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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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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保障法的法理分析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障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以社会公平为价值追求,以社会连带思想为理论基础。由此决定社会保障法既不属于公法,又不属于私法,而具有鲜明的社会法特质。宪法中的社会保障权是社会保障法的逻辑起点。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社会保障权,以此为基础优化社会保险立法,人民法院内部应当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庭,为社会保障权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救济。要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社会保障法的国际化步伐,以利用国际资源促进国内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为论证社会法其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与现实可行性,从政治高度入手,找寻到其产生、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理论基础层面上,用社会责任本位来定位社会法,并通过公平责任理论和倾斜保护理论手段,以实现全社会的整体公平;社会法制度构建方面,从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引申出其主体制度,将其具体调整内容划分为倾斜保护性质的社会法、社会保障性质的社会法与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法等,并阐述了其特有的责任制度,以期对当前日益凸显的民生问题的解决找到有力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3.
社会法并非自古就有的部门法,学界一般认为,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的失灵和社会风险、经济不确定性的日益加剧,社会法由此兴起.本文从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出发,并结合形式法范式到实质法范式的法律发展轨迹,分析、探讨了"双向运动"对现代社会法的深刻影响.最后得出结论,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对社会法的兴起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为弥补形式法范式法律的不足以及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风险,带有追求实质正义气质的现代社会法从"双向运动"中被发现并逐渐兴起;在反市场扩张的社会保护运动中所彰显的劳动力"去商品化"理念是现代社会法的逻辑起点和理论核心;对社会自我保护本能的承认和实现,就是最初的社会法制度形式,或者说,是社会法制度的先驱.  相似文献   

4.
成人教育法肇始于国家通过立法途径对成人教育活动的干预。由于成人教育法是福利国家理论的实践,并且以社会公共利益至上,所以成人教育法不属于公法,也不属于私法,而属于社会法。  相似文献   

5.
中国《粮食法》的制定是确立我国粮食安全权的契机。粮食安全的公共利益属性决定了中国的粮食安全不仅仅作为法益而存在,而且要顺应国际社会发展潮流(如"食物权"的规定),提升为粮食安全权,通过我国《粮食法》加以规定,甚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体现到《宪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明晰粮食安全权的主体、内容、客体,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这一权利,真正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后,对刑法现实适用的影响与未来立法的导向不容忽视。一方面,刑法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的内容对规范适用予以现实调适,具体包括:区分性质不同的虚拟财产予以具体的定性指引,秉持"扩张与收缩"并举的态度重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区间,促成刑法上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最新立法理念与社会价值亦可以形成对未来刑法立法的导向指引,应当考虑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落实胎儿利益的刑法干预,继续环境本位的刑法探索,实现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刑法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相似文献   

7.
粮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粮食流通领域的相关犯罪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探讨相关犯罪的特征、构成及相应对策,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杨晨 《成才与就业》2014,(11):29-29
正国家为终身教育立法的想法由来已久。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要"调研、起草《终身教育法》"。随着近年来我国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快速发展,加紧终身教育(学习)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2005年以来,福建省、上海市和太原市相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基准,属于社会法。首先,可以从西方法律思想的视角认知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其次,可以从法律理性的视角审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再次,可以从毗邻学科的视角探索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内涵。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根本性质,也是经济法区别于传统的民商法和行政法的根本标志。经济法只有坚持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才能完成时代赋予它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0.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基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在当前国家粮食安全面临新挑战的情况下,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环境立法保障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保障体系、市场机制建构、立法保护力度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为保护涉粮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中国必须在可持续发展观与资源环境安全观的指导下,完善涉粮资源环境立法保障体系,积极建构涉粮资源环境市场机制,加强涉粮资源环境立法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1.
本期笔谈的四篇文章均来自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朱海波认为,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完善法治、追求和谐的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受保障程度是判断社会法治化、和谐化的标尺。由此,侧重保护社会弱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法便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法的一项关键制度,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既有积极意义,也有现实不足,必须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予以改进,从而增进社会法对贫弱阶层的救济功能,实现法治与和谐。张鲲对社会法界定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社会法的本质不在于公共利益,用公共利益来说明社会法是错误的,并且运用私法哲学就何为公共利益进行了独立的思考;同时认为用社会权是不能够支撑社会法的,它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础;而且在性质上社会法不是第三法域,而仅仅是一种社会安全专题法的本质。刘伟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对社会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功能进行了研究,认为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法律,传统大陆法系的这种公私法的划分不能解决现代法律体系所提出的新课题,而要解决社会法的定位问题需要引入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功能主义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成熟的全方位的透视法,可以承担这种任务并且有助于我们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认识作为系统一部分的社会法的基本问题。丛晓峰教授在《社会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对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做了述评。  相似文献   

12.
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即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本位应坚持人的本位,即民的本位、市民本位、个人本位.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不应僭越.  相似文献   

13.
中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有着根本的政治经济战略意义。应当认真定位粮食市场的"决定性地位",推进全面依法治粮,通过"从监管到治理"的市场转型实行监管理念革新,通过"全过程"监管促进监管流程再造。必须制定《粮食法》,从基本法律层面规范粮食市场监管问题,通过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行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把粮食市场监管规范于《粮食法》的法治框架中,真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已经远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形势变化的需要,对其修改完善势在必行。修改的指导思想应当坚持"宏观转向"与"微观重点突破"相结合,修改的模式应当以基本法为目标,以解决重点问题为立足点,向政策法和理念法倾斜。修改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对原有立法目的和原则进行调整和转变,并对与环境保护要求密切相关的典型问题,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公众环境权益保护等进行重点突破。  相似文献   

15.
台湾地区现行《少年事件处理法》于1997年公布,是一部实体、程序、组织相综合的法律。该法对少年违法犯罪事件设立了独立的程序,立法理念也着眼于"少年成长的非连续性",三种回流机制的设计使少年有多种机会进入少年保护事件程序,这些都有助于实现保障少年健全的"自我"成长的目的。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在未来的立法中,我国大陆地区应订立一部专门的少年法;同时,在观念上,要放弃对少年单方面的"爱",真正尊重少年的未来。  相似文献   

16.
作者将从整体上研究法的结构的概念称之为法的体系,而将部门法的系统称之为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系统称之为立法体系。现代教育法包括成人教育法具有鲜明的社会法的特征。成人教育法的内部结构由成人教育社会关系的内容与范围决定,并与成人教育结构有密切关系。成人教育具有多形式、多层次的特点,因此,成人教育立法体系的构建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动态性。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步入风险社会,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旧有的立法规范及司法手段已难以应对。刑法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要有效确保食品安全,首先应在刑法理念上作出转变:由罪责刑法转向安全刑法、由被动评价到提前介入、由个体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全方位转型。其次,在法律条文具体规定方面,应密切《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法条衔接、完善食品安全保护的刑事立法、规范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认定等。  相似文献   

18.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9.
从广东“镉大米”事件看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广东的“镉大米”事件,折射出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在生产环境保护、风险监控与评估、追溯机制建立、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缺陷,亟待加以完善.未来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应立足于粮食安全法的“社会法”属性,厘清政府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避免职能错位,建立起一套体制科学、责任严明、执法严格的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不同国家里,社会法的理论观点的不同,引导了不同的社会法制度的产生。追寻社会法的产生与发展轨迹,得认为社会法是人权事业伴随使得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社会法以社会权为其存在的目的,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内核,是社会法的根本。即社会权的界限就是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权的内容与范围就是社会法应当全面、完整体现和保护的内容和范围。且社会法的范畴随着社会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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