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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非洲的法系问题是非洲法律文化研究的基本问题.研究非洲的法系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法系及其归类."混合法系"理论对于研究非洲的法系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非洲法律文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时期,它所包括的内容亦有所不同.事实证明,一个独立的非洲法系是不存在的.当代非洲的法系主要包括:非洲大陆法系、非洲普通法系、非洲混合法系.  相似文献   

2.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作为当今法律类别的两大法系,对法律发展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对两大法系的认识比较可以充分了解世界法律的规定,从而为我国法律的学习提供参考和借鉴。文章从对两者的含义和两者的比较出发,对两者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教育方面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教学机构,前者的法律学院以公立为主,后者以私立为主;教学方法,前者以讲授法为主,后者以判例法为主;教学体制,前者是"以本为本",后者是以培养专才为本.比较两大法系法律教育的优劣,对我国法律教育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4.
作为英联邦国家,南非的司法体制一直深受普通法系法律原则的影响,但南非的法律体系却并不能归类入普通法系。南非现行宪法既受普通法系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大陆法系。法国和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其宪法制度对南非宪法有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宪法形式和修正程序、国家形式、法院体系、公民权利和自由等方面。从宪政发展来看,西方两大法系将持续对南非产生影响,南非宪法将继续向着有南非特色的混合法的方向演进。  相似文献   

5.
当今世界,商标确权主要存在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种制度,而未注册商标的存在正是注册取得制之应有之义.然而,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因使用而实现其价值和功能.注册取得制在给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以商标权保护的同时,不应损害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因此,采取注册取得制的国家,一般规定了未注册商标的先用权制度.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缺失,则直接导致了司法判决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借鉴各法域之经验,对我国未注册商标先用权制度予以构建.此次《商标法》修改中增设未注册商标先用权规定的做法应予肯定,但在此基础上,仍有必要从操作层面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现行商标立法中注册原则的确立导致了法律对在先使用者利益忽视的不公平状态。文章将"劳动理论"作为"使用是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正当性基础"的理论支撑,对商标制度分别选择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在实践中的利弊进行了充分比较,提出商标立法应当体现注册者和在先使用者之间、经营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合理的利益均衡,并具体设计了更能体现在先使用者利益的规则。  相似文献   

7.
西方国家公证制度的典型是大陆法系的公证制度.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核心和支柱为必须公证.在大陆法系国家,必须公证已经全方位、深层次地介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领域,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器.借鉴大陆法系公证制度,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实体法为依托,以程序法为保障,以部门法律为规范的必须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8.
根据法的历史传统、法的外部表现形式的不同 ,可以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主要划分为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的形成和发展都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都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法 ,二者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是一致的 ,但在法津渊源、立法技术、法律适用技术、法律结构、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制度就属于英美法系 ,澳门原有的法律制度则属于大陆法系。研究两大法系的形成历史 ,分析比较其异同 ,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及其意义,在于协调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之间的冲突,使诉讼制度文明、民主、科学化。比较西方资本主义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两大类型典型国家在设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异同,可以发现这一诉讼制度有不断走向国际融合的趋势。因此,我国有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城市地下空间产权变迁的历史是与整个空间的产权变迁结合在一起发展演化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使包括城市地下空间在内的空间权从土权中相对独立出来,由于受不同法系影响,空间权在具体演化过程中又形成了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存在融合的趋势。  相似文献   

11.
论驰名商标抢注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抢注是一种危害驰名商标的行为,它不仅损害了使用人的利益,而且还扰乱了国家乃至国际经济秩序。因此,必须运用法律予以制止。有关国际公约对驰名商标抢注仅有原则性的禁止规定,我国商标法根据我国驰名商标抢注的严峻形势,明确提出了禁止驰名商标抢注,并规定了使用人实施自我保护的手段,这是驰名商标反抢注立法的一个显著进步。然而,我国的商标法也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如重注册轻使用、申请注册条件过宽、驰名商标抢注行为性质不明和抢注人法律责任过轻等。  相似文献   

12.
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未注册商标的私法救济问题始终是一个难点,在保护的必要性、理由、实现方式等问题上,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同意见。在自愿注册原则下,未注册商标属于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规范分析发现,扩充解释《商标法》第31条中“在先权利”无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的解释适用也无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当细分普通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商号等其他商业标记发生效力冲突的可能情形,明确其在哪种情形下受到保护以及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完善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充分发挥商标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提升作用。  相似文献   

13.
商标法具有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具体体现为商标法中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和制度.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立法的基础和核心.保护消费者利益也是商标立法中调整商标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商标法的重要目的还体现在保护合法竞争、促进有效竞争,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制止不正当竞争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研究商标法的目的,有利于深刻地透视商标法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14.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目的和后果是注册商标权属发生了变动,由于我国商标法明确了注册商标权属发生变动依登记为准,且要求系列商标一并转让,然而实践中对二者的关系存有不同理解,在老榆树商标转让纠纷中遇到了困境。基于合同效力与财产权利相分离的技术路线,国家对商标的权属变动登记应无涉于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只有针对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范,才是判定该种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而其他管制性规定则不具有左右合同效力的法律意义。系列商标一并转让有违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应当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5.
注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立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大课题。驰名商标淡化有多种表现形式,其根本特点是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驰名商标所有人的驰名商标,从而降低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独特形象和吸引力。从商标混淆理论到联想理论的跨越,是反淡化保护的商标法理论基础。制止搭便车的集体行为出现则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审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理由,而从经济学视野审视,则体现为确保外部性利益内在化和商标投资的回收。另外,还可以从商标战略的角度加以认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也存在适当的限制,包括在先使用限制、合理使用限制、保护范围限制、保护时间限制、地域限制等。  相似文献   

16.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商标侵权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网络经营者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用作元标记,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通过对此类商标侵权的显著性、在先混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等方面来说明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美国、欧盟、台湾等地区的反淡化法等先进理论可以为我国商标法所借鉴,建议在商标法中增加在先混淆和商标淡化理论及合理使用制度,对搜索引擎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及在责任判断标准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化,商标价值越来越深入人心。商标抢注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从知名商标到公众人物、热点话题,都成了商标抢注者的盘中餐。本文拟从商标抢注的现象出发,讨论各种商标抢注的目的,分析我国企业在商标保护中尚存在的问题。最后指出,企业应该多角度多层次地保护企业商标,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18.
外国有关国家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措施比较完善,立法也较早,能够较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而我国的旧《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依据基本欠缺,屡次出现恶意抢注而损害在先使用人的权利,尽管修改 后的新《商标法》加强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但与外国的立法相比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相似文献   

19.
论中国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美法律中商标合理使用主要包括“说明性合理使用”和“被提及的合理使用”两种类型。TRIPS协定第17条是商标合理使用的国际法依据,它并不限制成员在法律中只能规定“说明性合理使用”。当前我国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存在较多不足,包括法律效力等级低、未规定“被提及的合理使用”、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仅适用于商品商标、对“说明性合理使用”规定不详尽等。《商标法》修改时应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0.
中国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混淆理论通过跨类混淆来达致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联想理论重视商标持有人的利益诉求,强调对驰名商标的"绝对保护"而不论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联想理论不足以独自证成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合理性,往往通过经济学上的搭便车理论和其他理论来为其佐证。中国驰名商标反淡化立法在联想理论和混淆理论间摇摆不定,导致执法和司法的混乱,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呈现过滥的趋势。搭便车理论从社会总福利的角度证成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合理性,但更优的方式不是通过社会行政和司法力量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而是通过将社会成本转换为私人成本的方式避免联想和淡化,避免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扩大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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