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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环境治理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以行政型治理、市场型治理与社区型治理三种模式共融交织为发展态势,在实践中,这种多元的治理模式缺少协调性与统一性的治理逻辑,呈现出政策支持不足、资源禀赋不足、社会资本整合不足与价值目标异化等碎片化问题。为此,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注重协同、整合与信任机制建设的治理思路,调度当前农村环境治理模式中的有益要素,整合农村环境治理的政策目标,优化科层主体的组织功能与促进公众参与,进而降低治理协商成本、提升科层治理效率、加强农村社群信任与推动治理的公私合作,是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模式革新的理想进路。具体来说未来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在目标维度上,建立价值协同机制与诱导动员机制,凝聚农村主体价值目标;在组织维度上,优化政策供给靶向,推动跨界联动式治理;在市场维度上,健全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体系,通过市场杠杆来配置农村环境要素与资源;在社会维度上,整合农村新型社会资本,培育农村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  相似文献   

2.
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五位一体”总布局在农村社会的体现。长三角地区农村社会经济较为发达,城镇化程度高,但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对问卷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AGIL模型分析后发现:长三角三省一市整体存在村民环境治理认知与行为背离、环境治理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皖、苏地区农村环境治理各类资源存量相对不足,浙、沪地区农村环境治理资源整合及利益链条不完整。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强化环境治理动机,整合环境治理资源;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提高政策执行力;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耦合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农村环境治理常态化。  相似文献   

3.
当前,环境治理已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治理制度体系。基于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视角,围绕政社互动的分析框架,就地方环境政策修正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发现,在压力型体制和政绩竞争的驱使下,相关主体不可避免地将自身利益追求和行为倾向掺杂入地方环境政策修正之中,使得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为寻求利益最大化与其他利益主体展开竞争,致使地方环境决策和执行之间塑造了无形的组织界限。因而导致地方环境政策执行主体依托正式科层体制反馈政策设计问题往往难以奏效,不得不依托普通民众等社会主体采用非正式行为策略“自下而上”反向施压地方环境政策修正,但其成本付出也要远高于正式反馈的行为策略。由此提出,要建构政府与普通民众等社会主体相对平等的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政府由“行政枢纽”向“治理枢纽”转型以及引导普通民众等社会主体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监督,才是打破地方环境决策和执行之间的组织壁垒、政府与社会实现双向良性互动以及推进中国式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4.
政府作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牵头人,应承担起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职责与使命。通过实践考察发现,政府在治理农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理念错位、方式失当、权限模糊、保障不足等多重困境,其困境产生的根源是乡村振兴政绩考核制度不完善、项目资源配置不合理、政府权责不清、自治主体能力不足以及政府监管保障制度不健全和人员技术供给缺乏。因此,多元设置,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互动,优化资源配置运作机制;协调内生,构建政府与自治主体有效协同机制;多维合力,健全监管制度和技术监管保障机制是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5.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之义,是实现乡村振兴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措施之一,那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治化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要求,法治化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基本方略和促进乡村社会生态宜居的必然选择.当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如若要想在巩固此成果的基础上取得更大胜利,则须走一条长效治理的法治化之路.当下治理的法治化却面临着法律体系缺失、权责界限模糊、参与主体法治意识淡薄及法律监督机制缺位等现实困境.于此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整体思维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律体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参与主体的权责界限;增强参与主体的法治思维,提升其法治意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法律监督管护机制.  相似文献   

6.
公共治理,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在当前的治理过程中,我国弱势群体话语权制度保障不健全、话语权社会载体不力、话语的正当渠道不畅,进而制约了公共治理的实现。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话语权需从四个方面入手: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治理机制,协调利益矛盾;完善多中心治理,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弱势群体主体意识教育,提高其政治参与积极性。  相似文献   

7.
环境正义视角下的农村垃圾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垃圾治理凸显了我国城乡有别的差异性基础设施供给和基本制度,反映了城乡之间的环境非正义关系,暴露出农村垃圾治理资源分配失衡、农村垃圾治理决策程序缺失以及农民承受的垃圾治理责任不公平的问题。防范农村垃圾污染的发生,必须将环境正义理念贯彻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首先,通过健全农村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环境分配正义,消除治理工作中的制约瓶颈。其次,通过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决策程序合理化实现环境程序正义,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最后,通过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法治建设和农民环境权益保障实现环境矫正正义,确保农民享有适宜的人居环境。  相似文献   

