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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我国现有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这种定位无法揭示其在行政法上的法律地位。借鉴国外关于公立高校法律定位的理论以及特别权力、管理关系、基础关系、重要性理论的合理内核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公立高校除了应具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也应具备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依据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要科学构建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必须树立权利本位的价值理念,科学界定公立高校的职权范围,科学考量公立高校的教育管理行为,加强监督的力度,拓宽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西方国家公立高校作为“公法人”,一般纳入行政法范畴内的行政主体。我国相关法律将我国国办高校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是有缺陷的。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属于行政主体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在高校与学生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类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类则属于...  相似文献   

3.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高校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而形成的教育管理法律关系.高校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以行政主体身份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应当视为实施公权力的行为,由此而形成的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为行政法律关系.二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不能笼统认定为一般行政法律关系,它既包括了因招生、社团管理等行为而形成的一般行政法律关系,又包括因学籍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特殊行政法律关系,有其独特性.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成为争论的焦点.我国现行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为民事主体,这一界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而授权主体理论也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权宜之计.笔者在分析公务法人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在我国现阶段,赋予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应借鉴第三部门理论,并进一步指出公立高校私法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发展的未来趋势.  相似文献   

5.
法律关系理论具有普适性,也是分析和研究人权、刑事诉讼人权保障问题的工具性理论。人权法律关系,是由人权法规定的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来看,其权利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义务主体在公法领域主要表现为国家,在私法领域主要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人权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即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包括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义务;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人的生命与健康、自由与尊严、幸福。  相似文献   

6.
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必须正确处理高校的几个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主要是:高校与高等教育行政机关的不对等的法律关系,高校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差别问题,高校与学生及教师、教辅人员的对等性的民事法律关系等.而要处理好这些法律关系,必须进一步明确高校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调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依法治校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是近两年来中国探索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一大重要突破。这一改革实际上是对高校法律主体地位进行再定位的过程,高校不再是行政权力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延伸,而是享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不纳入编制管理在推动高校去行政化的同时,也意味着高校不正当行为所可能遭受的管控减少。因此,必须在这一改革时期内重建非编制化的高校监管体系,以确保改革的风险可控。应当同时从增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约束两个角度健全高校监管体系,一方面从创新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实现"自我监管",另一方面则要从革新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角度实现"他人监管"。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办学机制的多元化、大学生群体特征和构成的多样化以及大学生独立意识的增强,高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有所增多。从法理学的角度上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争议,主要是指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争执。其成因主要与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主体、二者各自的利益因素及教育法规方面的因素相关。在实践层面上造成高校与学生发生法律争议而又难以获得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其重要原因主要有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问题、高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高校的法律地位问题和高校管理权的性质问题。解决高校与学生法律争议,化解纠纷,创建和谐大学校园,需要从理论上理清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又要在实践中转换思路,在建立严谨的外、内部的法律制度等方面下足功夫。  相似文献   

9.
高校管理法律关系性质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管理法律关系包括学校与学生,学校与教师及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在这三对法律关系中,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决定着其他两个法律关系性质。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特别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契约);教师是高校的代理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代理关系下的特别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存在三个缺陷:一是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诸多定义普遍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涵盖不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宜界定为:受民事诉讼法调整而在任何两个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之间形成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这里的主体除通说认可的外,还应包括审判委员会、法官、检察官、旁听人,再修订<民事诉讼法>后审判委员会不应再包括进去.二是"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区别不当,导致概念之间容易含混不清,这未引起足够重视.三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称为争讼法律关系并不妥当,宜称为助诉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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