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决议是社团以自身名义作出的,以表决权人的表决行为(意思表示)为基础并经多数决整合而成的一种反映团体共同意志的法律行为。就其效力瑕疵的划分而言,比较法上存在多种立法例,各有其优点及缺陷。通过引入“分层理论”,可以实现对既有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的重塑。在此基础上,决议不成立独立于决议效力瑕疵,决议效力瑕疵包括无效与可撤销两种形态,效力待定与尚未生效均非决议效力瑕疵形态。决议无效与可撤销背后的效力配置逻辑不同,二者对应的效力瑕疵事由亦有所不同。为防止撤销决议之诉的滥用,应赋予法官有限的裁量驳回权。《民法典》第156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规定,亦可适用于决议。  相似文献   

2.
公定力的本质其实就是行政行为的形式效力,公定力理论本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致命缺陷,应该以行政行为的“形式效力理论”取代公定力理论.在效力形态上,行政行为效力有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之分,即行政行为效力的“两质态论”;在效力内容的具体构成上,行政行为效力可以分为存续力、拘束力与实现力,即行政行为效力的“三效力说”.“三效力说”与“两质态论”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对于行政行为效力体系的理论建构而言,二者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前者为“效力内容论”,后者为“效力形态论”,正是二者的对立统一,才构成了完整而又科学的行政行为效力体系.  相似文献   

3.
将《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修改为"不能生效"的提议,要求我们对行政行为的生效形态重新把握和研究。在科学构建效力形态体系的基础上,重新对与生效相关的概念进行辨别与分析,才会将研究引向深入,并正确地指导立法与实践。  相似文献   

4.
行政相对人行为效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行政法理论和制度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效力极不重视,进而忽视了相对人行为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作用。相对人行为的效力基础是权利和法律。效力类型包括启动力、中止力、终止力、阻止力、影响力、产生力、强制力、支配力、形成力等。理论和立法必须在相对人行为效力与行政行为效力之间保持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5.
保险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由于其特殊性,各国都将其从合同法领域分离出来单独进行规范.与我国合同法相比,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效力形态只有有效和无效两种区分,以保险法第56条规定为例,许多在合同法看来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使之有效的可撤销、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合同都被保险法归为无效合同.这不仅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也影响着缔约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完善关于保险合同效力形态的规定,区别对待保险法中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将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使之有效的相对无效合同回归到合同法理论框架中去.  相似文献   

6.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都明确规定“党内法规的解释同党内法规具有同等效力”,但关于“同等效力”的概念意涵学界却莫衷一是。虽然党内法规解释与党内法规文本具有诸多共通性,但两者在客观上的差异,使得党内法规解释与党内法规文本在规范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上难以做到完全的等同。基于此,文章从“同等效力”的内在逻辑入手,从上述三个效力维度对“同等效力”的概念进行厘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同等效力”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因仅假设非完全行为中只存在单一瑕疵效力事由,所以通常所谓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效力类型的划分具有局限性,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行为却可能发生多重效力事由共存的情况,本文对此时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了探讨,为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8.
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性是在线诉讼发展过程中的"开端"问题.身份认证制度不仅包含在线诉讼平台确认操作者身份的过程,还被赋予法律效力,其价值功能主要表现在确认主体身份真实同一、保障主体信息安全以及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及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身份认证制度作为在线诉讼中的一种新增制度,在理解、适用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非自然人身份认证问题亟待解决、反复认证现象频发、非法认证行为效力尚未得到规制、对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措施不足等.对此,有必要从身份认证主体、认证方式、认证环节、行为效力及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阐述,以构建并完善我国在线诉讼身份认证制度,确保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  相似文献   

9.
从文学形态研究"五四"新文学,他剖文学、自剖文学与民族自剖文学分别从内倾、外向和寓言的角度构建了"五四"主流文学的形态群落.民族自剖文学作为寓言形态在于作家以其民族代言人的身份来对"自我"进行无情的解剖,以期革除弊端,求得新生.民族现代性的焦虑是这类文学的情感焦点.<狂人日记>、<阿Q正传>和<凤凰涅槃>分别从政治、文化的批判向度及构建民族复兴的寓言方面形成了民族自剖文学的独特存在.与这种寓言特征相联系的还存在主题先在或主题的预设,叙事人与民族群体同构关系等特征.  相似文献   