8.
中国建设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界定了绿色低碳发展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内涵和内容,分析了现有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措施.研究认为,绿色低碳发展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系统运行规律,坚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坚持绿色发展文化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建立全面保护生态环境系统、实现共享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中国具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良好基础,但仍存在治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监测和执行力度软、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公众参与度不足等问题.提出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深化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发展绿色金融,推进重点领域和企业绿色化改造;同时,不断丰富治理指标体系,强化环境监测监管(环保督查),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大数据的迅猛发展改变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数据已成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环境大数据是大数据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和体现,为环境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从长远来看,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发挥国家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更要重视市场与社会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生态环境的新格局。环境大数据能够提供开放透明的环境信息、科学的环境决策资源和前沿的技术支持,推动构建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双向互动的"环境治理共同体"。运用环境大数据搭建环境治理主体之间良性互动平台,促进治理主体、线上线下的有效沟通和协同参与,推进环境产品创新和环境服务创新,将是未来环境治理的重要突破口。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生态环境逐渐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我国广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在立法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监督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着力增强农民环境污染治理主体意识;健全完善我国农村环境立法体系;不断强化有关部门监督监管职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1.
随着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也从污染治理导向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进入以环境全面改善为导向的管理提升阶段,在此进程中会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本文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起步较早、投入较大、经验较为丰富且成效较为显著的长三角地区为例,阐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多样化内涵及其动态演变,并从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范围、治理目标、治理手段5个维度构建分析框架,阐释在乡村振兴与城市化进程的双重影响下,长三角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阶段特征和主要挑战。基于此,新阶段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促进多元共治,强化需求导向和规划引领,构建上下协同、内外协同、目标协同的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市场参与和科技赋能,形成以权利和责任分担的公平性、公共财政投入的高效性、治理体系的可持续性为核心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2.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举措。虽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靠中央文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如何巩固现有整治的胜利成果并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却离不开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权责界定不清晰、法治意识不觉醒和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走向法治化轨道,需要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立法,运用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单行法律;明确政府的职责,建立乡镇政府直接责任、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省级以上政府领导责任的职责体系;强化村民的义务,引导村民参与建设并自觉守法;增强法治思维,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主体法治意识;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从权力约束权力的角度完善环境监察和问责制度,从权利制约权力的角度完善大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3.
安徽省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不仅是农村"宜居"的前提,也是农民"兴业"与"文明"的载体。安徽省农村环保难的主要原因体现在"四重"、"四轻"的制度缺失。因此,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环境对策,必须以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农民最想解决的垃圾、道路、农村绿化等环境问题入手,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建设农村环保队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促进农民环保自治等方面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4.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工业污染向其他一些地区转移,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企业和民众三个主体产生利益冲突,在博弈过程中没有达到利益均衡。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是政府的一大难题,亟需寻求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因此,建立一套协调治理模式是必要的:需要构建政府与民众从博弈到合作的模式;需要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合作模式;需要建立政府与环保NGO合作模式。把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民众、媒体和环保NGO协同起来,形成一种合作联动关系,共同参与治理,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  相似文献   

15.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补齐乡村环境治理短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 PPP模式的引入为乡村环境整治提供了新途径。以共生理论为基础引入演化博弈分析框架,对不同场景下乡村环境治理的三方(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村民)共生条件进行探索,并结合现实案例检验基本结论,结果发现:PPP模式高度依赖政府的有效治理,特别是各级政府的有效监管对达成多方共生非常关键;政府的有效监管、社会资本守约的交易成本和村民在环保治理过程中受益是三方共生的基础,而设计合理的惩罚机制可以减少政府失职和资本方的违约动机,博弈结果将趋于三方共生。同时发现,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守约和村民参与恒不成立;村民参与环境治理取决于参与的净收益,与受到的政府奖励无关。由此,可以通过改革乡村治理方式、加强政府有效监管、采取第三方定价和构建风险补偿机制、以村民受益为核心加快乡村组织建设、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等措施,不断推进乡村环境的治理。  相似文献   

16.
通过系统分析美国"开放政府"有关理论,具体研究美国"开放政府"实践的一个典型案例——"公众专利评审"项目,从项目产生的现实背景、项目的运作机制两个方面考察政府在协同治理中的作用与定位,并进一步总结出在开放公共数据情境下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的机制规律,即有效激励与多元协调。中国创新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关键,在于加强五个方面的顶层设计,即开放机制、激励机制、协调机制、保障机制、评估机制,五个方面统筹推进,分布实施。强调当前中国社会协同治理协同机制创新的实质,就是要应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变革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推进社会信息公开,实现由社会广泛参与和多元合作的"多元治理",改善政府在多元治理结构中的宏观调控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着执行偏差以及污染反复出现等问题,要求对环境治理的多主体逻辑进行系统的分析。多制度环境的分析框架关注复杂制度环境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有助于厘清我国环境治理困境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作为环境治理的主体,在实践中分别遵循国家逻辑、科层逻辑、市场逻辑和效用逻辑,不同行为逻辑和动机容易产生逻辑冲突或不协调,不利于形成环境治理合力。对此,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在中央政府层面,实现由“运动式”环保督察向常态化督察的转变,建立环保督察的社会化参与体系;在地方政府层面,提升环保绩效的重要性,建立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努力指数;在企业层面,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和应用,建立企业环保“红黑榜”,激发企业绿色生产的潜力;在社会公众层面,加强环保宣教,维护公众的环保参与权利。  相似文献   

18.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追求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充斥在三大社会治理主体内部的关系约束及互动需求成为目标达成的制度要素。以社会资本为视角,可以窥见在中国三大社会治理主体的社会规范、社会信任及社会网的建设存在着内隐与缺陷,成为社会发展的软肋。因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关系型社会,需要通过治理主体彼此的关系构建以及信任产生来维持一种协同上进的状态,有效将组织周围及内部的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形成一种内外合力,将组织的社会资本转化为一种有效的生产力,推进社会的协同治理之路。  相似文献   

19.
城市化发展中废旧电子产品跨区域治理成为重点社会问题,协调政府间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协同治理废旧电子产品显得尤为重要。区域环境整体性要求地方政府在治理中共同努力,然而地方政府责任界定不清晰、"理性经济人"特性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废旧电子产品协同治理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不仅要完善协同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有效的区域协同治理机构,而且要健全废旧电子产品治理法律体系,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20.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务,需要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在公共治理中政府、企业与公民社会团体都不是也不应该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环境协商民主机制是建立环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网络治理机制的最佳途径,是突破环境法律制度瓶颈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环境公共领域良好治理的重要保障。环境协商民主机制在环境法治中能够并应该发挥“造法”功能,为环境法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创新提供合法性基础。环境法治需要依赖环境协商民主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程序机制,保障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团体以平等的身份通过民主协商设定各自的行动范围和有效边界,设定各自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实现环境公平正义。环境协商民主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应受到环境法学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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