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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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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于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户增收致富至关重要。经过30多年发展,订单合同、专业合作等传统模式仍占主导地位,股份合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模式蓬勃兴起,多种联结方式并存的混合模式日获青睐,农村一二三产业呈深度融合发展态势。利益联结模式的选择,与农产品的行业特性、经营主体的发展阶段、农户的素质条件、农业生产条件以及双方的认识有很大关系。结合国外实践经验,当前要准确把握小农户的发展趋势,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自愿选择,发挥各自优势,并加大政策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正向激励和失信名单机制,进一步优化指导服务,进一步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相似文献   

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基于典型案例分析,探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合式供给及其动力机制。研究发现,农业社会化服务整合式供给区别于传统的分散式供给模式,主要体现在服务主体的规模化、服务内容的系统化以及服务方式的个性化三个方面。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合式供给实现过程中,农业规模经营构成了前提条件,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的竞争是催化因素,地方政府则提供了政策或制度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合式供给推动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的形成,助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但是却对小农户的发展带来了意外的负面后果。鉴于此,应该从三方面着手优化: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3.
农业经营主体再次成为研究的热点,是坚持家庭经营还是推行规模经营成为争论的主要话题。通过比较分析小农、中农、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的全员生产效率,发现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劳动力使用导致了大规模经营主体全员生产效率低下。鉴于此,研究认为应该在坚持家庭经营为基本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适当限制农业企业对大田粮食作物的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4.
嵌入性视角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应性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大都处于亏损状态,其主要根源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离农村社区,盲目扩大种植面积;农业雇工过程中劳动力成本高,道德风险问题突出。但研究发现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实实践中找到了突破口,他们通过获取政治身份、人情化运作和策略性妥协的调适机制,即通过政治嵌入、文化嵌入和结构嵌入的方式,利用地方社会和农村社区中有利的制度安排和政治资源,争取发展空间,并依靠人情、面子等村庄文化和关系网络,建立起农业工人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经营收益。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向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构建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业正在经历快速的转型,就小农生产何去何从、中国农业将会走向何方等问题学界仍存有较大争议。有鉴于此,本文力图在当下中国农业转型问题的讨论中引入一个历史的维度。基于农村四十年的发展历程,重点从农地制度的演变、农民群体的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等三个方面梳理中国农业转型的具体历程。研究发现,第一,中国农地制度一直是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两个矛盾面向之间演变发展。“三权”分置政策的出台调和了上述矛盾,但其结果是农地出现被部分商品化的倾向,土地集体所有制对小农生产所具有的保护作用不断被弱化。第二,日益深化的商品化进程,不断冲击农户的兼业模式,在边缘化大部分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的同时,推动着一个中农群体的产生;同时,又不断分化农民群体,使得大农与小农的分化趋势愈发明显。第三,在农业产业化战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兴起,但他们并没有带动和组织小农生产发展,反而是全方位地排挤和吸附小农户。上述三方面的变化正推动着中国农业生产从小农农业经营体系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转变,而这一转变对小农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当引起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视。  相似文献   

6.
采用河南省粮食主产区H县350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研究农业规模经营对农户化肥投入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耕地面积的扩大降低了样本农户在单位面积耕地的化肥投入水平,但参加分散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却提高了样本农户在单位面积耕地的化肥投入水平。这揭示出当前我国农村不同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农户在单位面积耕地化肥投入水平的影响并不一致,以统一生产为基础的规模化经营更有利于降低农户的化肥投入水平。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上述结论仅在与县城距离较近的农户样本中成立。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要鼓励农民合作社内部更高程度的统一生产经营;三要加强县域偏远农村地区的农业施肥新技术推广。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衔接,这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从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来看,构建何种模式有助于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衔接尚处于研究空白状态。基于此,本研究从共生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农业经营对称互惠一体化共生模式是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衔接的策略选择。在具体构建路径上,除了需要健全国家相关农业政策、加快推进信息技术运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村先进人才成长以及破除小农意识的滞后性;更需要秉承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者共生单元的地位平等、共生模式的互利共赢、共生环境的协同发展以及共生界面的整体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目标。  相似文献   

8.
新时期农业经营方式的再小农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农业转型期,政府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化期望。在地方的农业转型实践中,行政力量主导推动大规模土地流转,形成了以外来资本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然而资本化的规模经营主体,在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竞争性分配中,面临着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利润空间受到压缩,纷纷转型或退出农业生产领域。资本化规模经营主体的退出,重新释放了村庄经济空间,出现了再小农化的农业经营秩序。不同于传统的小农经济,再小农化是在回归家庭经营基础上新的发展,通过种植结构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形成专业化机械化的经营模式,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模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围绕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这一经典命题,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分别选取户均总耕地面积10倍和农业竞争力作为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大小界定标准和现实逻辑视角,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变化的5个阶段性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即从大小规模并存向小规模发展、从小规模向大规模发展、大规模经营、从大规模走向小规模及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归纳出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大小的经济、制度及禀赋3个方面的现实逻辑。认为中国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大小不仅应适度,而且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同时,在未来若干年内,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将大小并存;大土地经营规模农户将成为中国农业生产的主导,小土地经营规模农户仍将是中国农业生产的主体。  相似文献   

