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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之所以未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皆因在“实体规则程序化”背景下,验资制度、公司与股东人格分离制度和会计制度得不到有效遵循所致。那种认为法定资本制抬高了公司的设立门槛、增加了公司设立成本的观点,实质上是一个伪命题。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出路在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制度和验资制度,为法定资本制功能的正常发挥铺平道路。只有将来社会信用机制以及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其他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比较灵活的折衷授权资本制度或者授权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资本认缴制改革催生了以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为中心的实践纠纷.围绕着股东出资期限约定的效力构造,实务和理论在通说层面展开了胶着对决.强化出资期限约定效力的实践通说,不仅会带来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周的弊病,也会严重限制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否认出资期限约定对外效力的理论通说,则会回归资本信用的固有弊端,构成对资本认缴制改革的目的悖反.在法教义学层面,经由法律解释规则和法律续造规则的指引,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支点,应认可出资期限约定的内外效力结构,但是须赋予公司董事会催缴出资的相应职责,并辅之针对相关股东的限权、失权规则,实现公司经营管理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双重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3.
公司的信用基础是资本还是资产,一直是公司法学界关注的重心所在.我国《公司法》资本制度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以公司资本作为公司信用的基础,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法定资本制受到冲击,公司资本不再作为公司信用的基础.公司的信用取决于公司的净资产,以资产作为信用基础.从资本信用演进到资产信用,不仅仅是资本制度在最低限额和认缴登记制度上的改革,作为公司法的核心,整个公司制度的架构都会受到冲击.由此,与资本制度相关的一系列制度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资本认缴制的实行是我国公司资本登记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改变了资本实缴制下公司原有的资本与资产结构,公司资本因被虚化而无法彰显公司实力,公司由资本信用转向资产信用。但公司资产的不透明和不确定性直接影响着市场的交易安全。能否通过严格监管公司资产来控制和预防公司交易风险,学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资产的有效监管是预防和控制公司交易风险的重要突破口。为此建议:要加快公司资产监管的多层次立法,通过公司资产公示、资产变动信息披露以及资产信用评估与奖惩等多种制度和手段强化政府监管,补救公司资本制度改革面临的窘境,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所属的范畴一直存在争议,对于法定资本制的评价也众说纷纭。法定资本制存在公司设立的成本较高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方面公司资本制度的职能弱化等不足之处。改革公司资本制度应适当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应在出资形式上更为开放、赋予董事会发行资本的权利同时加强董事的责任,建立债权人利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6.
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资本还是资产,是公司法上的核心问题。公司的静态资本是构建公司信用基础的传统考量因素,但动态的资产对构建公司信用的作用亦不能忽视。本文试图在剖析公司信用基础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理论框架。公司信用的基础固然不能迷信公司资本,亦不能迷信公司资产。“资本论”和“资产论”的理论分歧,不能偏离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理念。  相似文献   

7.
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法定资本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资本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决定着公司的信用。公司法定资本制度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奠定了信用基础、财务基础和融资基础。完善公司法定资本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认缴制改革反映了立法者在公司信用基础问题认识上的变化,资本认缴制的实行需要公司法建立相应的交易安全保障机制并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根据研究与实践的不同需要,公司信用可以具有不同层次的内涵,公司的信用基础也可通过资本、资产和动态财务指标等多个维度进行透视。三大资本制度在公司信用保障方面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和制度功能,应在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中吸收授权资本制的合理内涵,在综合运用多种保障手段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公司信用保障机制及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以资本信用为基础、以债权保护为核心求得交易安全,却抑制了公司的发展,是一种高成本、低效率的资本制度,不适应我国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以资产信用为理念、以效益和安全为目标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能力,真正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0.
新《公司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但是,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废除后,债权人失去了一个评判交易对象的标准。面对公司滥设甚至利用公司实施违法行为的现实危机,如何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应从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现有制度方面入手,以建立股东担保机制和规制盈余分配来保证公司资本维持,以完善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公司信用评估体系来增强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以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引进衡平居次原则来保障债权人在公司破产时的权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措施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保障新《公司法》司法实践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1.
公司资本制度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加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在我国当前不仅具有必要性、可能性 ,而且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因此 ,保护公司债权人 ,必须坚持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 ,进一步完善资本准技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实行折衷资本制 ,而有限责任公司仍坚守法定资本制  相似文献   

