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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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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逻辑基本规律中的排中律,学术界有许多不同观点。要讲清楚排中律又不能不涉及矛盾律,因此,在现行教科书中都把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区别当作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来讲,但还是难以讲清楚,其中特别是关于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更是讲不清楚,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深入分析思考,首先还是要从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内容入手。现行教科书是怎样表达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内容的呢?较为流行的自考教材《普通逻辑原理》一书中是这样写的:“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排中律的内容是:在…  相似文献   

2.
不同的逻辑分支学科有着不同的理论叙述方式。普通逻辑分支中的基本规律理论是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逻辑基础学科理论 ,引入人工语言的符号公式后反倒出现与规律的自然语言叙述不协调甚至矛盾的情况。同一律的公式 (A→ A)与此规律的内容表述并不一致 ;不矛盾律的形式化公式 (A∧ A)也是不全面的 ,因为它漏掉了对两个具有反对关系的思想同真情况的排除 ;排中律的形式化公式 (A∨ A)也是不恰当的 ,因为它没有涵盖排中律对于下反对关系的应用。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用自然语言进行表述已经满足了理论的明确性 ,而对它们再予以形式化的公式刻画反而弄巧成拙。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不需要形式化  相似文献   

3.
关于排中律的适用范围,现行的几种逻辑教材有着两种不尽相同的表述。一种认为排中律“只适用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而不适用于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以金岳霖本《形式逻辑》为代表;另一种认为排中律“适用于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判断”,以上海本《普通逻辑》(1986年修订本)为代表。两相比较,后者在排中律的适  相似文献   

4.
孟文静 《理论界》2007,(10):196-197,179
亚里士多德首次系统地提出矛盾律思想,即“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并认为这个原理是最确实的原理,是无可争辩、不证自明的。矛盾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基本成形。违反矛盾律将犯矛盾两可的错误,引起思维混乱,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分析人们误认矛盾两可的原因。亚氏首创矛盾律思想在西方逻辑史上做出伟大贡献,但他的思想也有其不足,其中最主要的是他混同了逻辑矛盾与现实矛盾。  相似文献   

5.
我国逻辑学界大都把“模棱两可”当作一种逻辑错误。但是,什么叫做“模棱两可”?人们却有种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就是“两可”,即对两个矛盾判断同时予以肯定;有的说就是“两不可”,即对两个矛盾判断同时予以否定;有的说就是“两可”加上“两不可”;有的说就是无可无不可,即对两个矛盾判断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至于“模棱两可”的错误所在,有说是违反了矛盾律,有说是违反了排中律,也有说是既违反了矛盾律又违反了排中律。究竟怎样?实有弄清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一、哲学史和逻辑史中的 一个老问题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是不是客观规律?这是哲学史和逻辑史中的一个老问题。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是个有争论的问题。 在古希腊,赫拉克里特认为:一切皆流、一切皆变。正是因此,他被后人尊为辩证法的奠基人。而巴门尼特、柏拉图和亚里土多德则认为,真实的存在是不动不变、自身同一的。他们的这种观点被后人称之为形而上学的观点。亚氏是古典形式逻辑的缔造者。他说:“任何真实的事物必定在任何方面与它自身相一致”。在他看来,正是因为事物是自身同一、没有矛盾,所以,它们在思维中也是自身同一,没有矛盾。既然是这样,自身同一和没有矛盾就不但是事物规律,而且是思维规律。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逻辑学界,多数同志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其中有不少同志把充足理由律也包括在内,但因意见分歧,这里不去涉及)。另外还有一些大同小异的称呼。如“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只是把“形式逻辑”改称为“普通逻辑”,并无其他区别;再如“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思维形式基本规律”,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失之过宽;又如“逻辑规律”、“逻辑思维规律”,不仅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而且失掉了“基本”的限制,更加失之过宽。所有这些称呼,尽管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都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规律。我自己过去也是这么说的,现在我觉得这个说法是不确切的。谨将浅见申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多值逻辑”是在本世纪初出现的逻辑学新分支,它主要是论证一个命题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值。这种逻辑思想,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以及斯多葛派逻辑学中已经有了,但并未定名。那时已经承认一个命题可以有真、假与或然(不定)三个值。到了本世纪初,有麦柯尔,皮尔士,维萨里耶夫以及卢卡西维茨,则认为一个逻辑命题还可以有二个以上的乃至无限个值,于是便产生“多值逻辑学”。量子逻辑学也被称为多值逻辑,它否定排中律在微粒子运动中的有效性,但承认遵循排中律的三值逻辑是它的特殊情况。实际上,量子逻辑学是人类“对立思维”逻辑的反映,是从抽象同一思维逻辑(形式逻辑)向具体同一思维逻辑(辩证逻辑)的过渡环节和形式。这里不准备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9.
传统逻辑 A、E、I、O 四种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中,有一种可同真、可同假的关系。按照这种可同真、可同假的关系,由一个判断的真或假,需要指出另一同素材判断真假不定。这就是本文所指的“真假不定”的关系。这种“真假不定”的关系,存在于 A、E、I、O 之间的反对关系(可同假)、下反对关系(可同真)和差等关系(可同真、可同假)之中。根据这些关系,已知一判断的  相似文献   

