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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强制保险包含了无过错保险制与责任保险制的元素,具有混合保险制模式的某些特点,但从其他先进国家在其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各自发展阶段上的法律经验来看,纯粹的责任保险制与纯粹的无过失保险制都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在完善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时,应以侵权责任保险制为基础,合理吸收无过失保险制的某些优点,重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责任保险事故的受害人在传统任意责任保险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这导致各国立法的调整,其中,有允许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立法例。为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所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各先进国家纷纷颁行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法,并赋予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法的受害人直接请求权,其性质主要为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兼有保险合同法上的保险金请求权的特点。我国强制机动车保险法应借鉴他国立法经验,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3.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中,特别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中能否适用及如何适用过失相抵的问题,理论界一直颇有争议。通过对过失相抵的概念和适用规则进行探究,以及对各国交通事故责任中的过失相抵进行比较考察后发现,交通事故责任中完全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在我国现有立法背景下,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主要进行过错比较,适当考虑原因力;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不能证明机动车方有过错的,则应以原因力的比较为主,同时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程度。  相似文献   

6.
在交通事故损害领域,除了严格化的侵权损害赔偿机制,机动车强制性责任保险得到全面推行,还有各种类型的无过失保险机制。受害人人身伤亡中的收入损失、医疗费用以及部分财产损害等实际损失均能通过保险机制在缴纳保费的机动车保有人之间进行分担,但大部分精神损害仍由受害人承担。由于强制责任保险与侵权制度相结合,在减少事故纠纷、降低运行成本方面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而纯粹无过失保险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此种历史与比较法视角下的交通事故损害分担模式无疑对我国交通事故问题的解决极具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7.
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评《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9年 8月 3 0日 ,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的主要精神可以概括为 :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 ,如果机动车方无违章行为 ,行人负全部责任。从侵权法的角度看 ,沈阳市的新办法意味着责任赔偿规则的一个重要变化。长期以来 ,大部分地区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实行的是“严格责任规则”(或者说是“无过失责任”) ,也就是说 ,如果机动车辆对行人造成伤害 ,无论机动车方是否有违章行为 ,都得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 ,赔偿的具体额度依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 )。新办法用“过失责任”代替了严…  相似文献   

8.
为了加强对车祸受害人利益的保护,许多国家规定了机动车事故赔偿基金制度。文章首先介绍了世界范围内有关机动车事故赔偿基金制度的立法状况,其次阐述了该制度的具体运用,最后提出了在我国完善机动车事故赔偿基金制度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9.
在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中,司法实践中往往不考虑未成年受害人的过失,而是直接将监护人的过失视为被监护人的过失,进行过失相抵,学术界对此问题也争论不一。应当考虑未成年人受害人本身的过失,且当未成年人具有责任能力时视为具有过失相抵能力,以此为进行过失相抵的前提。监护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重大过失时,不与加害人进行过失相抵,而是与加害人共同对受害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或根据原因力为主、过错为辅的方式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规定存在不完善之处,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具有分散责任、保护受害人和改进行业发展的功能。从保护受害人利益出发,我国有必要借鉴国际公约议定书内容,对海上旅客运输进行强制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1.
试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一种能有效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法律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立法已不能适应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需求,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立法措施,希望能够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求,推进我国机动车责任保险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2.
论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应为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除本车人员、车外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人"无责赔付"原则不仅于理不通,而且在实践中难以有效推行,应改采"有责赔付"原则。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足额的赔偿,应赋予其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机动车交强险应采取由保险公司代办经营的经营模式。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进一步扩大。  相似文献   

13.
欧盟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五个汽车责任保险指令。这些指令从汽车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强制保险范围、保单术语规则、保险金额底限、受害人索赔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协调成员国间汽车责任保险立法,凸显了保护汽车事故受害人利益的理念。  相似文献   

14.
2011年颁布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对旅游领域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做出新的强制性性规定,新规的出台对于保护旅游事故受害人利益、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作为承载着法律正义价值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其在立法及实务中仍存在着保险人承担保险给付性质界定不明、承保责任范围不严谨、除外责任条款欠缺、受害人利益保护不充分等问题。本文试图从扩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承保范围,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除外责任条款,强化受害第三人保护机制方面探索解决对策,以期对我国旅行社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进一部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典》第1217条明确好意同乘致害的责任承担方式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当好意同乘被纳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领域进行讨论,实质上其已被定性为侵权行为,而非基于好意无偿运送他人的纯粹情谊行为。好意同乘致害责任的减轻规则最初来源于域外立法,但此减责规则已随着机动车的普及、责任保险的发展以及对同乘受损人权益的加大保护而被废除。当前,为了鼓励友善互助而规定的好意同乘致害减责规则,不仅未重视域外法环境的改变,而且在同乘受损人的权益保护方面,既未达到侵权法上矫正正义的基本要求,也未能完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因此,可将《民法典》第1217条的适用限缩在精神损害赔偿领域,并从保险和社会安全制度构建上补强其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不仅关乎环境污染事件受害人的利益,也涉及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2013年,环发[2013]10号《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明确了我国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引发了有关强制性责任保险的选择理由,强制性责任保险的优势,实施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能存在的困难以及应对建议等方面的思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应尽快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同时考虑在该项立法中规定:1.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强制效力;2.第三者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医疗机构对紧急处置费用的请求权;4.汽车保险人协会;5.保险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参预权.  相似文献   

18.
自动驾驶汽车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风向标,其高度自主化的学习决策机制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产物,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同时也使得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体系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奉行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标准来判断责任承担的主体,实行以驾驶人注意义务为主的过错责任原则。而随着自动驾驶汽车智能化的趋势不断增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驾驶人的属性,系统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有替代驾驶人责任的趋势。结合自动驾驶汽车自主性对其侵权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展开研究,通过黑匣子技术合理界定运行状态,在平衡技术创新与受害人救济的原则下,认定自动驾驶模式下的交通事故侵权由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然而自动驾驶汽车自主性的存在决定着它不同于普通产品,因此通过强化生产者的说明义务,建立严格的事后监测机制,规定生产者的免责机制和设置强制保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的机制来合理分配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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