12.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资本是公司对外活动的基础,公司的信用状况取决于公司的资本数额。我国公司法推行授权资本制也是源于此种认识。然而,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公司资本有虚化的现象,公司资本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信用状况。真正能够反映公司信用状况的是实公司的净资产。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资本制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有进一步改革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现行公司资本制度因设计上的缺陷及运行平台的缺乏,在社会信用缺失的现阶段,导致公司设立成本高、虚假出资、保障债权人利益功能减弱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修改并完善法定资本制度,降低门槛,强化信用机制,健全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4.
认缴制的实施,债权人保护机制面临着股东"窃取"的威胁、公司信用的风险。认缴制并没有否定股东的出资义务,反而给债权人保护机制的完善提供了较为缓和的资本环境。股东资格的认定,严格区分股权与债权,是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买者自负"的投资原则,股东与债权人同为公司的投资者,其间需要利益平衡,而非对债权人的过度保护。现行《公司法》需要一系列联动措施,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平衡股东与债权人间利益。  相似文献   

15.
允许信用出资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是对社会投资创业热情的鼓励。信用具有人格财产双重属性,既有人格利益的内容,又有经济利益的内容,信用所蕴含的经济利益使它可以作为一种财产性的权利成为出资的形式之一。公司法理念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的转变使信用出资在理论上突破的可行性,同时信用在确定性、事实上存在价值、评价可能性、独立转让可能性和公司目的框架内的收益力五要件上具有适格性。保护债权人利益优先要求信用出资在利用权能上克减,主要是信用与其营业载体一并转让、货币或者实物形态资本的出资不实责任和出资补足义务以及强化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16.
从新《公司法》修订看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基石性的制度。该制度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同时加大了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因此,《公司法》需通过相应制度实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平衡。2005年10月,我国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文章比较了《公司法》修订前后的变化,指出修正案一方面将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着眼点由关注资本信用转移至更具实质意义的资产信用,并引入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另一方面取消或放松了原《公司法》对股东投资的过多限制,这不仅可以鼓励股东投资设立公司,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使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得到了更切实的保障。文章通过法理学分析指出,修正案实现了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更好的平衡,使法律更接近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7.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公司信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不论是资本信用还是资产信用,都是单一的标准,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不足。目前,公司信用呈现多样化的转变趋势,它是一个多角度动态的问题,建立在多元因素之上,是一个公司综合概况的评价。所以,我国应在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基础上,通过理论支持和制度支撑,构建多元化的公司信用体系;该信用体系应是动态、成长、涵盖行业的综合信用标准。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产品较单一,市场规模较小,间接融资比重较高而直接融资比重太低,银行过多的承担了资本市场的功能,大量风险集中于银行.资产证券化自身的优点刚好符合解决上述问题的要求.我国各方面的发展为资产证券化奠定了一定基础.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信用评级、信用问题及足够的投资者及资金等问题,加强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资本充实责任是指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而由其他发起人就其缴纳资本不足的部分共同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在我国公司立法中表现为缴纳担保责任与差额填补责任。其立法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但与此同时,对诚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发起人却科以较重的责任,不仅有悖公平,而且反过来会破坏资本制度的有效运行,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20.
    
2016年债券市场的集中违约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开始对信用评级功能与独立性产生了严重质疑.以经营杠杆为视角,利用2008—2016年中国债券市场上市公司发债数据,研究成本粘性对发行主体信用评级的影响,以此检验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研究结果表明,企业成本粘性越大,主体信用评级越低,即成本粘性风险效应会被评级机构所关注.进一步分析发现,成本粘性降低信用评级的作用在风险高的企业中更显著.另外,成本粘性的风险也会被投资者所关注,即成本粘性通过信用评级影响债券信用利差.文章也进一步证实了成本粘性主要通过增大企业资产波动率与会计信息风险来降低信用评级,研究结论对债券市场的监管者、上市公司与债权人有着一定的借鉴与启示.监管部门、信用评级机构与债权人应积极对企业成本粘性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债权人利益;上市公司应该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机制,减少管理层基于自利行为的成本管理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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