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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荀子的心论——礼法规范人群的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公认的是,礼是荀子的核心思想,而礼(法)都是规范人性而使人合群的需要.心是情欲与礼法之间的媒介,心使礼法约束群成为可行.人性之所以能够受礼义之范导正是通过心的体知来实现的.荀子提出了“虚壹而静”与“诚”来治心,治心之目的是为了保证礼义对人性约束与改造的实现.在荀子看来,人之所以能合群,心的作用不可低估. 相似文献
2.
唐君毅认为,荀子那里"心"可表述为"统类心",不仅具有认知功能,同时也是一意志行为的心。"道"是"统类之道",但首先是"心之道",循此心之"道"才能达至"统类之道",因此,不可视"道"在心外。然而,若就"统类之道"的核心——"礼义"来说,"道"与"心"的内外关系仍不明确。较合理的解说是区分"道"的双重意义,作为具体规范的"道"(礼)是外在于心的,有待心去认知;而作为"礼之理"的"道",则不可说在心外。但仍需指出的是,作为"礼之理"的"道",虽不可说在心外,可也完全不同于孟子意义下的"仁义内在"或"礼义内在"。 相似文献
3.
《齐鲁学刊》2019,(3)
与处于基础层面的性恶论和在逻辑上内涵相对较大的礼论相比,抽象的内涵较小的"群居和一之道"更宜视为荀子的思想核心,且它根本上是一种政治哲学的表达。荀子那里,划分社会等级的礼是"群居和一之道"在现实层面的具体落实。与孟子把性善设置为政治的道德基础不同,荀子以性恶为政治的理性基础。对他来说,性不是生,也不是心,而是"生之所以然"的形上之性,然而,此形上之性又生发于形下层面,展现为情性;其所谓善恶也不是道德判断,而是事实描述,性恶指对生发于形下层面的情性不加以适当节制而导致的"偏险悖乱"的非秩序状态,礼则是为了避免陷入此种混乱境况而对政治的理性设计。不止于此,荀子还延续孔孟传统,为政治建立道德基础,但他却把道德基础安置于为政者身上,认为为政者必须同时是道德的楷模。在荀子,"心"是认识和肯认"礼"以"化性起伪"进而达到"群居和一"的枢纽。 相似文献
4.
荀子批判地继承了先秦儒家关于礼的思想,把礼和法协调统一起来,构建了以“隆礼重法”为核心的礼法思想体系。“性恶论”是其礼法思想的人性论根据,“礼义之化”是形成礼法思想的渊源,“法者,治之端”是其法治思想的法家倾向。深入分析荀子礼法思想的社会意义,这对指导当前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荀子关于礼义与性情之关系的思想,对于当代儒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们通常将荀子的性情论与礼义积伪论对立起来,这其实是不对的。我们发现,荀子思想是从“礼以养情”出发的。情有两种:有待之情与无待之情。这两种情又分别联系着有待之性与无待之性。首先,性情论中有待与无待的区别,给出了礼义的来源——忧患之情;而礼义又反过来滋养了性情,从而塑造了一种君子人格——“悫”或“材悫”。于是,有待与无待的鸿沟在礼义实践中得以被超越。因此,荀子的性情论与礼义积伪论之间存在着相互给出和互相诠释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余建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6):60-63
荀子的礼学思想是荀学的核心,而荀子的礼学体系则是在礼性关系的基石上构架起来的。从“礼性之关系”、“礼性相分对立之根源”和“礼用之于性”三方面,探究了礼性关系。在荀子那里,礼性关系之所以呈现这种状貌,从思想根源上考究,无疑与荀子主张性恶论直接相关。值得一提的是,以礼学为核心的荀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本身不存在自相矛盾问题。 相似文献
7.
李景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4)
荀子的人性论,一个重要的意图,就是要为他的道德法则——礼——提供一个人性的根据。这包括两个方面:1.“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矣;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2.人“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见《荀子·性恶》,以下引《荀子》书,只注篇名)。前者是要通过人性说明礼义的重要性,后者则是要说明礼义道德 相似文献
8.
荀子因其性恶论而饱受后世儒家诟病。然而荀子之学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仅是一性恶论可以含涉完全的。在性恶的前提下寻求礼义之统的建立,从而实现化性起伪才是其学的根本所在,这里的礼义之统是从道德规范这个角度来认识的。在荀子看来而要实现这个目的,求助于人性显然是不可能,因此只能依赖于心的功能。在《荀子》一书中,心之涵义较为复杂,而在礼义之统的建立过程中,起作用的只是理性能力之心。理性能力之心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认知之心和思虑之心。 相似文献
9.
《东岳论丛》2019,(6):184-190
孔孟荀之间的学术流变是反映先秦原始儒学发展演进的一条重要主线。荀子与"孔孟"相比,如果说孔孟之学是"以仁为本"的话,那么,荀子之学则可谓是"以礼为宗"。"以礼为宗",突出规范之于秩序建构的作用,体现了荀子在战国晚期新的历史语境下对群体社会秩序问题的关注和思考。"礼"无疑是荀子哲学中最核心的概念,其所言说的"礼"不仅是实现群体社会秩序的保证、是成就个体道德理想人格的依循,还是天道宇宙运行的依据,由此,荀子的礼论就有了政治学、伦理学和形上学的多维意蕴。三方面比较而言,"礼"首先是政治学意义下的,其次是伦理学意义下的,最后才是形上学意义下的。这种区分,与荀子哲学经验主义、现实主义的进路以及重建秩序的强烈政治追求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10.
