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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我国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由于我国《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之立法术语不精确以及"两高"司法解释不统一而导致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之主体在刑法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均存有颇多争议。基于转化型抢劫和普通抢劫罪的罪质相同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的基本精神之考量,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该成为转化型抢劫罪之主体。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关于抢劫罪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刑法的第263条、267条、269条和289条.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从转化型抢劫、"携凶抢劫"、"飞车抢夺"、聚众"打砸抢"以及绑架中的抢劫等方面对抢劫罪主体的认定进行分析与界定.  相似文献   

3.
随着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现行粗疏的《刑法》规定并不能满足实践中的复杂变化。对《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贩卖毒品应理解为贩卖毒品罪,以更好地惩治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行为。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吸毒现象严重的现状,通过简单的经济分析,认为不应当将吸毒行为单独规定为吸毒罪,而是适用《...  相似文献   

4.
绑架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暴力性犯罪,无论从行为人使用的手段、方法上,还是从规定的刑事责任上看,都是如此。然而,绑架罪犯罪主体的年龄起点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那么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可否成立绑架罪呢?他们在绑架犯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又如何认定呢?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我国适应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该条文实质上规定了附条件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通过可反驳地推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具备责任能力,实现对案件的个别化审查。对这一规定展开规范解读时应当注意:“情节恶劣”是定罪情节;“特别残忍手段”“重伤”和“严重残疾”作为入罪条件时,应当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遵循客观义务要求予以核准追诉。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0]4号文件把奸淫幼女罪划归为已满 14周岁未满 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范围,对刑法十七条中的“强奸罪”作了扩大解释,使法定的强奸罪扩大到了奸淫幼女罪,这就与罪刑法定原则 有了冲突。  相似文献   

7.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用对绑架罪负刑事责任确实存在法律漏洞,但是可以通过将绑架罪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再适用非法拘禁罪第二款中的法律拟制,让未成年人对并无杀害故意但是用暴力引起的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死亡结果,以及使用残忍虐待手段迫使被绑架人自杀的,也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加以处罚。  相似文献   

8.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针对我国刑法中刑法第239条规定的法定刑起点过高、量刑情节过于简单、适用死刑过于绝对的情况,笔者对进一步完善绑架罪的法定刑进行了阐述:刑法第239条应为“绑架罪”一个罪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绑架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9.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即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集中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该条款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8种行为是罪名抑或是罪行却尚不明确。两种意见的争论广泛而持久,应该对其进行理性的评判。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14周岁不可动摇,《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是罪名,但具体化的罪名将突破8种。基于司法实践的需要,立法机关对该条款的明确须臾不可迟缓。  相似文献   

10.
论危害环境罪与环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问题在今天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运用刑事责任保护环境的问题,已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刑事责任已成为保护环境的必要的辅助手段。我国新《刑法》专门规定了危害环境罪的罪名及刑罚,这对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改善我国环境现状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责任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对实施犯罪的人所作的一种否定的道德政治评价。针对刑法学界关于刑事责任的某些模糊认识,说明刑事责任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媒介,犯罪是负刑事责任的前提,刑罚是负刑事责任的后果;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哲学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意志决定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刑法具体规定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12.
论新刑法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条件从原来明文规定的5种犯罪修改规定为8种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犯罪。但在对刑法条文进行比较研究之后,可以发现: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并非只对该8种罪名负刑事责任。其中,第一,关于故意杀人罪,应当包括:(1)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转化犯;(2)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使故意杀人成为特定犯罪的结果加重犯。第二,关于强奸罪,应当包括奸淫幼女罪。第三,关于抢劫罪,应当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关于贩毒罪,则不能包括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  相似文献   

13.
刑事责任是对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醉酒的刑事责任性也不例外。在我国刑法和外国刑法中都有关于醉酒的规定 ,但两者相对照就会看出 ,我国理论上对醉酒犯罪负刑事责任原因的解释和刑法典规定不足。据此 ,笔者提出 ,用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注解醉酒有责 ,以立法上醉酒细化弥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14.
无限防卫权是我国刑法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地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不受强度限制,并对防卫产生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无限防卫权是相对于有限防卫权而言的,我国新刑法第20条2款是关于正当防卫中有限防卫权的规定。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新刑法第20条3款对无限防卫权作了规定:“对正在进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条款有三个,即第16条、第17条和第18条。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认为,第16、第17和第18条规定的主观因素情况,是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即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本文分析指出,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法总则只规定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主观必要条件(即第16条关于“不是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犯罪主体(即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指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贪污犯罪的主体是犯罪主体中的一种特殊主体。立法规定必须是同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982年3月8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本决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关于规定追究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7.
围绕着醉酒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理论上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以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为基础,结合国外理论探讨和法律规定,区分不同情况论述了醉酒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并结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对于“醉驾”法律规制的不足和问题,论述了“醉驾”独立成罪的必要,就“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工程刑法学是指研究工程刑法及其规定的工程犯罪和刑事责任及刑罚的科学。我国刑法典在多个章节对不同的工程犯罪分别作了规定,我国的工程法律也有关于刑事责任的条款。在工程犯罪特别突出的社会转型时期,将散见于刑法典各章节和工程法中的工程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和刑罚进行集中研究,从而构建工程刑法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调整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是我国未成年人刑法改革的可行举措.个案中未成年人的罪行达到何等程度可定罪,完整理解我国现行《刑法》第17条就尤为重要.其中,罪行种类量定了客观危害的严重性,成为对未成年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基准;而不同年龄阶段测查未成年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谓判定其负刑事责任与否的特定依据.全面理解该条还需考虑我国的国际人权义务,以便立足国情贯彻儿童最大利益的政策精神.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应在实践中适度从严从紧控制罪行种类标准与不同年龄责任能力等法律标尺,并对非必须适用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尺度上适当放宽,以依法把实际受追诉或定罪的未成年人数量尽量降至最低.  相似文献   

20.
本文围绕对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正当防卫”的内涵与外延作了探讨。阐述了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新刑法较旧刑法关于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更具科学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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