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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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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近现代各国民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均明文规定。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归属、变动、使用和限制、区分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纠纷不断增多,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进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我国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等三要素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就其性质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的按份共有,又不同于共同共有。而是以专有所有权为基点发生的权利,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复合性的不动产权利。现阶段我国立法机关的思路是仍采民法模式,从完善法制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宜在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2.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其发展的历史、特定的含义和特征 ,区分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我国建立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对该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制度未以该物权的内在规定性和我国实际为基础,照搬他国准则去规制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一重大缺陷使该制度无法对相关问题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判断,反而引发新的纠纷。故必须理性地对现行《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甄别,以公平不同主体间的权利为理念,科学规范共有部分及其范围;重新定位车位、车库的归属;明确区分所有权人对专用使用权的权利,避免其利益受侵害,以满足我国实际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现代民法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在现代各国,高层建筑日益发展,高层建筑物中居民的权利使用方式及人际关系复杂,有的学者把这类建筑物称为“纠纷住宅”。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区分所有权法,因此,笔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采“三元论”说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之间的关系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空间性,最后考察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科学定性是建构相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但其定性一直是学界的重要争论点之一。无论于理论还是实践,现有定性既无法涵盖和诠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特性和理论,又无法理性权衡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与我国实际极为不符。从其特性和我国实际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并非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准共有,实为具有交错性质的新型共有。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剥夺系对违反义务的业主所采取的最为严厉的措施,这一制度在德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均有相关规定,我国《物权法》未规定这一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等严重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行为,仅靠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无法规制和惩罚上述行为,以保障其他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剥夺这一制度具有可借鉴性,我国立法若将其引入,能够完善我国立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首先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传统“三元论”理论为基础,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管理权与成员权的概念以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论证了新“三元论”修正的必要性和管理权概念较成员权概念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一种所有权权利状态。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在实践中,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个别业主和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可通过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共有权的登记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司法审查等措施来保护业主共有权。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采用三元论,于立法层面承认了成员权,并对业主的责任采用以业主规约的形式予以规制的模式.但于实践当中,业主规约的监督机制存在着不完善的现象,仅凭业主规约并不能达到对违反义务的区分所有权人予以相应的约束.我国对于成员权立法中应引入传统大陆法系的社团罚制度,对违反义务的区分所有权人进行处罚,以完善我国立法当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0.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和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目前我国关于成员权行使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阐述了成员权的独立性,探讨了在实践中行使成员权所遇到的困境,进而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成员权行使的建议,以期对成员权的行使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民法物权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欲对此制度深入研究,须先明确其权利性质.文章认为该权利性质是一种以专有权为主、共有权为从的复合所有权.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深入推进,我国房屋所有权单一化的模式得以改变.同时由于建筑水准的提高,高层建筑物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更加纷繁复杂.建筑物区分所有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制度,在解决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各国立法比较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主要内容等,兼谈我国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物权。管理权已融入所有权之中,不存在独立的、为管理而生的、非财产性的成员权.相邻权不是所有权的一种权利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建筑小区内.任何建筑物或设备设施.不是业主个人所有的,就是业主共同所有的.不应存在第三方对权利的享有.故车位车库、天台、会所等.均应由全体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1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法中一种新型所有权类型,其独特的性质和特点值得探讨。本文的作者从比较法学的角度出发,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同一般所有权进行比较研究,以力图展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独特性质和特点,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供立法界参考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它。  相似文献   

1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要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对社会经济、人民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成为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成员权,三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完整内容,并对三要素分别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机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与外部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关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正常发挥其管理功能有重大影响。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与管理服务人,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与行政机构这两组重要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外部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如何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外部关系,以确保和促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正常发挥其管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住房改革的深化和区分所有建筑物社区的大量出现,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与开发商以及与开发商有关联关系的物业管理公司矛盾成为所有这些问题的焦点。明确开发商控制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期间的诚信义务以及开发商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移交管理控制权的义务,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积极的思路。本文对于这些义务的内容作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独立物,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而理论界有关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亦存有诸多争议,其权利归属应由强行法进行规范。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共有。  相似文献   

19.
业主共有权是业主核心权利之一.社会成员甚至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本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入手,在分析共有权取得与行使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上,认为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原因是共有权的"外部化"以及业主维权交易成本畸高.为实现共有权,本文进一步提出应修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及赋予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团体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 ,新建的高层建筑和花园式住宅小区建筑群成为现代建筑的主流 ,其所有权区分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复杂 ,引发了一系列的民事纠纷。然而 ,目前我国并无此方面的专门立法 ,不能适应现代建筑形式的发展。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并结合经济学上“俱乐部物品”理论提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发展的设想。探讨在现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现代建筑公共部分区分不明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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