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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落实司法责任制,增加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意识,凸显审判为中心,将引起审判方式的重大变革。理性回归审判规律,使"谁办案,谁负责",使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它对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司法责任制要明确具体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权力界限,落实各自行使主体、责任范围和保障措施,从而保障司法公正和公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增加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2.
审判解释的错位和重新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审判解释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理论界褒贬不一,其中对审判解释的越权倾向以及由此带来的审判权膨胀倾向却关注不够。审判解释存在对立法权僭越,对行政权逾越,对其他司法权贬抑的倾向。从司法制度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在今后司法改革进程中,对审判解释的改革应从现行的立法化向以个案确立规则,以规则指导审判的方向转变。  相似文献   

3.
关于检察权的性质,目前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行政、司法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四种观点。它们各有特长及不足。将检察权定性为独立行政权能科学地推进检察机关的改革。  相似文献   

4.
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行使其审判职能,关键是要厘清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权限,对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界分,应当以法院事务分类为前提,并按照法院事务的不同性质进行人员的分工。通过对审判事务的性质进行分析,明确核心审判事务和辅助审判事务的区别及相应的职责要求,进而对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科学建构法官与辅助人员权责配置模式。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和关键,涉及到司法权与立法权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带有司法审查的性质。《立法法》对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各种法律法规冲突提供了统一的法定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修改时完全可以取消现行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而改为直接依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毋庸再行区分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从而决定是"依据"还是"参照",而可以直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选择合宪合法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6.
陪审制度蕴涵着深厚的理念价值 ,即民主、人权和公正价值。陪审制度意味着人民通过参与审判分享部分司法权、监督司法权 ;陪审制度是保护公民或者司法弱者人身权利的一道护身符 ;陪审制度通过陪审员对案件的参与 ,体现法律维护社会正义之精神。重新审视陪审制度的内在价值 ,并在这一价值的指引下来认识我国陪审制度在现实中的命运具有重要意义。当前 ,应着力完善陪审制度的立法 ,增强陪审制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并把它放在审判方式改革、司法改革、乃至司法现代化这一大背景下进行。  相似文献   

7.
如何界定检察权的属性将直接关系到检察制度的整体设计及其应有的制度功能.明确检察行为的性质是界定检察权属性的前提.界定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权的属性,既要立足干我国宪政理论与实践,又要结合我国立法实际与司法现状.在我国,检察权不是一般的行政权,检察机关虽然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权并不是简单的法律监督权.必须承认,我国的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属性.在坚持这一认识的前提下,我们还必须理性看待检察权是兼有行政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的准司法权的认识和主张.  相似文献   

8.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审判监督庭已有十多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其职能定位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目前,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职能定位上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重审判轻监督,职能定位错位;权力分配和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价值取向被扭曲。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将职能定位为以下几方面:弱化审判职能,扩展监督职能;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流程同步跟踪、审判活动全方位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成为法院外部监督的协调与反馈联系机构;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指导、审判研究的职能部门。  相似文献   

9.
法国类属司法部和最高法官委员会的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司法部对法院行政事务的集权管理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以保障司法权中央化;最高法官委员会对法官任命、晋升和纪律监督的管理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法院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法院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司法权力高效、公正行使。我国司法改革应深化最高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权以构建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的法院管理体制,建立法官自我施加的标准和同业集体监督控制的法官委员会制度,再造区分法院审判和管理双重职能和异质性的我国法院组织内部权力配置结构。  相似文献   

10.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深度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责任制被认为是本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在司法责任制的引领下推行员额制改革,倡导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理念,理顺并明确审判辅助人员的定位,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显然,本次司法改革的重点仍然在于"人事".令人遗憾的是,本次司法改革关于入额法官的定位、法官助理的定位并不清晰,这也影响着本次司法改革的有效推进.从司法运行的规律角度而言,入额法官除了应具有审判权外,还应具有案件管理和人员调配的权利.法官助理的定位应当是辅助人员,但应依据不同情况划分不同的工作范围,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统一.而在现实的司法改革语境下,应当在审判组合的人员配置上实现动态化的管理,以期缓解激增的案件数量与人员客观减损的压力.江阴市人民法院"1 +N+N"审判组合模式的探索符合这种人员调控规律,值得推广和借鉴.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由于我国法院机构设置、人事管理、预算制度和法院内部机构方面固有的弊端,使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难以实现。解决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12.
司法改革不能脱离宪法进行。宪法对司法改革具有启动功能、指引功能和规范功能,同时符合宪法的司法改革对宪法价值的张扬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改革必须以宪法价值的回归作为前提,并以此作为价值指导,正确处理改革违宪与合理性问题,按宪法配置司法改革权,并发挥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13.
本土文化和现实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同于西方的特点。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审判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凸现。从如下方面探讨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提交审判委员会案件的范围,成立专业委员会,将法院研究室作为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实行考核和任期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运作方式的设计,其对于法院改革和立法均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的刑事审判法庭布置已经不适应现代司法理念和诉讼制度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应当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整。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保证法庭布置充分体现诉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法官独立裁判等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为法院公正司法营造一个具有人性化的审理空间。  相似文献   

15.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 ,它并不直接审判案件 ,只对经合议庭审理的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 ,所以它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近年来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 ,合议庭及独任审判员的审判职权越来越大 ,司法界特别是人民法院内部要求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他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已不适应审判改革的需要 ,应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现行的审判委员会中固然存在一定的弊端 ,但审判委员会的作用还是不可或缺的 ,只要对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以完善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6.
审判公开是司法改革中关乎追求审判公正、树立审判权威的重要举措。审判公开包含审判主体、审判过程、审判结果、裁判理由说明等形式和实质的多重公开。审判委员会在行使审判权力时也应遵循审判公开这一基本要求,因而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应当呼应和吻合审判公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审判委员会成员公开、审理案件庭审化,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承担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回顾了建国以来司法实践中的民事程序法治建设与程序公正、民事实体法治建设与实体公正,论述了司法随意的失误和司法规范的成功;针对人民法院如何实现司法公正,提出并论证了审级制度、抗诉制度、判例法制度、法院设置和法院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18.
司法独立形态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走向社会正义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它与法律运行的特点、方式,以及法律规范调节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结果有关。司法独立的实现,需要具备某些前提条件和必要的制度环境。司法独立作为一项法治原则,具有某种局限性。司法独立是引导和保障司法公正的途径和手段。实现司法独立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但不是司法改革的全部内容。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解释由解释的任务、标的和主体三项要素构成,它与审判活动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司法解释”的概念,应是对这种紧密联系的回应和强调。法律解释的平意方法以及解释中避免混入价值判断,并非保证法律适用客观性的关键所在。确立法官的解释权主体地位,使司法解释显性化,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必要性,这才是推进司法独立的当务之急。以最大限度保全或最小程度丧失法律的确定性为标准,在配置法律解释权的多种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来保障解释客观性,最终获选的是由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司法官(指法官、检察官,下同)回避制度有两种,即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地区回避尚未涉及。要使司法官处于超脱的地位,减少违法办案的可能性,仅仅靠司法官的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还是不够的,应考虑建立司法官地区回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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