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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构造新时代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有关学科建设的指示精神,也是为了改变国际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中国世界大国的地位不相称的状况,以及弥补我国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的短板。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的构造,需要进一步厘清涉外法、涉外法治、对外关系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涉外法学、国际法与法学一级学科的关系。在中国国际法学科体系构造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构建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任务主要包括:弘扬国际法治理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法治保障,传播中国国际法观、提升中国国际法理念的国际影响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以及补齐涉外法治的短板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推动国际法研究的理论创新,则成为今后中国国际法学者的应然使命。未来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方向涉及架设国际法与国内法沟通的桥梁、谨慎使用“涉外法学”名称,以及在国际法教育与研究中凸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等。  相似文献   

2.
国际法这门学科,植根于历史,受制于现实,同时又着眼于未来。国际社会现实政治的光谱折射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背景,重思历史后的调整与进步是国际法发展的现代语境,变革时代的理念转型与价值重塑是国际法在当代的发展展望。中国国际法学肩负着“回应历史”和“建构未来”的双重时代使命,强化对现实问题的理论回应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面向,是中国国际法学在当下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21世纪以来的国际社会问题愈趋复杂,国际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导致国际法的内容相应改变,国际法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发展。对吕迪格·沃尔夫鲁姆教授两篇文章中针对国际法理论的相应观点展开讨论,结合当今社会的具体实例,从法学视角分析国际法基本指导原则以及相应的关联性,阐释国际法的合法性问题,解读国际法原则、规则和标准在其渊源中的地位,提出只有具备批判性的态度、发现问题的意识、发散性思维的能力、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被称为真正严谨而又不乏思维独立性的学者。  相似文献   

4.
论国际私法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国际私法的法律性质唐烈英国际私法的法律性质是指国际私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问题。这是法学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本文认为国际私法不属于国内法体系,不是国内民法的组成部份,也不等于国际法。国际私法的性质应当表述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体系中与国际法平行...  相似文献   

5.
非政府国际组织应纳入国际法学研究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学关于国际组织的研究范围历来只涉及到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但近年来非政府国际组织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的联系与合作日益密切,在处理国际法范围内的国际事务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因此,非政府国际组织应纳入国际法学的研究范围,使国际法的法理内容更为丰富和切合实际。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法学史上,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和效力不断面临各种质疑,原本为法学内部的争议在国际法学和国际关系学两大学科之间重新浮出水面。将国际法置身于国际政治现实的大背景中,澄清对国际法的约束力和对国际法的遵守的质疑,需要有新的注解。此外,造成学科间误解的原因在于交流的缺乏和视角的差异,对共同问题的关注和共识为差异的弥合与学科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7.
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发展对传统的国际法理论提出了挑战。为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国际法律问题,西方国际法学家提出了包括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法律经济学、批判法学、政策定向法学等新的国际法理论。总体而言,西方国际法理论呈现出边界模糊化、主体泛化以及规范性倾向增强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中国国际法发展的新思路包括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在理论方面,应遵循以下两条主线:一是将中国的和谐与西方的正义、公平、平等、善意等原则相结合,构建完善的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二是将自然国际法与实在国际法结合,弥补以往割裂性移植西方法学理论的缺失。而在实践方面,应当建构适应于新世纪的实在国际法基本价值,促使实在国际法向符合自然国际法的方向发展。新的思路将即使中国国际法更好地融入主流国际社会,又使其具有独道特色;既有助于中国的和平发展,也有助于国际社会的和平发展。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是在借鉴国内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私法理念对国际法的影响非常大 ,但国际法因为其自身的特点 ,对私法理念也有所修正、限制。因此 ,我们在分析、研究国际法时 ,既要立足于私法理念去认识国际法 ,又要从国际法自身的特点去认识国际法的特殊性 ,以正确看待、分析、解决国际问题。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学是以国际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从法律规范性质的角度,国际法可以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相应的,国际法学就包括国际公法学和国际私法学。作为法学重要研究方法之一的比较方法与国际法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存在的。国际法学家是而且总是在毫无疑问地广泛地运用着比较方法。具体而言,比较方法对于国际公法及其一般原则是关键性的,并且一直在国际私法中占有核心地位。我们只有在比较的视角上经常反思国际法学,方能建立最完善的国际法学。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合意的产物。国家之间达成的价值共识是抽象与持久的“合意”,构成国际法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变量。在国家之间价值共识的形成、发展、普及乃至内化中,国际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按照从高到低的位阶,国家之间价值共识包括“世界观”“原则化观念”与“因果信念”等层次,这三个层次的价值共识在国际法体系中扮演着本体论、普遍性的基本原则以及特定领域的具体原则之作用,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并指导着具体制度的构建。国际法中有关“保护责任”制度化的争议与障碍,正是国家之间新的“价值共识”生成与演变中的典型。在全球化的新阶段,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其在国际秩序与国际法体系中将更加有所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就是具体体现之一。将包括“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符合全球化发展的新理念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推广,促进国家之间新的“价值共识”的生成与内化,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必须且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少年法的发展历程具有独立性与综合性,其发展趋势为独立的特殊的部门法。部门法化是少年法改革的顶层构想,是促进少年法自我改善、自我进化的符合其内在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时至今日,少年法学的学科性质应当被定义为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部门法学。少年法学的学科价值不仅在于其自身价值,即对自身理论系统的完善以及对少年法实践的促进,还在于其衍生价值,即对相邻部门法学理论的完善以及相关实践的促进。  相似文献   

