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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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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人才瞭望》2004,(4):55-56
人才瞭望编辑:我是一家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前不久,我应聘到另一家单位做技术主管,但新单位提出要我下周即来上班。我知道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新单位只给我几天的时间明显不够,而这次机会确实难得。请问我可以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来代替30天的提前通知期吗?读者:郑辉郑辉读者:对于这个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作了明确的回答:“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3.
问:我在学校上班,因课堂迟到被单位要求自动离职。我父母顾及颜面替我递交了辞职信并领回退工单。请问有效吗?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4.
问:员工离职办完手续后,公司最迟在什么时间内支付经济补偿金?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似文献   

5.
韦付军 《人才瞭望》2007,(10):107-107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人才瞭望》2010,(3):48-48
问:我在公司工作两个半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公司突然将我辞退,也未提前通知,我可否要求补偿?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相似文献   

7.
《人才瞭望》2009,(11):46-46
问:我已工作半年有余.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无故辞退我.我可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补签劳动合同9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相似文献   

8.
专家答疑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被招聘到某企业单位上班后,感到此工作不适合我的经验和技术,为此,我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说即然合同签了就不能解除,不适应也得到合同期满才能解除。领导说的很有道理,请问,我因自身方面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如何解除劳动关系?答:我国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照下列规定和条件,有序地进行。第一种类型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  相似文献   

9.
佟景宸 《人才瞭望》2006,(11):103-104
所谓“退工争议”,是指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出“跳槽”要求时,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归还公用物品、未办理交接手续、未偿还培训费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理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甚至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使劳动者不能实现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0.
乔博娟 《人才瞭望》2016,(19):45-46
每月按产量支付报酬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入职登记表、保密协议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是否存在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竞业限制?本期四个真实的案例在回答上述疑问的同时,表明权利应当在法治轨道及制度框架内运行。只有劳资双方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形成共识,才能共同推进我国的劳动法制化进程。  相似文献   

11.
专家答疑     
《人才瞭望》2013,(4):41-42
1 问: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的第5个月才补签.也没及时缴纳社保.我在5月3日办理了辞职手续.清单上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财务口头约定工资将于15日打入工资卡中,但事后却说我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把我4月份工资扣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  相似文献   

12.
问:我因合同期满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为我出具的退工单填写的入职日期有误,我通过劳动仲裁可否要求其重新出具退工单并支付其间的就业损失?答:根据上海市《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相似文献   

13.
问:距合同到期仅半月时间,我不准备续签,是否要提前通知单位?答:《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  相似文献   

14.
袁梅 《人才瞭望》2009,(9):46-46
案情:我在2008年3月1日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3日.因该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我的人身安全,我便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3日后,我与另一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因原单位拒不办理相关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分别做出了裁决、判决,结果均是: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原单位应在15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档案转移手续。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从侧面反映了有效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6.
《人才瞭望》2004,(4):57-57
人才瞭望编辑:您好!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两年,但他们是一年一年和我签的合同,2003年11月9日,我被这个公司解雇,但公司赔给我的是一个月工资,当时合同没有到期,还差二十天左右,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读者:胡泥胡泥读者: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小时为准。”你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二十天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其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给予一个月替代工…  相似文献   

17.
乔博娟 《人才瞭望》2017,(19):41-42
劳动保障法律的立法内涵,在于用各项标准规范劳动者劳动和企业用工的全过程, 在于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在这些原则面前,对任何 "钻空子" 的行为都应坚决抵制. 本期的四个案例即体现了这一点. 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2014年3月, 彭某进入重庆某公司,任招商专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2016年2月,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为由, 解除了与彭某的劳动合同.彭某先申请仲裁,后又向法院起诉,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18.
一、供电所用工管理现状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均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合同)。以上条款否定了供电所用工原有的“短期为主、逐年签订”的用人政策,劳动关系长期化已成为必须直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人才瞭望》2005,(4):102-103
王某原为某公司技术人员,公司1998年曾派王某出国培训半年,事先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王某应为公司工作3年,如违约则赔偿公司培训费3万元。1999年王某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王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培训费,王某拒绝赔偿,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某的行为应被支持吗?  相似文献   

20.
案例:小张2007年8月大学毕业后,应聘在某物流公司,当时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是1年。2008年9月,小张要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老板给其的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却是“某贸易公司”。小张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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