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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资本维持原则普遍采取“票面金额”制和禁止折价发行等股票发行制度。但这一原则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种种制度和立法争议,并经常导致公司筹资困难,从而违背了它原来的立法初衷。从历史和现实的比较情况看,允许公司采用“低面额股”的股票发行制度将是解决资本维持原则的制度和立法争议的最佳措施,既便利公司筹资,又使债权人的利益最终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2.
中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制定了新的条文与组织形式,同时坚持了传统的资本三原则。实践中,公司为了坚持资本维持原则,经常与企业的筹资发生冲突,导致公司筹资困难。从解决企业筹资困境的制度与立法分析中可获知,公开发行公司可采用“无面额股”或“低面额股”的方式来发行股票;资本维持原则只能在某种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目前使用何种资本控制手段才能全面保障债权人的权利,是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公司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但是,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废除后,债权人失去了一个评判交易对象的标准。面对公司滥设甚至利用公司实施违法行为的现实危机,如何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应从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现有制度方面入手,以建立股东担保机制和规制盈余分配来保证公司资本维持,以完善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公司信用评估体系来增强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以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引进衡平居次原则来保障债权人在公司破产时的权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措施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保障新《公司法》司法实践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4.
财源规制发展至今有资本维持原则模式、偿债能力测试模式与折衷模式。各个国家和地区结合自身治理模式与商事需求设置了不同的模式并设计了一系列规则。我国2021年公布的《公司法(草案)》在分配制度的财源规制上缺少体系化构建,体现在大分配框架缺失、财源规制缺位以及权责机制体系悖反等方面。鉴于此,建议从建立大分配框架、为实质分配行为引入财源规制模式以及完善权责机制等方面构建体系化的股份公司分配制度。为股份公司分配行为选择财源规制模式时,应以决策权的归属为逻辑起点,在资本维持原则模式的基础上,适时引入偿债能力测试模式,使股份公司分配制度的财源规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法律规范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不断完善已取得一定的成效。该制度的理论基础为物权理论,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而不移转占有的物件,在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享有就其出卖的价金而受清偿的物权。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修订《公司法》当中,借鉴了许多国外的先进立法,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制定了一些新的条文与组织形式。另外,坚持了传统的资本三原则,实践中,公司为了坚持资本维持的原则,经常与企业的筹资发生冲突,导致公司筹资困难,引起较多的争议,本文将就坚持资本维持原则与解决企业筹资困境的制度与立法争议进行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7.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资本的意义在于担保债权的清偿,从而为公司的对外交往提供信用基础。本文认为,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资本的意义在于节约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交易费用。资本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低,股东的违约意向就越强烈,因而双方之间的信息调查费用和合约监督费用也相应越高。而法律通过强制性地将公司资本维持在较高水平,可以达到有效控制和大量节约这些交易费用的目的。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大幅降低了股东和债权人间的交易费用,而经济的快速发展则使严格资本管制对经济活力所造成的隐性交易费用急剧增加。这种重要而深刻的变化最终推动了2005年我国公司法向更自由化的资本制度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自然债务是指债权人不能依诉强制履行,但是债务人一旦为给付,则构成有效清偿,债务人不得基于非债清偿而请求返还的债务。自然之债的本质是道德义务的升华,是当事人出于自身道德意识的考虑,自愿选择接受法律规制的结果。自然债务在法律与道德之间起着重要的平衡作用。因此,在我国民法典中进一步完善自然之债的体系,对指导司法实践,完善我国立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离婚债务清偿,是离婚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构离婚债务清偿制度,并从夫妻债务性质认定、夫妻财产性质认定以及夫妻债务承担责任认定环节加以法律规制——充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确立夫妻共同财产的推定规则、明确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则和追偿规则等,才能逐步完善我国的离婚债务清偿制度,实现离婚债务清偿制度的立法设计与司法适用的伦理关怀——性别关怀、德性关怀和生存关怀。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自然人死后其遗产状况也越来越复杂,侵害遗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外继承法对遗产债务的清偿问题用大量条文详细地加以规范,使之有序运行.而我国继承立法对遗产债务的处理仅有原则规定,司法解释也很少涉及.缺乏完善的遗产债务清偿制度,不仅使遗产债权人和继承人没有有力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司法机关在面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此类案件时也无法律依据可以遵循.遗产债务清偿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对此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11.
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公司的资本制度由折中资本制变为了授权资本制,在效率与安全的抉择上更加注重效率,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被打破。随着资本信用的弊端逐渐显现,资产信用的优势更加突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从公司的资产着手,以公司资产为根本,信息披露为渠道,责任规制为保障,使授权资本制下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公司资本制度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加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在我国当前不仅具有必要性、可能性 ,而且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因此 ,保护公司债权人 ,必须坚持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 ,进一步完善资本准技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实行折衷资本制 ,而有限责任公司仍坚守法定资本制  相似文献   

