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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15 毫秒
1.
为破解证据类型划分以及证据运用规则在土地纠纷中的适用难点,应用类案分析方法对土地纠纷司法裁判文书进行探析发现:在证据类型方面,以“人证、物证、书证”模式划分土地证据易致对其被动消极认定,“材料 证据 定案依据”模式存在行政机关取代审判主体认识的倾向,应审慎运用“证据资料 证据方法”二元结构,而按照“主要 一般 参考”模式进行划分具有现实意义;在证据运用规则方面,民事证据保全制度与土地纠纷解决无法完全适配,土地证据客体范围在常规证据收集制度下产生排斥现象,亟需释放土地纠纷电子证据的应用潜力。因此土地纠纷证据运用一方面需要以土地证据类型划分为基准,平衡土地证据举证责任;另一方面需要以土地证据适用认定为切入,构建“抗告 撤销 赔偿”的缓冲带。要打破部门法学科壁垒,以土地法条文为基底,合理解释土地证据规范,推进土地仲裁证据非诉化。  相似文献   

2.
李文成 《小康生活》2003,(11):41-41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经过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不同意,李某就不让我使用宅基地。请问,我该怎么办?宁夏:问法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江苏省法院近3年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裁判的梳理,发现判决是否有效与买受主体身份、购买时间等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故仅凭合同效力判断不能体系化解决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应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在区分宅基地房屋买受人的基础上建构买受人对土地的权利。如买受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买卖合同应以有效为原则;如有违“一户一宅”形成超占,则应对超占部分引入有偿使用制度。如买受人为非本集体成员,村民买受则应认可合同效力,市民买受则应平衡利益。权利构造的立法论上市民买受的土地权利可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或建构宅基地使用权次类型。  相似文献   

4.
目前中央及一些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文件为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本文认为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对于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改善农民福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详细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评述了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改革研究的关注焦点与不足之处,并分析了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改革研究的发展动态。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经过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不同意,李某就不让我使用宅基地。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立法是宅基地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土地制度演变与土地管理体制演变,可将宅基地立法分为宅基地私有时期的立法、人民公社时期的宅基地立法、改革开放初期的宅基地立法、城乡土地统管阶段的宅基地立法、城乡土地体管理制转轨阶段的宅基地立法等五个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立法内容,不同的立法内容具有不同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方向,理解"资格权"的概念并对其实践形态进行考察是本文的主要目的.作为一种身份权利,资格权是新时期"大国小农"的国家农民关系在宅基地产权上的反映.确认资格权的过程是对农民和集体关系的厘清与调整,表现出固化土地保障属性、疏通资本下乡渠道、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等功能.在权能之外,宅基地"资格权"的社会学意涵体现在土地和"资格"的文化属性及其对农民和村庄的伦理意义.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一个可能的政策建议是在进一步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内容与边界的基础上,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适度拓宽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保护耕地资源、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对于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文针对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宅基地土地浪费现象,分析了造成农村宅基地土地浪费的原因、以及农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动力问题,最后提出对农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农村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规定了农民宅基地所有权的集体属性,而在具体的产权实践中,农民对宅基地的产权认知越来越趋向于私有化。宅基地产权的地方性建构意味着对土地产权的讨论必须进行“在地化”的理解,S村宅基地制度的在地化实践以及土地管理权的上收为农民提供了富有弹性的私人化实践空间。同时,基于地方性共识的农民宅基地需求同该制度空间相耦合,共同形塑了农民对宅基地属性的私化认知。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承担了特定社会成员的生存保障功能,因此宅基地成为一种由行政机关主导分配的福利品。然而,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实现均等化,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剥离福利性而恢复原有的财产属性与商品属性。未来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应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市场规则有偿设立,以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我国农村,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与归属、有偿出让收益的使用与分配制度,不会损害农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11.
对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本文剖析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特点:集体所有,村民使用;依法拥有,集约利用;保障安居,限制流转;揭示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与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意愿相冲突,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取向相冲突,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相冲突。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化,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传统文件与电子文件从收集渠道上、文档部门制发的文件证明上、证据价值的审查判断上、证据保全上、证据类型上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为了使电子文件与传统文件一样成为直接证据,具备与传统文件一样的证明力,文档人员应当利用职业优势,承担起协助司法人员的职责,为电子文件可信地转化为证据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强制收回直接关乎着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范围,是新一轮深化宅基地改革的关键性内容。而受制于收回效力认定的不完备性,还应当以对此具有实质影响的审核批准作为类型化的区分标准。其中,作为构成性事实的审核批准,与宅基地收回关系的形成和变更直接相关,能够产生消灭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作为确认性事实的审核批准,则仅确认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已经消灭,而不决定或直接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基于此,两类不同的审核批准构成了宅基地强制收回制度的基本类型,从而实现了该制度的体系化构造。  相似文献   

14.
确定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是构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从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视角出发,分析宅基地退出的补偿价值体系,并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和宅基地发展权价值两个维度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测算模型,并以安徽省宁国市为例,测算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测算结果远高于宁国市现行的最高标准,为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15.
随着乡村人口的持续减少和“60后”职业农民的老龄化,农村土地的经营必须走向规模经营与特色经营。目前法律与政策提供的耕地三权分置与宅基地三权分置都是促成这种趋势的制度供给。三权分置的法理立足点是将土地产权由“特权”变为“通权”,由封闭的成员权变成开放的自由交易的产权。三权分置的实质功能在于解放土地生产力,解放农村劳动者生产力,解放农业产业化生产力。因此,要想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必须为这种土地产权的交易和使用提供法治保障,实现交易安全和经营稳定。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和全面落实土地产权登记及权属证书制度,为土地的规模经营与特色经营奠定坚实的土地产权基础。  相似文献   

16.
对宅基地土地置换的内容并对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宅基地土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置换,并对村庄进行规划整治的特定行为。宅基地土地置换过程中存在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指标的利益驱动问题和农民权益被漠视问题。因此宅基地土地置换工作需要南卑裂开,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主要体现在流转意愿与农村宅基地供需的矛盾、隐形市场交易活跃导致房屋买卖纠纷日益增多、宅基地融资功能低、"一户多宅"情况普遍四个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宅基地制度本身的问题、制度设计初衷与经济发展相脱节。应从完善宅基地流转法律和宅基地流转制度,逐步建立宅基地流转市场方面着手,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宅基地土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置换,并对村庄进行规划整治的特定行为.太湖县在宅基地土地置换实施实践中积累了有益经验,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宅基地土地置换过程中需要关注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问题和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宅基地土地置换工作需要有序展开.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大势所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限制与合理扩张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发展的关键,土地增值收益公平补偿和合理共享是土地发展权分析视角的核心要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需体现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功能、以土地利益分配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功能以及以土地财产属性彰显为核心的经济功能内涵。同时,应妥善应对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着的生态风险和社会风险。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须在把握差异性的基础上适度突破限制,构建合理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达成分配正义,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满意度,更应注重政府干预的合理边界以减轻政策风险,从而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20.
基于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调查分析,探寻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宅基地审查审批程序和宅基地用地的规划管理、加强村级基层组织民主建设,规范乡(镇)、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责的对策建议,实现土地节约利用和村民住宅合理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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