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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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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阳明(原名王守仁),浙江余姚人,生于明朝成化八年,死于嘉靖七年(1472-1528年)。父亲王华作过南京吏部尚书,他本人由科举进士出任大官历三十年,作过南京兵部尚书。他站在大官僚大地主立场,为维护和挽救腐朽没落的明朝统治,口宣理学,手舞屠刀,亲自带兵赴江西扫荡了大帽山、横水、桶冈都俐头,平定了明朝宗室宁王宸濠的叛乱。到广西平复思恩、田州,征剿八寨、大藤峡。名为宋明理学宗师,而实际上是一个屠杀少数民族的刽子手。  相似文献   

2.
试论明代广西土司的置、废、改流及其历史特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明一代,中央王朝为了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加强直接统治,使各地土官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他们在承袭元代土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土司制度。为了钳制广西的少数民族,明王朝运用“抚”、“剿”两手,采取以流官辅佐土官,并废一些土府、州、县,在一些土府、州、县改土归流,甚至增设或复设一些土州、县、长官司、巡检司等多种手段,“相机而行,随宜而处”(于谦《议相机抚捕蛮夷疏》,见《粤西文载》卷.5),千方百计不失时机地进行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的各种尝试,以实现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一统的“宏图”。虽然元、明、清、民国时期,土司制度在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均有实施,但由于时间上,地域上的差别,政治、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各地在具体实施、产生的影响与作  相似文献   

3.
烟瘴是一个历史性和区域性突出的现象,曾对南方少数民族及地区产生较大影响。明代广西土司区烟瘴肆虐,成为明朝经营和治理的主要困难,因此明朝在广西土司区采取了以土治土,倚重土官的策略。烟瘴,在一定程度上与广西土司制度的存在有着密切关联。  相似文献   

4.
土官或称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部分边疆地区,通过分封地方少数民族首领或权势者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少数民族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形式,是我国封建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土司制度沿袭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土司或土官作为一种制度,最早出现于北宋皇佑年间的今广西西部壮族地区;尔后元、明、清王朝继续沿用,並广泛地把这一制度推行于中南、西南及西北等省地的少数民族地区。土官或土司  相似文献   

5.
广西土官制度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的兴衰存亡,固然和各个历史时期中央政权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民族政策有关,但也和在这种政治制度统治下土地制度的变化情况有关,故研究土官制度就得研究土官统治区的土地问题。本文试就清代广西土官统治区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 宋代承袭唐代对“蛮夷”之地的羁縻政策,“即其部落列置州县”,由部落酋长担任都督、刺史,世代相继,号称羁縻州,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宋朝在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大体而言,采取任用土官、以本土之法治本土的羁縻政策,强化对这些地区的统治;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恢拓梅山、南江等地区,促进了这些地区“蛮”族的封建化进程和  相似文献   

7.
明朝建国伊始,西南边疆面临着四大难题,即蒙古残余势力的军事威胁,西南诸夷的叛服不常,邻近交趾诸国的侵扰,加之该区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如何治理,使之稳定,成为了明廷决策的难题.面对如此局面,朱元璋及其子孙、大臣们,大都认为要维持西南边疆之稳定,须抚绥土司,“革心得人”.作为明朝重臣的王阳明对此深有领悟,在对贵州、广西诸土司施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心学”思想,认为“诸夷”虽身处边疆,但同为“天下可化之人”,进而在开导贵州水西安氏,征讨思恩、田州土司叛乱过程中将其付之实践,对于边疆稳定,人心一统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清朝入主中原后,面对诸多政治伦理是辩证吸收、应用的,这在乾隆完成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大一统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清政府最初是以儒家政治伦理为统治主线的,但也正是因为对儒家君臣之礼的恪守,才加速了阿睦尔撒纳和大小和卓的叛乱进程。叛乱平定之后,清政府的君臣统治伦理由儒家为主开始向法家转变,在苏四十三叛乱之后,便完全以典型的权术姿态展现,这一由儒到法的变迁轨迹也同样体现在对宗教问题的处理上。  相似文献   

9.
序论以往关于华南少数民族历史的研究,也许由于史料所限,忽略了时期和地域,研究的成果难免失之于编颇。唐宋时期,该地区少数民族的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王朝对这些少数民族的统治体制也相应地有所改变,这是可想而知的。然而,研究工作的现状很难说对此己作出近乎全而的明确解释。作为本稿考察对象的左、右江流域,过去在我国由河原正博、小川博、谷口房男诸先生进行过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中国王朝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来探讨的。河原先生考察了该地区少数民族的“始祖南迁说”的真伪、“蛮酋”(族长)向宋朝疆域的“内  相似文献   

10.
几年前,有关部门为发展广西首府南宁市的旅游业,曾提议在南宁立明代的王守仁像。理由是王守仁在南宁期间办有“敷文书院”,传播汉文化,对广西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作过重要贡献。此议一出,引起强烈反响,持不同意见者认为王守仁奉明朝廷之令来南宁,是为平息当时田州、思恩府岑氏土司纷争和镇压广西壮、瑶人民起义,是屠杀广西少数民族的侩子手;所办书院、学馆,亦是从文化心理上配合武力镇压活动,不足称道。  相似文献   