10.
(1)韩非在中国逻辑思想史上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有些人,以韩非没有专门的逻辑著作为理由,不承认他在中国逻辑思想史上的地位。其实,韩非是中国古代一位应用逻辑专家。特别是他提出了著名的“矛盾之说”,十分巧妙地表述了形式逻辑矛盾律的精神实质,对中国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值得称颂的贡献。(2)然而,至今我们对韩非的逻辑思想,特别是对他的“矛盾之说”研究得很不够。在罕见的几篇讨论韩非逻辑思想的著作中,对“矛盾之说”的理解也很不一致,其中不少问  相似文献   

11.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性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利 《齐鲁学刊》2004,(4):67-70
道德与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维持社会秩序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二者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传统康德理论模式,提出了内在的道德与外在的法律。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主张道德与法律是可分的,彼此没有必然联系。自然法学理论强调法律之道德性。这些观点,尽管都有偏颇,但毕竟为我们处理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提供了理论场景。  相似文献   

12.
法的自律与自律的法——法律的自我内化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自律是指法律所固有的主体能以法律为标准要求自己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一种特性,以法律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为观念基础,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自律的一面;自律的法是法的自律的扩展与升华,以法律至上、司法公正和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达为基础,因而自律的法只能存活于法治社会;从法的自律到自律的法是法律的内化过程,以积极守法为实现方式,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实现条件,以社会教化和主体内化为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3.
法治的精髓是正确处理法与任何权力的关系,法不只是工具,同时是权力的本源。法治的目的是排除个人或集团的武断,实现形式是对传统、科学和民主的尊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亦即三者的平等关系。法治是一种国家制度,也是一种领导艺术,是总结实践经验、促进班子和谐、改善干群关系的重要工具。  相似文献   

14.
关于行政法的价值问题 ,理论界有多种观点 ,最具代表性的有“平衡论”、“管理论”和“限权论”。这些观点推动了我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建立与完善 ,但随着行政法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 ,它们又显现出一定的片面性 ,不能全面地反映行政法的应有价值。只有从行政法的价值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价值形式、价值实现的主要方式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地考察 ,才能正确把握行政法的价值。这就是 :基于特定的环境 ,在主体的绝对超越指向上 ,以价值服从的实现方式来协调其对不同主体的价值冲突 ,最终获得程序、文明、效率等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15.
我们可以在何种意义上谈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如果我们承认理论世界根源于实践世界而又与之有根本的区别,那么在理论世界中,我们便只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问题,而不能合理地谈论人的能动作用问题;在实践世界中,我们可以合理地谈论人的能动作用问题,只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趋势以及历史趋势与人的能动作用的关系问题,但不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问题;而无论在何种意义上,我们都不能合理地谈论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16.
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新闻法治的基本理念包括:知情权、维护"人格权"、更正与答辩权、保密权等。媒体报道司法的权利源于公民对司法信息的知情与表达权;媒体报道司法的法律限制目前主要是要协调媒体报道司法的自由与人格权,即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的冲突;重提新闻专业精神是协调该冲突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7.
柴荣 《河北学刊》2007,27(1):210-213
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是中国近现代民法思想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本文对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以三民主义为指导,体现了世界民法社会本位的新思潮;其继承清末变法修律的传统,凸显了西方民法理念与中国传统民事习惯进一步磨合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8.
随着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发展,我国对医药卫生与法学相结合的新型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越来越重视。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律专业的法律教学内容在不断更新,法律课程的教学手段和方式也应与时俱进。我们把案例教学法运用于医事法律学生法学课程的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的分析可知,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是当下我们要追求的首要目标.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者的关系,使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同时,要准确地理解德治与法治的含义,避免片面强调法治或德治.  相似文献   

20.
章礼强 《学术探索》2006,4(2):43-51
法是人的创造物,法与人性之间必然地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在阿奎拉看来,法的目的是共同善。格老秀斯认为,有人性然后有自然法,有自然法然后有民法。祁克指出,个人法是从主体的自由出发,规范个人相互平等对立的关系的法律;社会法是从对主体的拘束出发,规范有组织的全体成员的法律。庞德指出,对人的内在本性进行法律的社会控制之必要性,在于人的本性所包含着的扩张性、欲望与社会本性的矛盾。严复说,“治国之法”一定要合于“天理人情。”“天理”就是“自然之律”,“人情”就是“天赋之人性”。我认为,人性始终是难以实证的假定,性善、性恶、性善恶兼有、性个人性或社会性等都是基于不完全归纳的例证的抽象甚至纯属主观唯心的假设,反映了思想者对人之本体的追问和对人性或善或恶或杂或无或个别或整体性等的描画。性善论者珍视人的美好品质,性恶论者强调对人后天的教化和规范。个体性论者看重人的个体权利,社会性论者侧重社会、国家控制的必要。无论性善或性恶论者还是个人或社会性论者大多不反对法律的规范。法律当要合人性,尊重人之为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可成了悖人性、灭人性的恶法。民法作为平等主体的市民或私人权利保护的最基本的法律当坚持合人性的市民之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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