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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违法一元论与违法多元论在财产罪中存在广泛对立。财产罪法益具有秩序维持的一面,经济的财产说更为可取。刑法上所有权的实体与民法不同,是与物有关的利益归属。刑法根据自身利益保护的需要认定所有权的转移时点,并未完全依照民法规定。对于所有权归属的证明,刑法不受民事诉讼最终结论的左右。在财产罪解释论上,应充分注意刑民违法判断的差异性。  相似文献   

2.
中国《物权法》中的物指的是有体物。由于自然力、空间等逐步具有法律上的价值,不能再用传统的观念来理解物的概念。民法上的物应指能为人力所控制的、具有法律上的价值的现实客观存在物。鉴于引入无体物的概念容易造成物的体系的混乱,中国民法不应使用无体物的概念。财产包括有体财产和无体财产,物只是财产的一种客体。财产的概念在中国民法上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  相似文献   

3.
论人格财产的侵权行为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财产无市场价格或是有特定的市场价格.但其与人的情感因素相联系.侵害这类财产,若是仅仅赔偿其市场价格,显然不足以补偿原告的损失.如果其与财产权人的人格相连,就应区别对待.鉴于民法上的人完全以理性人为基础,应在原则之下例外认可人的情感在民法中的地位,引进人格财产的概念和体系,完善侵权行为法,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4.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财产无市场价格或是有特定的市场价格,但其与人的情感因素相联系。侵害这类财产,若是仅仅赔偿其市场价格,显然不足以补偿原告的损失。如果其与财产权人的人格相连,就应区别对待。鉴于民法上的人完全以理性人为基础,应在原则之下例外认可人的情感在民法中的地位,引进人格财产的概念和体系,完善侵权行为法,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后,对刑法现实适用的影响与未来立法的导向不容忽视。一方面,刑法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的内容对规范适用予以现实调适,具体包括:区分性质不同的虚拟财产予以具体的定性指引,秉持"扩张与收缩"并举的态度重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区间,促成刑法上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最新立法理念与社会价值亦可以形成对未来刑法立法的导向指引,应当考虑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落实胎儿利益的刑法干预,继续环境本位的刑法探索,实现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刑法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既不同于单独的个人信息数据,也不同于传统的数据库,具有自身的鲜明特征。基于大数据的特征及交易实践可以得出其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属性的结论。但由于大数据既不同于光、电、热等物权法上的无体物,也不是典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又无法用简单的虚拟物权来表征其财产权利,所以无法将其归入传统的民法财产体系中。法律上的财产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面对大数据提出的挑战,应进一步拓宽财产概念的外延,将大数据财产权利划归信息财产权,大数据即为信息财产客体。  相似文献   

7.
所有权概念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是有极大的不同的,而具体到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受托人和受益人以不同的方式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然而,在严格的大陆法系的所有权概念中,二者都不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只不过各自对该财产享有不同的权益,这造成了大陆法系国家在移植信托法方面的困难。应建立不动摇民法物权基础的信托法所有权,民法上的委托人的所有权属民法物权范畴,在信托法上可确认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受益权。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虽然对虚拟财产进行了规定,但理论上关于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争议依然存在。实质上,虚拟财产的民法规定只具有宣示性意义。即,立法主体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虚拟财产的属性定位问题,依然需要司法主体根据实践需求进行具体认定。从刑法角度看,如何认识虚拟财产,尤其是如何看待电子数据与虚拟财产的关系,对司法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信息数据罪之后,关于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定性更是在理论界引起争议。就虚拟财产而言,需要根据其内容进行类型化区分,为司法主体准确认识其属性提供合理判断。当下,还需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司法解释,或者制发指导性案例,对虚拟财产的刑法意义进行司法诠释,为给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定性提供指引和参考。  相似文献   