10.
工商资本下乡成立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成功嵌入乡土社会。对于政府、小农户、企业三者至关重要。该文以嵌入性发展分析框架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兵团农业龙头企业成功嵌入的典型案例,从认知、文化、结构、政治、关系五个维度分析下乡资本融入乡土社会的嵌入路径和嵌入机理。分析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嵌入乡土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具有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同当地的社会关联,与小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融入当地的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11.
以一个经历农业转型的乡镇为例,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家庭经营以及乡土社会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从事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一定能从根本上消灭小农家庭经营、改变乡土社会;而乡土社会也并不一定会以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关系结构就天然排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并未对村民原先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造成过度冲击之时,其所遭遇到的来自乡土社会的反向力量就会相对减弱。与此同时,如能透过连属家庭经营、利用乡土性社会准则这两种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可巧妙地将两者吸纳到自己的支配体系之中,并就此建立起自身发展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2.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江西石城县着眼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立足县域脱贫与发展需要实施了“千人铸造计划”,该计划发挥县级行政动员优势并扎根乡土社会,从培育方案、产业选择、社会基础、组织设置与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着手,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嵌入式培育及其内生带动作用激发,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践范例。石城经验体现了我国县域政府独特的行政动员机制及其嵌入乡土社会的本土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可为乡村振兴战略下培育扎根乡土致富带头人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3.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论,从联结导向和治理机制两个维度出发,构建不同联结导向及其差异化治理机制的分析框架,探究小农户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逻辑。研究揭示了4种不同的联结类型及其治理机制:类型A(能力导向型联结-市场治理机制)强调市场机制在提升小农户生计能力中的作用; 类型B(能力导向型联结-行政治理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环境优化提升小农户生计能力; 类型C(权利导向型联结-市场治理机制)侧重于市场化方式激活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红利,保障小农户生计权利;类型D(权利导向型联结-行政治理机制)则采用行政主导方式强化小农户生计权利保障。同时,小农户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以巩固拓展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效为契机,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在联结过程中的作用,优化合作经营与可持续生计的协同制度体系。但是,小农户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必须有效防范因生计能力不足和生计权利缺失导致的经营效能低下及其衍生风险。  相似文献   

14.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依据其对村庄社会的嵌入性差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分为内内生型与外生型两个基本类型。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成于农村社会,与小农户有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对小农户的带动行为源于二重动力,即一方面是谋取利润和促进发展的经济动力,另一方面是注重关系维护和文化价值的社会动力,两方面动力的整合使其带动行为兼具经济理性与社会属性。经营态势、政策支持及村庄的文化与利益关系影响两方面动力的强度、结构和稳定性。需对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精准的动力激发与政策支持,涵养其为农惠农理念,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功能。  相似文献   

1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关系到其可持续发展。采用农村固定观察点对我国各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性。结果表明:相比小农户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相对较高,但是其平均绩效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且该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最为突出;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在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是最高的,其次是农业(龙头)企业,最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此,提出应完善土地“三权分置”机制,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解决其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1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战略审视、逻辑辨识与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力,释放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新论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四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高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战略审视,从制度与实践层面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逻辑变迁进行辨识,在厘清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外部因素与内在短板基础上,探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小农户融入农业绿色发展主要受制于其经营目标约束与要素禀赋局限。农业分工深化及其外包服务,一方面通过迂回投资,能够有效突破小农户绿色生产面临的瓶颈;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和声誉激励,能够诱导服务供应商形成农业绿色生产的内生动力。以化肥减量为例的实证研究表明:第一,外包服务能够显著促进农户化肥减量;第二,相较于规模户,外包服务对小农户实施化肥减量的促进效应更强;第三,伴随连片规模的扩张,采纳外包服务的化肥减量效应也显著增强。由此强调应倡导农业横向分工,鼓励小农户开展专业化连片种植,为外包服务积累充分规模的市场容量;同时深化农业纵向分工,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服务规模经营,以外包服务市场的繁荣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市场化。  相似文献   

18.
目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正在逐步消解和嬗变.农业技术经济变革需求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使得从理论和模式层面构建新的农村经营体制,进而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显得十分必要.农业"统、分、营"三层经营体制的构想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构想的新农业经营制度中,新的"统"是政府的统筹支持,新的"分"是农户分享农业现代化进程,新的"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三者分别以统筹、分享、经营为核心功能,共建新的农业经营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家庭承包制和农户经济的基础上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提高农业规模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现实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带来农业规模效益 :通过合理组织、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带来农户和共同体内部规模经济 ;通过行业联系带来行业规模经济 ;通过区域集聚带来区域规模经济。农业产业化推动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条件和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具备原料生产和供应的优势 ;培育具备一定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 ;具备完善的企业化组织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20.
家庭经营的弹性结构与渐进的中国农业现代化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有农业现代化研究强调农地规模经营指标,将农民视为被动的主体,忽视小农户的发展权益,倾向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实际上,农民是以制度变迁中能动主体的身份参与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他们根据资源禀赋灵活选择家庭劳动力配置模式和家计安排模式,这使农业家庭经营呈现出丰富的实践内涵,形成一种弹性的发展型结构。受这种弹性的家庭经营影响,一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的统分结合的渐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实践模式正在加速形成。适度的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速度与有序推进的服务规模化水平,使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能够兼顾小农户的发展权益,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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