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罪数判断的基础这一观点更为科学,应当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以及犯罪客体重合性来判断罪数。像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   

2.
刑法理论通说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作为认定数罪的依据并不合理,并且方法上缺乏实证性。以刑法司法解释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笼统地采取构成要件标准说会导致一行为构成数罪的不合理情况。现行刑法司法解释中并罚的数罪可分为一行为的并罚和数行为的并罚。前者主要存在走私罪、非法采矿罪和事故类犯罪中;后者包括同种数罪的并罚和异种数罪的并罚。司法解释关于并罚数罪的立场表明,刑事政策大量渗透刑法规范,导致并罚的数罪的标准缺乏统一性。基于刑法行为规制机能的考虑,应当注重规范评价不背离客观事实的刑法自然主义立场,取消并罚数罪中的特别规定,数行为侵犯同一法益时应当按照一罪处理,基于刑事政策考虑的数罪处理应当结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构造区别判断。  相似文献   

3.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学界、司法界普遍认同的罪数判断标准。但事实上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按照犯罪构成应该具有的要件来判断“一罪还是数罪”,在理论及实践上造成了很多困惑。本文从分析造成困惑的原因出发,提出了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判断罪数的观点,主张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   

4.
按照通说,牵连犯乃实质数罪但科罚一罪,我国立法例是选择性地对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作出多种规定,从而造成了立法的不和谐,也引发了牵连犯在实务中处断的疑惑。同单独的数罪相比,牵连犯的本质是实质数罪,尽管牵连犯的数行为具有牵连关系这个特殊性,但不能成为否定牵连犯应当并罚的理由,牵连犯的社会危害性不是取决于数个犯罪之间的牵连关系,而是根本上取决于其所构成的犯罪的性质、个数和情节等。因此,"数罪并罚说"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5.
想象竞合犯通常被认为是形式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也有学者认为其是形式上的数罪、科刑上的一罪,尽管存有差异,但两者都主张对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但是,仔细分析这两种观点,可以发现它们是概念不清、逻辑矛盾的产物,都存在混淆概念、肢解犯罪构成或者是逻辑前后矛盾的问题.事实上,想象竞合犯并非形式上的数罪,而是实质上的数罪;对它的处断原则也不宜按照传统"从一重处",而应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6.
整体犯罪构成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不管是否采纳修正的犯罪构成概念,整体犯罪构成都是认定共同犯罪的基础;整体犯罪构成要和共犯的成立条件相区分,作为整体犯罪构成评价对象的事实行为要结合单独犯罪来确立;在共同犯罪中,只要有利用身份的情况出现,就可以认为构成相应的身份犯,如果同时满足非身份犯的犯罪构成,就形成了非常特殊的想象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7.
在中外刑法理论上,有关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众多,主要有意思标准说、行为标准说、法益标准说、构成要件标准说和犯罪构成标准说.根据行为的层次性安排以及刑法规范的"义务性"特征,犯罪构成标准说相对符合逻辑,但是在我国理论上仍存在理解和运用上的偏差.通过比较分析,犯罪构成的核心是主观罪过,而非传统见解的危害行为.依"罪过"来判断犯罪行为的特殊性质和个数,比犯罪构成更加明确.基于"罪过"标准的运用,想象竞合犯实质是行为人基于数个罪过,实施数个行为而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在本质上应属于数罪.  相似文献   

8.
刑法中选择性罪名在确立时存在的瑕疵,使之面临无法妥善的区分、处断一罪与数罪等理论与实践疑难。应当以"评价一罪-科刑一罪-并罚数罪"这一理论框架解决选择性罪名的罪数难题:以罪名确定之后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能否完整评价案件为原则筛选出评价意义上的一罪,在行为事实不能以一罪的犯罪构成准确评价时,就成立评价意义上的数罪。在评价意义的数罪中,若存在并罚阻却事由,则成立科刑一罪,若不存在,则实行并罚。由此,选择性罪名原则上成立评价一罪,例外的可以成立科刑数罪。这一结论可以妥善解决选择性罪名的罪数难题,其所借重的罪刑均衡原则符合正义理念、刑法原则与规范的体系功能,从内容、应用与方法论上也足以确保具体观点与结论不会过多受到德国竞合论的冲击。  相似文献   

9.
罪数论的体系性反思与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罪数论肩负解决罪数的判定基准及其处罚原则的双重任务.其中,罪数的处罚原则是本源问题,罪数的判定基准是衍生问题.罪数判断的实质是检视行为事实与犯罪构成是否相符合的过程,因而应以犯罪构成为基准,且重在行为要素的判断.确定罪数的处罚原则应遵循罪刑均衡原则,坚持一罪一罚,数罪数罚,但对数额犯等个别罪数类型,出于诉讼效益考虑,可以采用累计处理方式.确定罪数的具体类型,便于对行为事实之罪数的判定,因而应以行为事实之结构类型为标本,同时结合认知必要性及法之合理规范.  相似文献   

10.
民事枉法裁判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枉法裁判罪是刑法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的一个问题。该罪存在于从案件立案受理至执行的整个民事审判活动中,甚至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活动,法院调解和民事抗诉没有该罪存在的空间。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并有审判权的审判人员相互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也可成为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共犯。应当以科学的罪数理论分析认定和解决民事枉法裁判中的一罪与数罪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