10.
民事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圆满解决需要探求其特定的诉讼形态。合同效力作为实体性先决问题具有“偏本土性”,其在我国民事程序中有着独特的角色承担。合同效力先决案件的传统处置,是根据合同效力之程序角色对应采取不同方式。当前,既判力客观范围的肆意扩张与诉之合并形态的疏漏,是传统处置模式积弊丛生的主要根源。对此,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拉回至“诉讼标的—既判力”的认同之下,在对合同效力作“诉讼标的化”改造的同时,进一步根据实体法权利体系明确完整的诉之合并形态,是一条较为可取的模式重构之路。由此呈现的合同效力先决案件之合理诉讼形态,即是一个确认之诉与两个真正的预备合并之诉的搭配组合。这一诉讼形态本质上乃诉的合并制度的功能发挥,是对现有诉讼制度的“挖潜”。  相似文献   

11.
丛广林 《东方论坛》2012,(5):67-70,125
德国《基本法》"第三人效力"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它是在德国二战后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在德国《基本法》浓厚的民法典传统的基础上,基于"福利国家"之特定时期的内在社会需求,通过德国理论界和宪法法院司法判例的双重推动下逐步形成的。对德国《基本法》"第三人效力"的成因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宪法私法化"的了解,以期对我国"宪法私法化"的理论与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2.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条争议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4条规定的公司担保合同效力问题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该文通过比较不同观点 ,提出两大疑点 ,进而对该两大疑点进行了具体解析 ,澄清了董事、经理越权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效力 ,并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4条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3.
传统合同法理论在合同基本范畴方面存在一些重要缺陷,进而导致悖论与一系列理论上的混淆。根据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行为的法律判断模式,通过语言分析与文本分析,揭示了传统合同成立与生效理论缺陷的根源:由于对"合同"、"成立"、"有效"与"生效"等缺乏清晰的认识,不仅导致相互关系的混淆,也导致在法律要件认识上的错误;澄清了"合同"及其"成立"、"无效"、"有效"、"生效"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重构合同效力形态的内在逻辑关系。  相似文献   

14.
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认定,学界素有争论。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各国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但总的趋势是承认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确定了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我们应在此模式下合理区分无权处分合同与无权处分的物权变动效果,承认合同的债权效力,待定物权效力,以更好的指导实践,完善理论。  相似文献   

15.
行政行为的国际化扩张即原属于行政行为的某些要素呈现的域外扩张乃至在全球层次流行的状态。行政行为作为一个国内法概念,其国际化解读的逻辑前提是全球化下传统主权观之质疑及其发展。就当下来说,行政行为国际化主要有两种表现形态:国内行政行为的域外效力以及国际性规制行为的出现。面对行政行为的国际化扩张,中国必须有所作为,并采取相对应的行动。  相似文献   

16.
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是宪法学中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是宪政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学术界作了很多研究,归纳起来有:有无效力说、直接效力说、间接效力说。我们从效力层次的维度解析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对整体意义上的私法主体、强势私法主体、弱势私法主体有着不同的侧重点,意在厘清"效力"、"适用"、"效果"三者之间的关系,并由此证明效力的均衡性、适用的差异性和个案效果的特殊性的存在。  相似文献   

17.
行政行为的效力应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三个方面组合而成。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拘束力是行政行为生效后所具有的约束、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不仅对相对人而且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也有相应的作用。执行力是行政行为生效后相对人拒绝或拖延履行时,行政主体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的效力。三力合一,相辅相成,是行政行为得以落实的基础和保证。  相似文献   

18.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从立法的角度对合同的效力做了一般性的探讨,对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概念进行了比较,阐明了合同的批准、登记对合同中效力所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物权有哪些方面的基本效力,其内容如何,是物权法上颇有争议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认为,物权的效力应归纳为对物的支配效力、对其他物权的排他效力、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对妨害的排除效力四项。支配效力与排他效力应并列为物权的两项效力,而物权的排他效力包含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两个方面;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所谓“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应属物权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之表现;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指物权请求权,包括物之返还、妨害除去、妨害预防三方面的请求权;物权的追及效力则已为其他效力所包含,不宜单列。  相似文献   

20.
在宪法权利水平效力理论谱系中,有直接水平效力与间接水平效力之分,宪法权利的间接水平效力是宪法权利发生水平效力的常态.根据宪法权利对私主体之间法律关系影响的强弱程度,宪法权利的间接水平效力包括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和混合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以宪法是最高效力的法律为基础,将宪法权利适用于普通法,法院不审查普通法的合宪性,则属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宪法权利通过审查法律或司法裁判的合宪性影响私主体,则属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如果混杂强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和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则属混合间接水平效力模式.中国宪法权利属弱间接水平效力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