服务的缺位和匮乏。  相似文献   

11.
独生子女父母作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响应者,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牺牲和贡献。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在一个高风险的现代社会,失独家庭的产生不可避免。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步入老年,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愈发凸显。本文从政府责任的视角,分析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中政府责任的法律基础以及目前我国失独家庭扶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政府在失独家庭扶助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的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十分普遍.但是,随着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的发展,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日益凸显,独生子女所承担的养老任务更为艰巨.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国家支持、老人以及独生子女积极参与和配合的新型城市养老模式.  相似文献   

13.
失独群体是中国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经历了丧子之痛后即将步入暮年的他们,面临着重重困境。目前对于失独群体的相关政策不统一、政策定位“瞄不准”,对失独者的扶助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未考虑到这一群体需求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既不能很好地满足受助者的实际需求,又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文章在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详尽阐述了失独者在经济、精神、养老等方面需求的差异性,提出了建立“供需对口”的瞄准机制的政策建议。为研究失独群体需求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4.
儿童,首先是独立的人,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是家庭、社会中的平等成员,其次才是父母的孩子.对儿童而言,父母、家庭、国家和社会承担的最重要任务是为儿童提供能使其成长为具有自决自治能力的负责任的公民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各方主体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应以优先保护儿童利益为原则,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不损害儿童权益为底线.家庭,是人类迄今为止确保儿童健康成长的最普遍的成功经验.在近现代社会,父母权利的基础和依据就是他们是最适合照顾自己孩子之人;或者可以说,父母是一种“公益岗位”,赋予资格就是为了抚养教育子女成年.国家立法不仅确认父母、家庭承担抚养教育儿童的责任,而且监督父母履行义务.儿童享有获得政府保护、要求政府履行义务的权利.基于父母能力的局限性和家庭功能的弱化,国家应当更积极地承担起其“家长”责任,为家庭提供必要的扶助,必要时直接替代父母承担责任,而且尽可能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为克服我国现行法律保障儿童权益之明显不足,我国立法应当细化监护人的选任和改定,完善监护制度;增设儿童抚养费给付垫付制;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使所有儿童均享有适当抚养和教育,优先照护;建立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开放保护儿童利益的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5.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中国避免了严重的人口危机,但也带来了独生子女家庭的不稳定以及随之而来的"失独"问题。一胎政策、当今社会的高风险性、不合理的家庭教养方式、"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的缺失等原因使得"失独"问题日益严重。这一社会问题的缓解,需要国家在宏观方面调整生育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措施,也需要独生子女家庭改变家庭教养模式提高独生子女的抗压能力,另外还离不开"失独"老人之间的互助。  相似文献   

16.
基于北京市宣武区的调查数据及访谈材料,分析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并对其原因进行了社会学分析,进而提出要保障我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演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以有效的制度规避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地发展权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地发展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使得诸如农地发展权的归属、红利分享的利益平衡、失地进城农民的市民化等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要建立中国农地发展权利益协调机制:基于农地发展权的性质和国家宏观战略的考虑,非国有农地的发展权应当由国家统一行使和管理;确立农地发展权各方利益的兼顾原则,农地开发所得红利不仅应当妥善照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而且应当惠及区域内未获得开发机会的农地权利人;消除土地增减挂钩制度中的土地财政动因,建立并共享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农民对政府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制度的绩效评价机制;藉由农地开发红利设立农民市民化工程基金,发挥创新思维,赋予征地政府和开发者妥善协调农民市民化的辅助义务,从而快速有效地解决农民市民化。  相似文献   

18.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探视行为是离婚后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探视权是亲权的重要内容,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离婚后不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探视子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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