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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通过考察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中有关专家证人的资格和选任、专家证人的功能和性质、对专家证言的可采性规定、专家证人的出庭和法律责任,以及考察并比较大陆法系鉴定人制度中有关鉴定人的资格和选任、鉴定人的功能和性质、对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以及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在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及加强鉴定人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2.
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主体是具备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行为人已完成医疗保险欺诈行为且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主观故意;医疗保险安全已受到侵害。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责任制度还很不健全,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进行完善。在民事法律制度方面,应明确规定医疗保险欺诈不当得利返还民事责任制度;建立医疗保险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引入医疗保险欺诈促讼人共分罚款制度。在行政法律责任制度方面,应明确医疗保险欺诈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反医疗保险欺诈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多种行政责任形式综合运用。在刑事责任方面,应在《刑法》中增设社会保险诈骗罪;出台社会医疗保险欺诈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3.
宏观调控决策的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决策法律责任是指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我国宏观调控决策责任制度的现状客观上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决策法律责任制度,宏观调控决策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中央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地方是参与决策主体但不承担宏观调控决策法律责任.可以适用于宏观调控决策行为的法律责任形式有其特有的内容,而且这些决策责任的落实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重视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对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表现国家意志的机关,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是国家责任的重要内容,其责任内容和责任形式取决于国家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而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制度是否健全,亦成为国家责任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传统的封建文化意识和现行政治体制中的缺陷是阻碍我国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制度健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应当关注这个问题,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进行了完善,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和不出庭的后果,确立了鉴定意见的传闻排除规则,并且设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仍然存在不足,如对鉴定人是否出庭法院弹性较大,专家协助质证规定过于简单,鉴定启动权、强制鉴定没有涉及.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化规定加以解决,应规定鉴定人不出庭的例外情形和健全鉴定人权利保障体系,还应完善专家协助质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提要]尽管我国在形式上已经存在相对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但教育法律责任制度尚不成熟。这既表现在教育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也表现在教育法律责任的自身特色不够明显,还表现在教育法律责任的分配结构不够合理。为了完善教育法律责任制度,首先,应当减少责任虚置和健全程序规范,提高教育法律责任的可靠程度;其次,不妨以学校法作为突破口,构筑教育法律责任的自身特色;再次,有必要适当地限制公权力,逐渐改变教育法律责任分配的“金字塔结构”。同时,由于我国教育法学发展迟缓的症结在于教育法律责任制度不成熟,所以上述努力也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教育法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必须突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优化证券法律责任的实现程序;应当健全证券法律责任,尤其是证券民事责任的立法体系;应当协调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与监管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文物交易市场的不断繁荣,民间文物鉴定行业的发展也突飞猛进。由于我国目前尚无规范民间文物鉴定人的法律依据与行业管理机制,导致文物鉴定水平良莠不齐,严重影响到文物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采取的行政干预方式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机制失灵的现象,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实行行业组织管理与明确法律责任的双重规范模式。建议确立民间文物鉴定人的市场主体地位,建构文物鉴定人的准入制度,并明确鉴定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律责任社会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是指经济法律责任的设置、体系构建以及制度创设等基于社会公共性考虑,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宗旨,兼容多种原则、制度而体现的一种整合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责任形式的综合性以及制裁方式的多样性,责任功能的多重性,责任保障制度与损失承担的社会化,强制力产生与强制程度的变化性,责任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及其实现机制呈多元化趋势。经济法律责任应在构成要件的五个方面做出基于社会性的明显调整。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具有诸多积极作用与意义,同时,在有关鉴定人出庭作证、侦查机关司法鉴定职能、法律责任追究、鉴定人资格以及其他方面,规定还存在不足之处,必须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民事归责原则是民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学者几乎一致认为荚美国家的民商法特别是合同法的归责原则从来就是严格责任原则,而且大陆法国家也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我国的民事立法也采用严格责任原则。从法理、国外法律的规定、相关判例、国外法学界的论述和相关立法技术的比较来看,结论则截然相反。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以过错责任为基础。  相似文献   

12.
出现在司法实践中的语言证据所指向的是不同载体证据中涉及的语言问题,既可指内容,也可指形式。由于案件中的语言争点往往需要专业领域的分析,因此衍生出了语言类的专家证言。语言类专家意见的作出主体在我国司法语境下可归属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范畴。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需求,我国“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普通法法域专家证言适用的某些规定与标准。但正如美国司法实践中意见证据采纳规则所要求的那样,司法实践适用学理研究需要标准,标准的建立需要学界与司法界互相了解,并通过模拟试验的方式确定可适用范围与可采纳标准,进而推向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关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制度安排经历了从“单一”到“分拆”再到“统一”的历史演进过程。《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统一式”的立法进路打破了所有制形式的限制,也顺应了国际发展潮流。然而,简单划一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主体模型呈现出复杂的责任样态,既不能在法律逻辑上周延自洽,又不符合民商法发展的现实需求,故应当将法人侵权责任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中分立出去,借鉴公司法中的先进制度,建构起新型的法人侵权责任。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非基于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与代表关系。在代理关系中,科层制的组织关系替代了雇佣关系和控制关系,成为了新的职务联结标准;在代表关系中,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公司行为,公司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4.
证人出庭作证于改变传统庭审方式十分重要。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主要原因是法律规定不明确、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对证人保护规定不一致、立法和实践中对证人保护不足等,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应从立法完善、提高证人法律意识和转交执法观念三个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15.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废除了全案移送制度,同时规定在起诉及庭审后向人民法院移送证据材料的制度,这就为法官与证据在法庭以外建立直接联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导致法庭审理效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使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无法实现。取消证据移送制度,切断法官在法庭以外与证据建立直接联系,方能最终实现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所确定的目标模式。  相似文献   

16.
婚内侵权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婚内侵权责任。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作为必要条件,婚内侵权责任则以婚姻关系为其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没有排除婚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为婚内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为婚内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了物质基础。婚内侵权责任的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内侵权责任,二是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论证人证言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两个证据规定的颁布,使得一系列旨在规范证人证言审查判断活动的证据规则得到确立。而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诉法修正案,又对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确立了程序保障规则。由此,对证言笔录证据能力的限制、对非法证言的排除规则、对证人出庭作证的明确要求,以及对证言印证规则的接受,构成了中国证人证言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证人证言规则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还需要克服一些来自司法体制、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相似文献   

18.
法国存在着两个法院系统,即普通法院系统和行政法院系统.普通法院属于司法机关,而行政法院隶属于行政机关,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但行政法院并没有丧失其独立性和司法性,由于其在行政和司法领域的高度专业性,政府官员认为行政法官在行政领域是专家.行政法官的成功得益于法国行政法官专业化培养模式.我国行政法庭的建设和行政法官的专业化培养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行政法官的专业化培养需要探索我国的本土化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9.
美国和英国的法律同属普通法系,都是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实行司法独立,但由于两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其司法体制有较大的不同,这种区别集中地体现在两国的法院体系中。美国的法院体系充分体现出司法联邦主义的特点。根据1787年《美国宪法》和1789年《司法法》,美国人构造出平行运行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两大体系。而英国的法院体系和美国不同,司法权比较集中,不具有美国联邦司法体制的特点,自1876年英国国会制定相关法律后,逐步形成了统一的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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