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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提高中医妇科学的教学效果,对传统中医妇科教学特点进行总结和反思,探讨了对比启发法、类推启发法、提问启发法、病例启发法、自学启发法等不同模式启发式教学法在临床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认为在中医妇科的带教过程中,可以根据中医妇科课程的内容及特点,选择合适的多媒体辅助下启发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2.
教学医院与患者隐私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针对教学医院存在的侵犯患者隐私现象,探讨医院教学医疗科研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的法律、伦理意义。提出提高法律意识,缩小医患认知差异;营造隐私保护的就医环境;采用“解释-征询-获得配合”的教学观摩程序;加强隐私操作的防护;研究征得患者知情同意,发表征得患者授权;掌握医疗隐私保护的原则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形成草案,立法程序正在推进中。从孔子的"非礼勿听,非礼勿视"开始,中国人应该就有了隐私保护的意识。在法学学理上,隐私权保护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其中私人信息和保护是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方面。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任何人的私人信息都应当得到保护,侵害私人信息构成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目的运用FOCUS-PDCA管理工具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从而保护患者隐私,提高患者满意度。方法成立以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为主题的QCC小组,通过现状调查,找出不能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的原因,设定目标,制定并实施可行性对策,观察比较开展活动前后保护患者隐私单项满意度及门诊满意度调查情况。结果通过开展QCC活动后,一医一患一诊室比率由原来的82. 69%(43/52)提高至90. 38%(47/52)。同月患者就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单项调查满意度达到98%,同期门诊服务满意度调查由原来的88. 9%提高至96. 6%,效果良好。结论通过开展QCC活动,医护人员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明显提高,并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5.
中西方隐私观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存在于各种不同的文化中。中西方文化的差异造成了中国人和西方人各自独特的隐私观念。以集体主义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中国人十分崇尚群体隐私,中国人的个体隐私意识比较薄弱,在个人隐私维护方面没有太大的期望。相反地,个人主义取向的西方人崇尚私有和个体隐私,私人时间、私人空间、私人活动领域以及私人权利都是他们要极力保护的隐私。  相似文献   

6.
美国通过建立完善的健康隐私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和健全的健康隐私信息保护机构与组织来保护个人健康隐私信息,形成了其健康信息隐私保护特点,对我国个人健康隐私信息保护立法、健康隐私信息保护机构与组织的建立以及完善大数据条件下个人健康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规则等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7.
传染病信息披露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安定。医务人员作为一线接触病情的群体,负有义务向患者本人进行告知,也有权向特定范围内的不知情者披露相关信息。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同时也肩负着保护患者隐私和尊重患者人格的使命。如何在有序防治传染病的同时兼顾保护患者隐私安全仍有待深思。文章分析医务人员披露传染病相关信息的言论自由和患者隐私的法益冲突,从基本价值建构、原则遵循以及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受的法益保护和克减方面进行义务设定,寻求二者矛盾之调和。  相似文献   

8.
健康教育在临床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健康教育是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健康教育,不仅能帮助病人预防并发症,还可促进患者自我保护和降低再住院率.在临床教学中有效地应用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9.
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隐私保护越来越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亟须破解的问题和议题。智慧城市数据隐私保护困境主要体现为:数据收集的过度化、大数据处理的加密缺失化、大数据交互的泛滥化以及大数据隐私侵犯的可及化。智慧城市中的数据隐私保护困境的生成逻辑主要源于:城市全景监控与数据资源商品化的负效应、智慧服务吸纳隐私与数据处理黑箱化的压力、异构稀释隐私保护与数据隐私边界模糊化的挑战、隐私观念流变与数据保护基础空洞化的阻滞。走出智慧城市中数据隐私保护困境需要推进数据隐私保护法治化,健全智慧城市隐私保护的法治之维;加强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创新,建构智慧城市隐私保护的技术之维;打造多元共治的数据隐私保护体系,深化智慧城市隐私保护的制度之维,消解“知情—同意”框架异化的困境;夯实智慧城市的数据隐私保护基础。  相似文献   

10.
网络社交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即时性、透明性和繁衍性,网络社交隐私泄露的表现和途径主要有个人网络用户、社交网站公司和黑客攻击等。用户在网络社交时应当树立保护自己隐私和尊重他人隐私的意识,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网络社交的道德建设应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11.
从传统中医研究方法入手 ,通过对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月经节律与调周法、生殖节律与心肾子宫轴及任督循环圈、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中的数律学说三大理论体系形成的分析 ,阐明了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的形成与哲学思维指导下的传统中医研究方法关系十分密切。指出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的形成丰富了中医妇科学诊治的理论内容 ,对当今条件下中医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提出中医妇科生殖节律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仍须以传统中医研究方法为锲入点和原动力 ,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来不断地完善与修正  相似文献   