13.
现代债务催收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产业链条中无可替代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囿于行业自治和法律治理的滞后,中国债务催收行业正面临诸多发展困境。催收行为乱象的规范,各类主体权益的保障,行业竞争秩序的优化以及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均对推动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的专门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债务催收行业专门立法必须坚持“利益平衡”的基本理念,并遵循合法、公平及诚信等三项基本原则。具体在规制模式方面,兼具“行业”与“行为”规制的混合规制模式是较为契合中国债务催收行业发展实际的立法选择;在立法的结构与内容方面,则应依循“总则”与“分则”的框架结构,在加强法律规范设计的针对性与可执行性的同时,还需注重各部分内容之间的体系性与协调性。  相似文献   

14.
速读     
正个人破产立法在我国有了实质性进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6月2日全文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据介绍,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关于个人破产的立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和示范价值。所谓个人破产,是指债务人中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或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尚属空白。  相似文献   

15.
2018年《公司法》修改第142条有限地引进库存股制度,其适用范围限于股权激励、可转债、企业价值提升等情形,并且要求库存3年之后应当转让或注销股份,由此,库存股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得以规范。此次《公司法》修改在资本三大原则下,基于政策性立法将股份回购区分为资本决策事项与经营决策事项,界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2021年12月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虽然沿用了2018年修改条文的内容,但是移植了分配规制之财务资助、发行规制之授权资本制、无面额股制度、重组制度之简易合并、简易减资制度。因而,在立法层面应根据股份回购的目的、财源以及包括再发行在内的库存股的转让等具体功能,进一步梳理库存股组织法层面的法律构造与资本制度的体系性衔接,明晰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之所以未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皆因在“实体规则程序化”背景下,验资制度、公司与股东人格分离制度和会计制度得不到有效遵循所致。那种认为法定资本制抬高了公司的设立门槛、增加了公司设立成本的观点,实质上是一个伪命题。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出路在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制度和验资制度,为法定资本制功能的正常发挥铺平道路。只有将来社会信用机制以及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其他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比较灵活的折衷授权资本制度或者授权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17.
德国公司法上的替代自有资本股东借贷制度,对防止股东逃避筹资义务,坚持资本维持原则,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公司关联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替代自有资本的股东借贷,而我国公司法还没有相关制度可以对其进行有效规范,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德国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8.
不同的资本制度对实现公司资本价值创造功能和债务担保功能的侧重点并不一致,法定资本制更有利于资本债务担保功能的实现.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的债务担保功能需要得到强化,因此政策性担保公司应选择法定资本制,并在最低资本限额、资本形态限制、资本构成安排、出资时间安排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相似文献   

19.
1999年1月10日,广信在中外债权人面前宣布将“申请破产”。1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称,经审查,广信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广信保圳公司等4家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境内外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进人破产还债程序,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广信是中国第二大倍托投资公司,更是近年来在国际资本市场最为活跃的重量级地方金融机构。据谀公司关闭後三个月的初步清算,广信总资产为刀小刀亿圆,负债361.65忆圆,资不只值146.94亿圆,其债务中境外债务高达159忆圆,更有境外或有债…  相似文献   

20.
公司偿债能力是影响公司所有权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也是调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冲突的关键指标。但中国《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在偿债能力判断上并未遵循一致规则。尽管《公司法》为各种股东报偿规定了约束条件,但是这些约束条件并不以公司偿债能力判断为基准。《企业破产法》确立了资债比较法和实际清偿力判断法两种偿债能力标准,但无法适用于股东报偿纠纷案件。《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在偿债能力判断上的脱节应当得到纠正。《公司法》应当引入《企业破产法》的偿债能力判断标准,构建一套兼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资本维持规则和实际清偿力判断法的股东报偿规制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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