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编辑同志:我出生未满月,生父就因犯罪判刑入狱。后来,生母改嫁,我靠继父抚养长大成人。现在,我的生父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要求我赡养他。请问,我履行了赡养继父的义务,还有赡养生父的义务吗?家旺家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村王某不尽赡养义务,致使其年近八十的父亲生前欠下村卫生所8000多元医药费。其父死后,遗有少量家具、衣物,王某以不继承父亲的遗产为由,拒绝偿付他父亲欠下的医药费,请问他的理由成立吗?德永德永同志: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唯一的女儿想尽赡养义务,可钱都由女婿掌管,他不肯拿钱。请问可否将女婿告上法庭?爱海爱海同志:赡养是指幼辈对长辈承担供养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与你女婿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即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具有这种姻亲关系的翁婿之间是不存在赡养关系的,你女婿对你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按《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是年近七旬的农村妇女,丈夫去世后,又与丧偶多年且无子女的刘老汉结了婚。但刘老汉年迈体弱,收入微薄,我俩生活十分困难。于是,我要求亲生儿女赡养,他们以我再婚后有人扶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请问: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吴来娣吴来娣同志:您可以要求子女赡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  相似文献   

5.
叶和礼  王丽娜 《老年人》2005,(11):43-43
问:我是一个农民,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已失去劳动能力。我要求儿子给生活费,儿子却以我还不满60岁为由拒绝。请问:父母不满60岁,儿女就可以不赡养吗?陈大山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相似文献   

6.
我生有两男一女,二儿子对要他承担的赡养费数额有意见,虽然赡养费还是给了,但他不再回家看望我,为此我感到非常痛苦。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强制让二儿子回家看望我吗?顺达顺达同志: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应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在现实生活中,做子女的往往重视满足老人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忽略老人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这是不对的。所谓精神慰藉,主要指探望、陪伴被赡养人,同被赡养人交流思想感情,享受天伦之乐等等。子女对父母进行精…  相似文献   

7.
老人都很期待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如果子女不去探望年迈的父母,父母该怎么办?很多人认为回家看望父母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无法约束。其实不然,今天,就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常回家看看"等精神赡养义务的。可以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吗案例1:父亲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法院调解要求子女对父亲履行精神赡养义务。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年迈老人与子女对簿公堂的场景逐渐增多,原因大多是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出发,赡养老人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老人通过起诉的方式,即使能够得到赡养费,也必然会与子女形成矛盾,甚至给晚年生活带来更多无奈。调查发现,子女拒绝赡养的诱因主要有四种:老人再婚、老人偏心、签订了赡养协议、老人未尽义务……那么,如何预防赡养纠纷的发生,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呢?  相似文献   

9.
韩先生:我姑父是一名教师,退休后有着比较高的退休金,所以姑父和姑妈的晚年生活一直衣食无忧。可是,去年姑父不幸病逝,姑妈现在仅靠每月几百元的养老保险金生活,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姑妈就找她的3个子女要赡养费,可子女们都推说姑妈有养老保险,他们没有赡养义务。请问,老人有养老保险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王曾染上偷盗和吸毒恶习,几进拘留所和戒毒所,给其父添尽了麻烦,丢尽了脸面。其父一气之下,声明与王断绝父子关系。现王父年高体弱,失去了劳动能力,要求开店铺做生意的王赡养。请问王还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顺利顺利同志:父母与子女间这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不能人为地加以消除,所以任何脱离自然血缘关系的声明或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基于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1.
冰雨 《老年世界》2006,(10):6-6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子女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将老人赶出家门,  相似文献   

12.
正案例:王大妈年近80岁,共生育长子曹德、二子曹山、小儿子曹章、女儿曹芳四个子女。王大妈和老伴在1990年和三个儿子签署分家协议,约定曹大爷由大儿子曹德赡养,曹大爷的三哥由二儿子曹山赡养,王大妈由小儿子曹章赡养。老伴曹大爷去世之后,王大妈一直跟随女儿曹芳一起生活,长子与二子长期没有看望也没有给付赡养费,王大妈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  相似文献   

13.
赡养协议怎样才有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辑同志:在乡下常有多子女达成的分养父、母或轮流赡养父母或均摊赡养费用的协议,这类协议有效吗?如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巡天巡天同志:赡养是晚辈对长辈承担的供养责任,由法律确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且这种赡养扶助义务是全方位的,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内容。多子女达成的赡养父母的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考虑以下因素:(1)看是否征得父、母的同意。赡养扶助是针对父母的,父母是权利人,子女达成的赡养扶助协议,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取得父母的认可。(2)看是否有利和方便于父母…  相似文献   

14.
兄妹七人从小目睹了父母对祖父母的种种虐待和不孝,长大后他们自动承担了赡养祖父母的义务,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直到祖父母去世,父母没有出现丝毫被感化的迹象。2003年初,年近八旬的父母因生活拮据,要求七个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七兄妹声称"即使每个月10块钱的赡养费也不愿意出",甘愿被告上法庭。这样的局面,是无奈还是无情  相似文献   

15.
《老年世界》2014,(19):17-17
编辑同志:我儿子长期以来对我们老两口不管不问,我们只靠我一个人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老伴又常年有病,生活十分困难。我多次向儿子要赡养费,他都不给。为此,我起诉到法院,法院正在审理。最近,老伴又因病住院,急需交纳住院费和医药费。请问,在法院判决之前,我能否要求让儿子先付给我们赡养费?读者:苏庆荣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儿子苏义长期以来对我们老两口不管不问,我们只靠我一个人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老伴又常年生病,生活十分困难。我多次向儿子要赡养费,他都不给。为此,我起诉到法院,法院正在审理。最近我老伴又因病住院,急需交纳住院费和医药费。请问,在法院判决之前,我能否要求让儿子先付给我们赡养费?  相似文献   

17.
《老年世界》2011,(23):9-9
编辑同志: 我出生后,父母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将我丢弃在一家医院门口,后来警察将我送到了当地的民政部门。我七岁的时候,一对夫妇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我。现在我已经大学毕业,并找到一份收入很高的工作。前不久,我的生父母找到我,要求我尽赡养义务。在遭到我拒绝后,他们将我告上了法院。他们的理由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项法定义务,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  相似文献   

18.
德文 《老年人》2007,(9):51-51
问:我与老伴再婚时,各自都有儿女。她的儿子当时才6岁,之后由我抚养长大。现在我老了,我想要儿女们分担对我的赡养义务。请问:我有亲生子女.继子还对我负有赡养义务吗?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当前,一些人给赡养也打上了“经济”的烙印,在赡养、抚养、继承上搞对等,在权利和义务上搞平衡。认为不继承遗产可以不赡养父母,父母对自己尽的抚养义务少,可以少尽赡养义务。赡养人之间有协议,可以按协议不履行赡养义务……殊不知,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是法定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是不可斤斤计较的、是不可放弃的……  相似文献   

20.
李向洋 《老年世界》2006,(20):19-19
编辑同志: 几年前老伴因病去世.我在大儿子家居住期间与其邻居大妈(早年丧夫)产生感情想再婚。但子女们认为没必要再婚。无奈我与王大妈自2004年起在大儿子家过起同居生活。子女们本就对王大妈不满.再加上邻居们纷纷议论.他们经常对王大妈讽刺、谩骂.致使原本身体欠佳的她气得病倒在床。我想到法院起诉子女们不赡养“后妈”。但我们毕竟没结婚,请问:我的子女们有义务赡养王大妈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