“礼”是荀子教育哲学的理论核心:首先,学“礼”。“诵经读礼”“学止乎礼”组成了以“礼”为纲纪,且囊括“儒家六经”等重要资源为荀子教育哲学之学习的内容。其次,思“礼”。“虚壹而静”“以类度类”形成了以“礼”为对象,且提倡“内外结合”等重要手段为荀子教育哲学之学习的方法。最后,行“礼”。“行义以礼”“比中而行”构成了以“礼”为标准,且强调“知行统一”等重要实践为荀子教育哲学之学习的过程。 相似文献
11.
荀子性情思想的基本特征为即情显性、性情一体,即“性”通过“情欲”和“情感”发显出来.荀子从“情欲”的自然必然性出发阐释了对待“情欲”的两种态度:“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并认为“情欲”的多寡不关乎道德,而如何求得“情欲”的满足才是道德之根本.荀子进而提出“礼以养情”,以“礼”对自然情欲进行规约,又使“向善之情”成为践行“礼”的精神动力,由此成就了“礼”的情理精神. 相似文献
12.
《文史哲》2020,(5)
在先秦儒家中,荀子第一次明确地为政治国家的存在提出了逻辑清晰的辩护,而将"礼义"赋予"国家理由"的形式,使其获得"权力"与"道德"的双重身份,则构成了我们理解荀子伦理学之理论特色的不二途径。在荀子,国家是以"圣王"和"礼义"来表现的,礼义所具有的止争去乱的功能以及规范行为的性质,其实质是以"国家理由"的形式出现的;国家之所以必须并且必然,乃是因为其深深地根植于人的性恶的天性之中,而荀子所说的人性的"恶",并不是在特定的伦理或道德意义上的恶,而应当被理解为政治意义上的"偏险悖乱"。如果说以"圣王"和"礼义"为代表的政治国家,其创立之初意原在遏制人之性恶的话,荀子似乎对此一政治国家抱持了过分的道德期许,远未及严肃思考政治国家本身可能就是一种恶。 相似文献
13.
荀子由论礼之起源 ,而论及人之自然欲望和社会欲求之发展和实现。他认为 ,人欲天然 ,凡人相同 ;欲不可去 ,求不可尽 ;纵欲有害 ,任情不能。欲不可尽却可以求近尽 ,纵欲有害却可以节而制之。荀子既不主张禁欲 ,亦不主张寡欲 ,恰恰力倡节求导欲、养欲给求。而“以财物为用 ,以贵贱为文 ,以多少为异 ,以隆杀为要”的礼仪制度和行为规范 ,则是实现这一理念的惟一方案。他认为 ,以“礼”来“别而养欲”、“分而导求” ,是使自然欲望的扩张与物质财富的保障相持而长、个人需求的发展与社会规范的制约相适不悖的最佳选择。荀子的个人欲求价值观独特而精到 ,在儒学思想演进过程中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4.
学界一般认为,孔子仁礼并建,孟子主要发展仁,荀子主要继承礼。荀子多言礼,少言仁,"仁"在荀子思想中则处于从属的地位。笔者经过对荀子思想的深入考察,发现"仁"在荀子思想中仍然处于基础性地位。荀子在孔子"仁"的基础上,继孟子之后,着重发挥孔子"礼"的概念,注重从外在规范上展开,以"礼义"为核心构建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在礼义构建中,荀子继承了孔孟仁学的基本精神,以仁义为本,以礼义为用,更细致地分析了仁、义、礼、乐之间的复杂关系,传承孔孟仁政思想。荀子的礼义体系是一个以"仁"为基础,包含了仁、义、礼、乐、法、刑在内的博大体系,注重人道为本的礼义道德,强调体道与修身,发挥礼义的社会政治功能。荀子的礼义构建还担当了对儒家王道思想的传承,他既法先王也法后王,以圣人的理想人格传承和守护王道理想。荀子是一个与孟子有共同思想基础,有许多相通一致之处的儒学大家,是先秦儒学思想的集大成者。 相似文献
15.
荀子在其人性学说中 ,把“性”、“伪”作为两个重要概念 ,并提出了“化性起伪”的观点。从“性”的逻辑他得出了“人之性恶”的结论。为此 ,荀子还从人的生理本能、心理意识及社会教化三个层面进行了论证。荀子主张人性恶 ,并不是他要达到的理论目的 ,其目的是从人性恶引申出礼义制度及君主专制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荀子试图通过“化性起伪”的过程 ,通过后天教育、学习、道德修养等途径 ,最终达到改变人性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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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提出“《春秋》者礼义之大宗”的著名命题。这一命题深刻而中肯地揭示了孔子作《春秋》的指导思想和《春秋》经的思想内涵都是以“礼”作为价值标准。南朝梁人皇侃强调礼在六经中的统摄地位说:“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皇侃的这一论述与司马迁关于《春秋》为“礼义之大宗”的命题是相通的,有异曲同工之妙,非常明确而中肯地阐明了《春秋》经的主导思想就是礼。纵观历史上众多学者有关《春秋》经的论述,可知古今众多学者大都认可《春秋》经的指导思想或价值标准就是礼。汉代的“春秋决狱”,实际上可以看作是汉代学界和政界依照《春秋》礼义精神进行的司法实践。宋人张大亨的《春秋五礼例宗》和元人吴澄的《春秋纂言》,把《春秋》所载各种事件按五礼分类编排。清人毛奇龄的《春秋毛氏传》则将《春秋》纪事分为二十二门类,并认为:“《春秋》二十二门皆典礼也。”凡此种种,均从一定维度上反映出《春秋》经纪事的指导思想就是“礼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