13.
从区分“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的角度出发,可以认定,只存在分散于各相关法律部门的各种国际经济法律规范,而不存在独立的综合性的“国际经济法”法律部门;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需要采用综合的方法研究各种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跨国经济关系中的特殊性和关联性,从而也就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国际经济法”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14.
从本源看,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之间联系紧密;在学科发展上,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相互依托、互相促进.在晚近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建构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构成三足鼎立之势.建构主义理论与国际法学研究形成了有机互动.一方面,在建构主义的理论建构中,来自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给予了重要启发;另一方面,立足于反思主义认识论的建构主义理论思路,又从本体论与方法论等方面为国际法研究打开了一条全新的分析路径.  相似文献   

15.
国际法学方法论作为研究国际法的一种新角度,并非仅是国际法学方法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者主观立场之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研究的素材客体之学说、规则与实践;研究的阐述路径之单独路径与比较路径。只有综合分析、全面理解以上三方面的内容,才有可能从方法论角度进一步实现国际法学科的整体发展。  相似文献   

16.
目前法学双语教学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中起基础作用的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是问题的核心。法学双语课程应考虑从国际法学科、外国法学科、高年级课程和法学实践课程中选择,而师资建设的途径有人才引进、学校培养和自我提高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法方面,董必武同志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坚决反对法西斯侵略划暴行,联合各种力量反抗帝国主义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并积极投身于国际法实践,参加创建联合国筹备会议,关心中国未来的国际法学研究和教育。  相似文献   

18.
本文就“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及其法律性质这一重要的国际法学理论问题作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作者在评析了目前国际法学界所提出的“一般法律原则”“应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这一观点之后,提出并论证了“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国际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则,或者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渊源所表现的内容,而非国际法渊源本身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国际商法在我国目前的国际法学科体系中,仍被包容在国际经济法或者国际私法的学科体系中,没有取得独立地位,从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划分理论分析,这种体系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国际商法应当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国际商事立法的发展也表明国际商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时机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20.
生命法学作为研究生命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知识体系,其产生与存在的法理依据在于拥有自身特定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并拥有从事本学科研究的学术共同体。而生物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我国生命法制建设健全与完善的必然选择、应对传统部门法学理论研究之基点缺陷的需要、保护围绕人类生命问题而引生之权利的需要,以及促进各部门法学相互协同的潜在要求,则是生命法学得以存在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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