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9 毫秒
1
1.
剽窃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6):59-63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表达,而非表达的思想。剽窃是比较常见又难以认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一样,其构成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剽窃的作品最显著的特征是缺乏“独创性”。认定剽窃应与对作品的合理引用区别开来。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比较科学、实用的“三断论侵权确认法”来适用法律、认定剽窃。 相似文献
2.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我国原《刑法》在立法和司法中都存在着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之处,实行的是不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客观需要决定了我国刑法应当实行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多年的立法实践经验和立法技术的完善为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化提供了切实保证。新《刑法》全面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促进了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和进步,有利于改善和强化司法,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制的国际威望。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侵权及其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6):41-42,45
随着现代工业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而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与传统的侵权行为相比较,环境侵权具有不平等性、社会性、价值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因此,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上,亦表现出特殊性: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再是其构成要件,而更强调致害行为、损害结果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4.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6):41-4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近现代各国民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均明文规定。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归属、变动、使用和限制、区分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纠纷不断增多,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进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我国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等三要素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就其性质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的按份共有,又不同于共同共有。而是以专有所有权为基点发生的权利,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复合性的不动产权利。现阶段我国立法机关的思路是仍采民法模式,从完善法制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宜在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5.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6):59-6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之本旨在于解决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致不能成立或无效时,有过失的一方应否就他方当事人及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 42条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从文义上分析,重在禁止订立合同时的欺诈行为,易使人产生误解,不利于法律适用.在立法模式选择上,亦有可商榷之处,应采单一法律原则模式.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