11.
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动集团,勾結帝国主义、蔣介石匪帮和外国反动派,公然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力法的十七条协議,劫持达賴喇嘛,發动武装叛乱。这种背叛祖国、破坏統一、破坏民族团結的严重罪行,是全国各族人民包括西藏爱国人民所絕对不能容許的。人民解放軍駐西藏部队已經奉命徹底平息叛乱。为了維护国家統一和民族团結,国务院周恩来总理已經發布命令,解散这次叛乱的組織者西藏地方政府,并决定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員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現在,人民解放軍在西藏爱国僧俗人民的积極协助下,已經迅速蕩平了拉薩地区的叛乱,并且正在肃清西藏其他一些地区的叛匪。西藏僧俗各界爱国人民热烈拥护中央措施,声討叛国集团,全国其他地方的各民族人民,也都一致声討西藏反动集团的叛国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宋代在僮族地区建立土官制度的经济内容,近年来在学术办的讨论中,意见颇有分歧,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土官制度所反映的是封建制的经济内容,即土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僮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的确立。我认为桂西(包括左右江及红水河、龙江中上游地区)在宋代,  相似文献   

13.
明代封建统治阶级在湖广、广西、四川、贵州、云南五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土官制度。鉴于前人对这些地区少数民族和土官制度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经济方面,而对文化教育论述较少,因此,本文拟就明代这些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状况作一探议。  相似文献   

14.
<正> 1982年,国家民委转发的《湘鄂川黔四省边境地区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份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恢复土家族成份,主要是清代‘改土归流’前的土司、土官管辖的土家族地区,在其周围的卫所地区和边缘地带也有这个问题。”湖南张家界地区在清代以前正是土司、土官管辖的土家族地区。封建王朝为了加强对湘西少数民族的统治,在元明清时期建立了土司机构,明清时期又新建了卫所机构。下面就元明清时期张家界地区土司及卫所机构作个探讨。  相似文献   

15.
<正> 历来一些学者认为有明一代东北辽东地区少数民族均由黑龙江流域迁徙而来。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因为明朝辽东地区少数民族不仅来自黑龙江流域;也来自湖南等地的长江流域。这些少数民族是作为流人被谪寓东北的。他们来到白山黑水中间,在重冰积雪,绝塞异乡的东北大地,与当地兄弟民族,披荆斩棘,辛勤劳动,对祖国东北的经济发展,边疆建设,民族融合等方面都做出了历史的贡献。关于这个问题,过去史学界  相似文献   

16.
广西土官制度的存在是与改土归流共始终的,而明清时期的改土归流又最引人们的注意。本文仅谈明代的改土归流问题。明朝除在桂西土官传统统治区继续推行土官制度外,还在桂东非土官传统统治区设设置了许多土巡检或副土巡检亦属土官之列,但这类土官的设置或革废的情况比较复杂,故这类土官的革废,本文亦不涉及。明代广西土官制度的改流自明初就开始了,直至明后期都断断续续的推行,改流的地方也不是很少。洪武初首先被改流的是钦州七峒长官司;不久,太平府也被改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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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它渊源很早,唐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羁靡州就有土司制度的刍型,但通常认为这种制度始于宋元,而完成于明代,清代因袭沿用。元、明推行土司制度主要在西南各省民族地区,其中又以云南设置的土司、土官最多,职官种类也最为完备。土司制度的内容,主要是暂时不触动各民族固有的生产方式,利用原来的统治机构对当地统治者加封一些不同于内地的职名封号,使之“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明文·职官志》)。所封职名有宣慰使司宣慰使(从三品)、宣抚司宣  相似文献   

18.
李宗放 《民族学刊》2018,9(2):25-34, 103-105
元代至明嘉靖中期没有“土司”名称,嘉靖四十一年才出现“土司”名称。嘉靖、隆庆时土司是对武职个体的专称,在四川、贵州少数地方使用。明嘉靖至万历时,土司、土官区别明显,土司主要指属兵部的武职带“司”的职衔、衙门和官员,土官指属于吏部的文职。万历至天启、崇祯时,土司扩大为武职、文职的统称。清承明制,只是兵部所辖武职称土司,吏部所辖文职称土官。明代湖广、四川、贵州、云南、两广使用土司名称,东北诸夷、西北诸夷和属番的同类职衔没使用土司名称。清乾隆时,土司使用范围增加了甘肃、青海、西藏的土司。因此,把元明清王朝在民族地区以各族首领为世袭土职的统治制度称为土官土司制度更准确,称为土司制度不准确。  相似文献   

19.
唐、宋两王朝在广西部分地方实行的羁縻制度,是元、明、清几个王朝在广西部分地区实行的土官制度的窠臼,因此,我们研究广西土官制度各种问题时,就必须从唐、宋时期开始。 广西的土官制度,从唐、宋以至明、清,有的土州延续到民国初期才进行改土归流,它  相似文献   

20.
有元一代,统治者颇为注重经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对那些世代盘踞其地的各族土酋大姓,采取了种种恩威并施、抚剿相济的手段;这些土酋大姓则视元朝实力变化而“服叛不常”。元朝与西南土酋大姓的关系及其变化,直接影响着元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拟对此略论一二,以期得到指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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