9.
无财产即无人格,作为民法学上对财产与人格关系的认识命题之一,在学界有很大影响,但实际上存在瑕疵。通过对财产与人格在民法学上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重新厘定二者之间的关系,基于民法哲学上"人文主义"价值理念的考量,从理论上论证无财产即无人格的不足,又结合古今中外民法立法实践,在实践上予以反驳,并试图探寻和凸显近现代民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即摒弃物文主义,让人文主义复归。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中的不动产概念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两种类型,但实践中发生的相关严重违法行为多以房屋为行为对象。目前,司法实践中愈发严重的侵犯不动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我国的住房体制改革密切相关,但是否可依刑法规定的财产犯罪定罪量刑仍有争议。从罪刑法定的角度来看,财物当然包括不动产,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所有财产犯罪可以不动产为对象,对于具体财产罪名是否适用于特定侵犯不动产的严重违法行为仍须从犯罪构成尤其是客观方面予以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法和行政法规或措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措施,但刑法的保护作用不应被忽视。刑法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和附属刑法规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该文认为应完善我国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刑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刑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不宜也不应当只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而主要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来保护,即采用私法保护模式.在充分论证商业秘密民法保护的可行性的基础上,从理论模式和制度模式两方面探寻商业秘密最恰当的民法保护模式,提出主要应当选择财产权理论作为商业秘密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商业秘密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物权相并列.  相似文献   

13.
在“物必有体”的传统民法原则掩盖下 ,权利客体具有无体性的知识产权当然地被排除在物权范畴之外。然而 ,在将知识产品与物、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对比后可以发现 ,知识产品与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知识产权从属性上讲与物权并无牛氐牾之处。因此 ,以是否“有体”作为划分物与权利标准的做法已经不合理了 ,而应以“纯粹客体性”和“实在性”取而代之。在此基础上 ,应当以知识产品为中心 ,参照物权体系构造一个大于知识产权的知识产品权体系 ,以加强对知识产品权的保护 ,完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完全照搬民法中法人的本质来阐述刑法中单位的本质,进而以民事行为能力,或独立的财产与经费作为认定刑法中单位的依据不可取,只有肃清民法的规范因素,在单位现实存在的基础上,重新融入刑法的价值诉求,才能准确解读刑法中单位的本质.由此,现代刑法必然以内含着过错责任和自我责任的罪责原则为基石,刑法中的单位亦是一个意志载体,其本质是以利益为内在核心,以组织机构为外部保障而形成的团体意志.相应地,判断一个团体拥有犯罪主体资格的标准是:该团体具有相对独立于其成员及上下级单位的意志,即从单位的组织结构入手进行分析,着重考察单位有无权力配置与相应的监督制衡机制.  相似文献   

15.
刑法学和犯罪学对犯罪概念的研究是割裂的和落后于时代的,某种程度上,不但影响了学科对话,而且使学科建设和发展陷入瓶颈。犯罪概念是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追求跨学科的、统一的犯罪概念是不现实的。通过犯罪概念的考察,可以看出刑法学与犯罪学的正常关系应该为:在犯罪学领域,犯罪是一种社会事实,具有价值属性,体现在对其行为及后果的测量上;在刑法学领域,犯罪是一种规范性事实,是对作为社会事实的犯罪做出的规范上的价值评价,体现在对犯罪的处置上。  相似文献   

16.
世界商业秘密保护立法最新发展及法理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秘密立法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热点问题,其发展趋势是从判例法到成文法再到专门立法;民-行-刑事综合救济;区域化、国际一体化等。其发展动因在于财富观念的更新、知识经济的兴起、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局限、自身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网络虚拟财产的迅猛发展,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虚拟财产的确认与保护已成为法律研究一个新的课题,以网络虚拟财产为中心,首先对其概念、特征、属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政策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18.
由于传统司法观念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性质认识上混淆了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有效把握既判力原则与有错必纠原则 ,审判独立与检察监督的辩证统一 ,使得现行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机制打破了民行案件诉讼两造间平等格局 ,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为了使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实现良性的发展 ,就应设计一种互动的抗诉机制 ,促使检法两家形成互相独立、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局面。  相似文献   

19.
论观念交付     
观念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一种交付方式,在我国现行立法上没有规定,理论上的探讨也不多见。随着市场交易的日益频繁,观念交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经济生活中,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物权法正处于制定之中,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已确立了观念交付的形式,但由于观念交付公示性的欠缺,使得其在适用上会受到一些限制。因此要明确观念交付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解决其公信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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