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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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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和谐社会背景下民事调解制度的构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比诉讼和仲裁,调解因其具有的主体的民主参与性、高效性、和平性等优势而在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当前的民事调解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有机整体,法院调解中仍存在着调审合一、调解的强制性色彩过于浓重等突出弊端;人民调解中存在着诸如调解过程随意、调解协议效力不够明确等问题,这些缺陷使得民事调解制度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当对已有的调解制度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一方面,完善现行人民调解制度。扩大人民调解的概念,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明确人民调解的效力,作好与诉讼的衔接。同时,积极探索和发展新型非讼调解制度。另一方面,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强化调解的自愿性原则,严格实行审前调解和调审分离,实行调解不公开原则。使民事调解制度成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2.
目前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成为了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和完善调解型程序、裁判型程序有着突出的地位,二者是社会纠纷解决最主要的两种程序,二者在成本、效益、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其间的各自优势,提出了在完善诉讼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快调解型程序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其对于推进中国现阶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邓和军 《社科纵横》2011,26(5):60-63,67
中国民事诉讼调解程序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现状喜中含忧。中国民事诉讼应以程序保障为理念,采取以下措施充实调解程序:法院推动而不直接主持诉前调解;民事诉讼调解分层且反对以调解率作为法官硬性考核指标;加强民事诉讼调解的程序构建;构建民事诉讼调解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4.
关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陈诚 《社科纵横》2004,(4):55-56
作为我国人民司法活动一大传统的调解制度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中运用得相对比较成熟 ,对迅速平息讼争、提高办案效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我国的行政诉讼领域 ,却因为一直强调“公权力不可处分”而禁止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案件。本文从理论上质疑这种做法 ,并分析了该做法所带来的现实问题 ,同时就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制度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恢复性司法"强调维护与重建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其在减轻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上的巨大功用得到西方各国的广泛认可,"恢复性司法计划"已在西方各国普遍实施.与西方先进的"恢复性司法"相比,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目前存在调解适用范围狭窄、忽视被害人个性化需要、片面追求"报应正义"等缺陷,已不符合国际刑事司法改革的潮流.鉴于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恢复性司法"与我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相通之处,将"恢复性司法"与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相结合,构建"中国特色"刑事调解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国目前"恢复性司法"适用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因此,一定时期内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应着重对"恢复性司法"理念层面的引入,与此同时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期最终实现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调解制度之目的.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对民事诉讼健康、顺畅地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民事审判权进行有效制约”和“审慎性”应该成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这是国家权力制约和民事诉讼自身规律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衔接不紧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范围过于狭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审级规定不够合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单一、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等等.应该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两大基本原则为基础,把调解和民事执行列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在立法上规定合理并切实可行的监督审级体制;扩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在观念上真正树立“权力控制”的理念和程序意识,明确民事诉讼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  相似文献   

7.
《社科纵横》2019,(10):98-103
家事纠纷诉讼调解转介机制是法院将已经受理的家事纠纷由法官调解转介给特定的调解组织或人员调解的审判工作机制,其制度内涵有三点:转介主体、转介范围和转介程序。该机制是审判工作机制而非调解的一个类型,因此与委托调解、强制前置调解和协助调解不同。家事纠纷诉讼调解转介机制属于司法调解权的分化,既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变革的需要,更契合民事诉讼社会化的趋势。作为家事审判领域的制度创新,诉讼调解转介机制是民事诉讼"调审分离"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其最终趋势是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全面分离。就家事纠纷解决而言,未来时期内该机制的实效发挥倚赖于专门的调解机构与专业的调解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8.
人们对法院调解的某些问题至今尚存认识上的误区,这严重制约了对法院调解的评价与定位。必须走出这种误区,以新的视角考察我国的法院调解制,真正将法院调解定位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立法与审判实践中。  相似文献   

9.
1981年第三期《浙江学刊》上发表了吕宏同志《对“调解为主”的质疑》一文,读了以后,深感文章中的许多观点,涉及到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中的一系列原则问题,关系到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今后如何发展。有的问题还涉及历史事实的认定和分析。因此,提出来同吕宏同志商榷,也与其他法学理论工作者、司法实践工作者共同探讨和研究。一、关于“调解为主”的提出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法院的调解制度在解决当事人纠纷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对其进行完善.完善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比较和借鉴美国的ADR制度.在全面分析和比较中国法院调解制度和美国ADR制度的基础上,借鉴美国ADR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在法院调解中实行严格的调审分离,完成从法院职权主义调解向当事人主义调解的转变,并进一步做好调解主体从法官的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过渡工作.  相似文献   

