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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1 毫秒
1.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广告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注意义务的认定是界定各主体侵害著作权责任的关键。以可预见性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作为判断标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负有审查广告是否侵害著作权的义务,广告发布者无此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只有具有共同故意才构成共同侵权。在修订《广告法》之时应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侵害著作权时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后悔权与经营者无因退货许诺产生于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并经过了各自的发展历程。在我国,消费者后悔权入法之前,经营者已有了无因退货许诺实践。消费者后悔权是一项法定的消费者权利,也是一项不同于合同法上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形成权,而经营者无因退货许诺则表现为民法上的允诺行为,对消费者也构成债法上的请求权。通过对两项制度的比较分析,以揭示它们在价值目标、行使机制等方面的异同性,从而探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消费者后悔权的背景下,两项制度在融合和差异化发展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随着绿色消费理念的形成和践行,部分经营者利用漂绿广告塑造自身绿色形象,以吸引消费者关注,不正当谋求竞争优势。漂绿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具有诉求伪善性、欺诈隐蔽性、受众普遍性的特征。漂绿广告泛滥存在内外诸多原因,我国应当采取针对性法律治理,健全广告主体的自律措施,加强绿色认证监管,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关于漂绿广告的立法。  相似文献   

4.
虚假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经营者合法经营权益及法定义务的履行,它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目的,含有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事实说明与真实情况不符且内容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虚假广告的法律防治可以明确规定认定标准,责任承担主体的对象,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依法规范事前审查,确立公众举报制度以及确定广告协会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通过两个关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典型案例,解释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分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应履行的义务,认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方式给予取消,即在消费过程中第三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以及消费者自身有过错时,经营者应尽到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及附随义务,在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受到损害时,经营者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应减轻或免除。  相似文献   

6.
《社区》2002,(24)
经常在报刊上看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的侵害,要向经营者索赔。请问,消费者有哪些索赔权?  相似文献   

7.
通过两个关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典型案例,解释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分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应履行的义务,认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方式给予取消,即在消费过程中第三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以及消费者自身有过错时,经营者应尽到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及附随义务,在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受到损害时,经营者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应减轻或免除.  相似文献   

8.
广告代言人是广告活动中的重要主体,虚假广告代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宣传、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代言人没有理由超脱于法律责任之外。我国《广告法》应当弥补对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的这一制度缺失,对广告代言行为进行规制;尤其应当明确广告代言人对消费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广告代言人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9.
广告与消费者研究主要包括信息认知渠道研究、广告接受效果研究、品牌形象研究等。1992年是国内商业性的广告与消费者研究的重要起点,1999—2000年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时间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与消费者研究体系势在必然,需要更多学者和经营者长期不懈的合作和努力。  相似文献   

10.
"三鹿"案的余波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众矢之的,而为虎作伥的虚假广告中代言人的角色也受到了极大质疑。事后,《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带有极强的政策导向性,该法第50条对代言人课以严格责任和连带责任,缺乏逻辑性和法理基础。广告代言人与经营者的地位、性质不同,广告中的代言人的言行不具有可信赖性,代言人在广告中也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其权利、义务统一于合同行为之中,而非与消费者的对立之中。既然代言人不是经营者,那么,法律就不应当课以比经营者更重的严格责任,也没有理由让其承担所谓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从法律层面界定名人代言广告的相关责任,运用法理与案例分析方法,就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影响和后果进行分析。分析认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其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对市场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深层原因是名人代言广告责任追究的制度性缺陷使然,即广告立法缺陷,广告审查管理缺陷,广告执法缺陷,广告监督管理缺陷。分析结果认为:治理虚假广告行为必须从立法、审查、执法、监督诸方面构建名人代言广告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2.
虚假广告认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假广告具有广告宣传内容是虚假信息、虚假广告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的直接受害者是消费者或同业竞争者、虚假广告是通过广告形式实现的等法律特征.虚假广告须从以下方面加以认定:广告所传递的信息必须有欺诈消费者的可能;广告的陈述或表示必须能够欺诈相当数量的消费大众;广告的陈述或表示与消费者受欺诈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我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制作虚假广告可视危害程度负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广告语的文化属性与相应的翻译策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广告是一门艺术 ,广告语是以文化为切入点来打动消费者的。广告与文化的关系 ,以及广告语的文化属性 ,需要广告语翻译重视译入语的文化个性 ,并应用相应的翻译策略 :注意语言的表义差异 ,运用文化翻译和修辞手段。  相似文献   

14.
旅游广告作为旅行社宣传促销的重要手段 ,是企业占领市场 ,争取消费者的重要途径 ,而旅游广告在我国旅行社业界尚未引起重视 ,更谈不上对其进行专业研究。从2 0 0 1年南京地区报纸广告来看 ,在广告意识、广告表现、广告内容、广告时段和广告规范五方面 ,当前旅行社出游广告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应在制度改革、产品创新和广告表现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5.
名人广告属于证言广告。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某些名人涉嫌虚假宣传,名人广告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名人广告对媒体、名人、广告主和消费者带来积极与消极的社会效果。而由于名人广告的失范引起了虚假宣传,带来较大的危害,折射出我国名人自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规范的空缺,对它的控制措施应是社会各界研究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16.
广告文体自身的特点要求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广告设计,其中修辞格的运用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在英语和汉语广告中均有体现。修辞是一门劝说艺术,具有劝说消费者,引起其兴趣并最终采取购买行为的功能。文章结合英语广告实例详细分析了修辞对广告效果的积极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英语广告语与礼貌原则的和谐与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礼貌原则是指导人们进行成功交际的重要原则。英语广告实际上也是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对话与交流 ,礼貌原则对语言的运用同样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然而 ,笔者在分析大量成功的英语广告时发现 ,其中语言的运用并非完完全全地与礼貌原则的要求一致 ,二者之间有着冲突的现象。本文试图就礼貌原则中各条准则与英语广告语言的和谐与冲突现象进行分析 ,并就其成因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由于广告商和客户在广告效果的认同上存在的差异,就有了衡量网络广告有效性的标准和定价模式应该是围绕广告的影响力还是实际点击数来制定的争论,网络广告信息流程的四个层级和两个目的层次规律表明了现有网络广告定价模式的非市场取向性和各模式之间的割裂,也反映了传统广告思维模式与新媒体广告思维在当下网络广告定价模式上的对立与冲突。因此,网络广告的定价模式应该以能够精确描述影响力和实际结果的衡量方法,并按网络广告信息流程的不同层级实现分层定价机制,这是当下网络广告定价模式研究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9.
当广告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广告的海量性及网络广告平台的出现给原《广告法》带来了很大挑战。此次《广告法》的修订回应了这些挑战,其中最重要的修改之一是引入了新的网络广告主体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新《广告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设定的义务模式为“明知或应知违法—制止”。这一义务是一个行政法上的第三方义务,类似的义务在我国网络治理领域早已有之。但新《广告法》的义务模式与通行模式有所区别,其义务模式没有采取类似法律中行政义务通常的用词“发现”,而是借用了来源于民法的“明知或应知”。从内涵上而言,“应知”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行政法上的审查义务,但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制止”而言,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广告发布过程中承担的不同角色而采取适当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20.
广告接受度是人们通过接触广告信息而形成的对广告总体评价的主观态度倾向,也是人们由于接触广告而唤起的各种对广告积极和消极的认知、情感、意动的反映.多数研究者认为,广告接受度将会直接或间接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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