12.
隐私保护的法律设计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需统筹考虑我国数字产业的未来发展,平衡好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合理设计法律和政策尺度.借鉴隐私保护视角下,在数据治理中,美国、欧盟、新加坡的做法,提出完善我国隐私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3.
隐私权是风靡全球的新兴基本人权,而承袭大陆法系基本特色的台湾地区在隐私权法律保护方面积累了较为先进而成熟的理论经验,并且拥有周密详至的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体系。台湾地区隐私权刑法保护的双轨制立法模式、隐私犯罪处罚措施的多样化、周至浓烈的隐私犯罪风险防范意识、宽泛缜密的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等具体举措,尤其值得中国内地予以认真关注,并将会为中国内地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之完善提供弥足珍贵的参照样本。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数字平台的崛起,隐私保护与反垄断开始产生交集。对于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存在着分离模式与统一模式两种争论。分离模式基于二者在法律目标与实施方式上的差异,主张数据隐私不应当纳入反垄断;统一模式则将数据隐私类比于产品质量或纳入产品质量的分析中,主张反垄断应当考虑数据隐私。由于数据隐私保护提升与市场竞争强化之间可能存在不一致,且反垄断将隐私保护纳入其中也存在分析方法上的困难,统一模式的适用应当慎重;相比之下,分离模式更具可执行性,也更符合数据隐私保护的实践需求,是更为可取的选择。在我国数据隐私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分离模式也是我国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临床教学中医医疗纠纷的成因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临床教学与患者权益之间存在着一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医疗纠纷.只有提高带教老师的思想素质、专业技术和法律意识,加强临床实习生的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医学临床教学的法规与制度才能切实保护患者的权利,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在临床教学与患者权益之间存在着一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医疗纠纷.只有提高带教老师的思想素质、专业技术和法律意识,加强临床实习生的素质教育,健全和完善医学临床教学的法规与制度才能切实保护患者的权利,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9·11"恐怖袭击之后,为获取恐怖活动线索,美国启动SWIFT项目获取欧盟公民的金融隐私信息,引发欧盟强烈抗议。欧美SWIFT项目争议产生的根源在于欧美金融隐私信息保护水平的差异。欧盟认为,美国政府从SWIFT组织获取涉恐金融隐私信息的过程中未能对欧盟公民金融隐私信息进行充分保护。为解决争议,欧美先后达成数个SWIFT协议,以在保护欧盟公民金融隐私信息和满足美国反恐需求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18.
大数据时代,隐私的数据化与数据的隐私化相互交织,个人隐私边界日渐模糊。传统对于隐私、数据的“粗粒度”保护策略已难以匹配当前高度解析化的“微粒社会”,隐私保护与利用隐私换取便捷生活的悖论进一步凸显,人们的隐私焦虑愈发严重。研究基于数据多粒度探讨隐私差序保护,将个人数据以“人格价值”“敏感程度”与“社会属性”进行分层、分级,明确隐私保护与数据合理使用的价值序位差异及边界,并根据不同层次粒度之间的序关系,赋予用户真正的管理权与使用权,让隐私保护更具针对性,数据管理更具效益。  相似文献   

19.
网络时代倒逼"隐私—搜查"相关法制的变革。首先,网络时代数据隐私的兴现增扩了隐私体量。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继续甚至强化传统的隐私保护。法律在强调隐私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限度,警惕保护过度膨胀,应以风险视角的隐私观取代传统的保护视角的隐私观,情境式地规范判断保护的必要性与强度。其次,由于隐私权的宪法地位,隐私干预只能交由《刑事诉讼法》的搜查法制。在网络时代,搜查对象由有体物向系属无体物且可远程调取的隐私数据延扩,搜查构成应由财产基准向隐私基准转变。最后,由于网络时代现行犯的紧急情况可能表现为物理空间距离间隔的非当面性,更应实质解释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紧急搜查条款,以扩大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0.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隐私保护成为质量竞争的重要维度,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因而为现代反垄断法的多元立法目的所涵盖.构筑在"知情—同意"规则基础上的数据隐私保护机制在数字经济垄断市场结构下面临有效性危机且救济迟滞,而反垄断规制数据隐私保护具有监管效率上的差异性优势.数据隐私保护反垄断规制虽实属必要,却也面临理论与分析工具革新的难题、法律适用冲突以及价值平衡困境.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亟须以平台、数据、算法三元融合分析为基础进行重构,利用"共票"平衡数据隐私保护与利用流动背后的利益关系.在监管科技理念引导下,政府需要以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赋能竞争规制机构,构建敏捷型反垄断智慧动态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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