11.
法国的调解(médiation):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médiation)是法国立法者振兴调解和发展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其 特征是引入独立的第三人即民间调解员(médiateur),由他们为当事人提供一种帮助纠纷协商解决的有偿服务.该制度意味着法国调解发展的新开端,因为它改变了以往调解依赖无偿而取胜的经济特征,而是把调解产生的“灰色”结果特征推至首位.调解(médiation)在法国诉讼程序中的运用类似于中国的委托调解,但两者在性质上存在区别.法国的委托调解强调调解员的客观和中立,中国的委托调解制度则欠缺此特征,体现的是对法院的依附性.法国调解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对当事人合意的保护,他们唯恐产生强制调解,而这对于中国调解改革的中心即保护当事人的合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张捷 《创新》2011,5(6):93-97
调解和裁判同为民事审判的两种方式,在程序设计、价值指向等方面存在着冲突。然而调解和裁判也各具优势,调解和裁判既对立冲突,又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如果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就可以达到司法理想中的公平与效率。  相似文献   

13.
构建中国行为保全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丽丽 《社科纵横》2007,6(10):93-96
民事保全制度是以保障判决执行为直接目的的体系性子程序,它的意义在于保障法院裁判的执行以及在纠纷解决前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保全的客体来划分,民事保全制度可以分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两种类型。许多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是处于同位阶的。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行为保全制度的相关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实践中的民事纠纷愈加错综复杂,已远远超出了财产保全力所能及的范围。目前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大讨论中,大多数学者对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建立行为保全制度达成了共识。江伟教授带领的"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与完善"课题组所提出的专家建议稿,已将行为保全作为一项独立的保全制度。但民事诉讼理论界对如何界定行为保全的内容及具体构建等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因此,笔者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借鉴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思考构建我国的行为保全制度。通过建立系统的行为保全制度,使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相配合,弥补通常诉讼救济的滞后性,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不同性质的救济,及时保护权利,有效解决纠纷,实现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4.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民事检察制度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历史,我国建国初期法律上曾确立过民事检察制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制度被取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发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但民事检察制度并未恢复。本文从民事检察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历史渊源、民事检察制的内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和参与民事诉讼等方面对民事检察制度作了探讨;主张恢复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以促进廉政建设。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先行调解"的程序性原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法院长期司法工作经验的总结。运用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理解调解制度,在当下中国具有经济现实性与合理性,同时又反证所用方法的可行性。了解、把握和反思法院处理调解与审判关系的实际情况,是落实和完善相关原则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主题的研究方法而言,效益分析是重要的,但它终究不能偏离价值考量的底线。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利用国家的公权力解决私人利益间的冲突,实现对私权利的合法救济,其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就在于它的公正性.为了保障裁判公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中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案件类型与数量的剧增,我国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度所存在的各种矛盾已凸现出来.法律制度借鉴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本土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民事上诉审指导思想,将公正与效率价值作为民事诉讼的内在基础价值,按照现代审级制度和司法独立的要求重新进行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建构以两审终审制度为主,兼采三审终审制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民事审级制度已成为时代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黄娜 《社科纵横》2011,26(4):94-96
目前中国法律层面中并未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国内学者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也日渐深入,但学者较多关注的仍然是民事诉讼法视野内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固然非常重要,但仅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不够严谨和缜密的,本文试从除民事诉讼法外的其他法域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为视角,提出有关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思路。  相似文献   

18.
章剑生 《求是学刊》2023,(4):89-101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以得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规范基础;从诉源治理、法院现状和原告诉求等面向,可以找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事实基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的构造要义可以从范围、程序和终结方式等方面证成。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国家治理策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权利保护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则是这一趋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两个基本点。  相似文献   

19.
蔡霞 《创新》2011,5(5):90-93
委托调解不仅有助于“诉调对接”与“大调解”机制的有效实现,而且也是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社会力量调处民事纠纷的一项创造性规定。委托调解在实践中有三种类型,对其应以“准司法性”进行定位。实践中委托调解制度的实行存在着困境,如何找到出路是委托调解制度功能发挥最大化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20.
透过比较研究中日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模式的理论含义做出论述,针对当前我国围绕民事诉讼模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职权探知主义和辩论主义在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中的位置、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的区别、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现状、确定民事诉讼模式的根据等。最后提出结论:中国民事诉讼中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采用现有的职权探知主义;有关财产的诉讼,采用缓和的辩论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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