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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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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庞华刚  王剑平 《社区》2011,(28):28-30
从2010年开始,成都市武侯区对7个城区街道的349个无物管老式居民院落,实施了以院落整治为突破口,以加强院落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居民院落自治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武侯区民政局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多元化社区自治新机制,社区院落管理基本实现了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相似文献   

2.
《社区》2012,(22):8-9
把居民自治延伸到院落,是成都市继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公共财政制度后,深入推进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民院落自治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实现了居民自治组织向居民院落、楼栋、单元的延伸,形成了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新格局。院落居民自治是成都特色的小单元治理模式,在城市社区,在居民院落开展居民自治是构建熟人社会的一种实现途径,也是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3.
肖伍祥  周满春 《社区》2013,(31):37-37
从2012年5月份开始,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开发区滨兴街道结合九江市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实践,按照“规模适度、居民认同、有利自治、便于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自治单元划分,将重新划分后的院落(小区)作为社区的组织细胞,把居民自治的理念延伸到院落(小区)。经过一年多的摸索,试点的3个社区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居民院落自治的路子。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第1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构成,其主要规范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任务和运行等事项,对居民自治权鲜有提及。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与"权利优于公共组织"的逻辑不符,使"居民委员会治理"代替了"公民自治",阉割了自治权的应有内涵,扭曲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我国居民自治立法应当重构居民自治组织之法律性质,突出自治权在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地位,并通过制定《居民自治法》形成以居民自治权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  相似文献   

5.
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滨兴街道位于九江市老城区,其居民成分复杂,下岗失业人员多,生活水平普遍较低,社区管理服务难度较大,居民自治意识普遍较弱。为了增强居民自治活力,滨兴街道按照"规模适度、居民认同、有利自治、便于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自治单元划分,将重新划分后的院落(小区)作为社区的"组织细胞",把居民自治的理念延伸到院落(小区)。针对院落(小区)居住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多在单位或外地的实际,滨兴街道规定,只要在本社区辖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党员,由本人提出  相似文献   

6.
我国城镇社区存在着社区地域范围划分不合理,社区居民没有内在的利益和情感联结,现有社区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社区居民自治权实现缺乏内在的动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城镇社区居民自治权的实现。其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居民在自治过程中未能形成稳定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城镇社区居民自治缺乏必要的共同体意识和客观物质基础。本文认为要实现我国城镇社区的居民自治,必须将居民自治权建立在适当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之上,住房小区化基础上不断成熟和壮大的居民小区为居民自治权实现奠定了客观物质条件;以居民小区中居民共同利益为基础可以构建起稳定的社区居民自治共同体,改变传统的、按照行政区域确定的居民社区自治为居民小区自治,通过小区居民共同情感和经济利益为纽带,重构新型居民自治共同体,实现城镇居民自治权。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成都市锦江区以民生为着力点,开展以"街道管理体制、社区治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创新改革,入围"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历史坐标中,锦江区将成为重要的参照系。(《四川日报》2011年11月21日)——目前,大型社区不断涌现,有的居民达数万人,而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力量毕竟有限,单靠他们唱"独角戏",难免会力不从心。针对这一现状,"锦江模式"令人耳目一新,他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延伸到小区、院落,在小区、院落引导居  相似文献   

8.
刘继同 《社区》2002,(21):40-40
问:一位热心的读者在来电中说,社区建设是否可以理解为居民自治?如果一个社区的居民自治搞好了,是否意味着社区建设也搞到位了? 答:在一些人看来,开展社区建设就是探索居民自治之路,只要搞好居民自治,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层管理问题。这种把社区建设等同于居民自治的认识,是十  相似文献   

9.
居民自治权是居民自治中的基本范畴之一,也是人们认知居民自治的关键概念。居民自治权是居民委员会的居民的一种基层自治权,基此法定范围内的居民能够以民主的方式自我决定、处理居民委员会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居民自治权的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在居民自治中,居民自治权要想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处理好居民自治权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好居民自治权与基层政权、基层党的领导权、司法权等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王建设 《社区》2003,(11):20-20
长期以来,居委会名义上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却普遍依赖于地方政府,吃政府的饭,办政府的事,行政化倾向严重,以致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变成政府部门的“腿”,与其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背道而驰,并直接影响到社区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各地居委会实际情况看,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普遍缺乏独立  相似文献   

11.
从制度层面来说,居民自治是通过宪法、法律所确认的居民委员会的居民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自由的法律制度,并以此确认了居民自治权;从行为层面来说,居民自治是居民委员会法定范围内的居民民主行使居民自治权的活动。从法哲学的视角来看,居民自治是社会和国家适度分离与互动的体现,是基层自治权直接行使与间接行使的结合。居民自治高举着民主和法治两面大旗。  相似文献   

12.
杜丽丽 《社区》2015,(15):10-12
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2014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在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方面,以“美丽楼院”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楼院协商治理,探索出了“党政主导,居民主体,社会协同”的楼院协商治理模式,开创了基层居民协商治理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3.
社区居民参与程度是衡量我国社区体育自治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标志,通过增强社区意识、利益社区化、参与组织化、服务专业化、社区自治主体化等提高居民社区体育自治的参与程度,是推动社区体育自治发展的根本动力.  相似文献   

14.
兰鹰 《社区》2011,(16):38-39
2010年4月,成都市成华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在二仙桥街道西北路社区、府青路街道八里庄社区、新鸿街道新鸿社区等3个社区先行试点,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但从实践情况来看,无论是试点社区还是非试点社区,在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建设中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5.
薛玉虎 《社区》2002,(3):14-14
如何把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收集上来,如何解决社区居民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我们的做法是——民主自治。解决生活难题 由大家说了算南京市下关区小市街道五塘二段社区就是用民主自治的办法解决了一个社区治安的问题。原来该社区有两个进出门,一个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取代,聚居区可以由不同的单位,不同的组织个人来构成,改变了以前的与所属单位、机关、组织甚至基层政权的依附关系,由传统的"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居民自治在这种转型时期面临着各种新的宪法问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应当对居民自治理论作出新的认识,首先,居民自治应当强调个人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其次,居民自治功能应作出应对新的形式的更新,等等。  相似文献   

17.
周兆骏 《社区》2012,(16):12-13
社区建设离不开居民参与,怎样才能让居民们把“社区”的事当成自个儿的事?怎样才能让“社区热”真正热到老百姓的心坎里?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景安居委会始终把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居民有序参与、增强居民自治活力作为主线,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的居民参与的格局。他们的秘诀是从四个方面入手,在“居民参与”上做文章——  相似文献   

18.
《社区》2010,(16):14-15
2010年3月18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了发展基层民主的三个总体要求:一是还权,扩大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由单位制向社区居民自治转变。社区自治要求改变原有的高度行政化的城市基层管理机制,突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能胜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组织。通过对哈尔滨市社区居委会的现状调查,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核心载体存在着非自治特征及功能偏差现象,阻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实现,并分析了功能偏差产生的原因,探究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回归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及居民自治的成长,客观上要求实现城市基层政权与居民自治协同治理城市社区的有机衔接。然而在现实中,城市基层政权与居民自治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城市基层政权要求强化对城市社区的行政控制,弱化居民自治;而居民自治则要求减少行政干预,力求摆脱城市基层政权的控制。要解决这一矛盾,实现城市基层政权与居民自治的有机衔接,需要采取的对策是:(一)合理分权,明晰职责;(二)协同治理,实行法治;(三)培育中介,架构桥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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