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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管部门登记,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不同于简单的备案,房管部门在接受登记申请后,应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合同的主体、客体是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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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与刘某共同对一处房屋拥有产权,该房屋一直出租给王某使用。今年刘某准备出售该房屋,并提前通知了王某。王某说在该房屋里住惯了,要求买下该房屋,而我也想买下该房屋,因此我与王某发生了矛盾。请问:我对房屋拥有一半产权,刘某出售该房屋时,我也应当拥有优先购买权,当共有权和承租权发生冲突时,谁更有权购买该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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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东明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
预告登记的本质是使本来属于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对其理解时应当符合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的范围为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预告登记的效力包括保全效力、保存顺位效力和破产保护效力。物权法生效后,应妥善处理预告登记产生的权利冲突问题。未经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中间处分行为对物权效力的影响不能简单一概而论。文章结合司法实践从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预告登记的效力、预告登记的权利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中间处分行为效力的认定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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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不找中介也可以,在居委会就能搞定。据《齐鲁晚报》报道,潍坊市潍城区实施出租房屋代租制,社区居民出租房屋可由社区居委会代租。社区居委会在代租居民房屋的整个过程中不收代办费、不收看房费、不设看房时间和次数限制,为居民和流动人口群体全程提供免费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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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孟勇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按份共有关系相始终,无需公示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准按份共有关系中,除地役权和担保物权的准按份共有之外,均得适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行使该权利的结果,可使权利人优先于第三人取得被出卖的共有份额。在多数按份共有人依多数决原则出卖共有物时,不同意出卖的共有人对同意出卖的共有人所持的共有份额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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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纽约看国内的新闻,得知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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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补记空白支票包括对未经交付的空白支票补记以及违反授权补记,非法补记空白支票的行为成立犯罪。对未经交付的空白支票补记主要包括盗窃空白支票非法补记和拾得空白支票非法补记两种情形。前者应当以盗窃罪论;后者应当以票据诈骗罪论。违反授权补记包括无票据权利的代填人非法补记和拥有票据权利的代填人非法补记两种情形。前者应当根据牵连犯处罚原则,以票据诈骗罪论;后者则应当以诈骗罪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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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制度的立法取舍应从实证层面考察其是否具有现实需求。居住权的现实需求可从如下四类司法案例中得到证成: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分割房屋所有权和居住使用权;赡养纠纷中法院判决设立居住权和当事人协议约定设立居住权;离婚纠纷中以设立居住权的形式对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帮助;分家析产纠纷中当事人通过分家协议分别确立所有权和居住使用权的归属。在《民法典》中确立居住权制度就是对这种现实需求的回应。居住权的制度构造应以因应现实为导向。具体而言,应允准意定、法定和法院裁定三种设立方式并存;居住权的主体应限定为自然人,且居住权人和居住权设立人应具有特定的身份关系;居住权的客体可以是房屋的一部分或者独立的房间;对于居住权的内容,应当明确所有权人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可将设权房屋转让,但居住权人不得将居住权转让、出质、也不得继承,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出租;居住权因期限届满、解除条件成就等情形而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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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潘斌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3)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我国民事基本法对先买权制度的首次确认。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在一定情况下,一些特定的人对某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简称先买权),即当标的物所有人出售该物时,先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和司法实践中,除了财产共有前提下的先买权外,在财产租赁(特别是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出售的租赁房屋享有先买权也已成习惯,《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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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实施的高校教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但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在一定时间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除非属于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情形,否则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精品课程的行为都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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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有这样一种情形,就是遗嘱处分的财产在遗产分割前发生灭失,继承人之间对所灭失的财产是否应从其他未经遗嘱处分的遗产中先予补偿。比如,王某有两个儿子,并有财产A、B、C。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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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43-48
夫妻一方隐名享有夫妻共有股权的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让夫妻共有股权给第三人往往会引发夫妻之间的财产权益纷争。对此,司法实践中通常运用善意取得制度来处理。处理夫妻共有股权转让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应当明晰三个问题,即夫妻可否共有股权问题、夫妻共有股权买受人的"善意"判定问题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基于确保合同相对人取得有效债权进而保护交易安全,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应界定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