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国际私法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于分配主权国家之间司法管辖权和划分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只是引起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一种事实或原因 ;国际私法的“涉外因素”应是指与本国法以外的某种法律体系的一种联系 ;国际私法主要由识别问题、冲突规范、反致制度、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准据法及其确定、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一些列与解决法律选择适用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以及具体类别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所构成的 ,同时 ,先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的确定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亦应包括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即涉及到国际私法中有关冲突法的理论,又关涉各国的国内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3.
论国际私法的国家民族特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管辖权以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三位一体,国家民族利益是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决定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将国际民事管辖权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等相关问题纳入国家主权范畴,从而可以确立国际私法的国家民族属性  相似文献   

4.
在当代国际社会,国际关系使国际私法的地位得以提升,使各国国际私法的平位理念逐步确立,对国际私法关系主体、调整范围、渊源和性质都具有重要影响;反之,国际私法通过确立国家主权原则和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影响国家利益的实现和国际关系的发展.正确认识上述问题对我国制定与适用国际私法和把握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 ,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即涉及到国际私法中有关冲突法的理论 ,又关涉各国的国内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私法中,适用法院地法几首是各国的的一种固有倾向,晚近甚至还出现了一种“回家去”的趋势。然而,过多地强调法院地法的适用显然不利于各国间开展正常的民商事交往与合作,因此,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日益发达,对法院地法的适用加以适当的,合理的限制,以建立健康、和谐的国际民商新秩序,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7.
冲突规范是解决各国民商交往中法律冲突的重要手段。由于各国冲突规范本身存在着差异,使得法律冲突不但包括实体法的冲突,还包括各国冲突规范的冲突。这种第二层次法律冲突的存在,增加了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复杂性,同时也不断导致当事人“挑选法院”(forum shopping)的现象发生。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取得判决与裁决的一致和解决管辖权方面的冲突,为了从根本上防止“挑选法院”现象的产生和保证国际私法关系的安全与稳定,同时也为最终实现各国实体法的统一奠定基础,便有了通过缔约或参加国际公约来进行国际私法统一的立法活动。从19世纪末叶起,国际上便开始出现一些从事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颇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其中美洲国家首开国际私法统一运动的先河,并且对海牙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本文试图就美洲国家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历史发展及其特征并就欧洲有关的法律对其影响作一初步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8.
运用逻辑思维方法,研究国际私法在国际和平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一样,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社会发展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和平发展环境下,国际私法具有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功效、协调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功能以及构建国际民商事秩序的功用.国际私法在自己所属的国际民商事领域发挥着其他法律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际社会本位的理念与法院地法适用的合理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国际私法中,适用法院地法几乎是各国的一种固有倾向,晚近甚至还出现了一种"回家去"的趋势.然而,过多地强调法院地法的适用显然不利于各国间开展正常的民商事交往与合作.因此,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日益发达,对法院地法的适用加以适当的、合理的限制,以建立健康、和谐的国际民商新秩序,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0.
冲突规范是解决各国民商交往中法津冲突的重要手段。由于各国冲突规范本身存在着差异,使得法律冲突不但包括实体法的冲突,还包括各国冲突规范的冲突。这种第二层次法律冲突的存在,增加了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复杂性,同时也不断导致当事人“挑选法院”(forum shopping)的现象发生。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取得判决与裁决的一致和解决管辖权方面的冲突,为了从根本上防止“挑选法院”现象的产生和保证国际私法关系的安全与稳定,同时也为最终实现各国实体法的统一奠定基础,便有了通过缔约或参加国际公约来进行国际私法统一的立法活动。从19世纪末叶起,国际上便开始出现一些从事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颇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其中美洲国家首开国际私法统一运动的先河,并且对海牙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本文试图就美洲国家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历史发展及其特征并就欧洲有关的法律对其影响作一初步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1.
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的今天,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纷繁复杂,国际消费侵权纠纷成比例递增。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国际消费者,只能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利益的国家的法律来抗衡侵权的"强势"商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用于国际消费侵权纠纷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适用最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但近来有些国家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已出现了适用侵权行为自体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12.
我国学者对国际私法所下的定义,吸取了西方国际私法理论的观念,即把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看成是解决法律冲突。然而,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尽管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的改革浪潮,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立法的演进表现出从结构的简单向复杂方向发展、从范围的狭义涉外民事关系向涉外民商事关系方向发展、从法律适用的不平等向平等方向发展、从法律选择的僵硬向灵活方向发展等趋势。  相似文献   

14.
间接管辖权审查是被请求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研究大量中国司法案例的过程中,发现司法实践中很少对间接管辖权进行审查,即便有也存在审查标准不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在间接管辖权方面存在立法空白,缔结的各项国际条约对间接管辖权的规定也有多重标准。通过梳理各国关于间接管辖权的立法,发现间接管辖权审查的立法模式主要包括法律适用模式、具体管辖根据模式及混合模式,在分析《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与规则: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建议稿)》第19条的基础上,为中国间接管辖权审查制度的构建提出以混合立法模式确立间接管辖权审查制度,并以专属管辖权排除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思路。  相似文献   

15.
平行诉讼是国际诉讼管辖权积极冲突的集中表现,是各国立法和司法管辖权扩大化的必然结果。平行诉讼涉及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法院之间、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无法全面约束这种法律关系。充实国际私法和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诉讼的规定,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机制,统一中国在国际条约中的立场,有助于完善中国平行诉讼的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6.
内国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对于发展国家间的正常交往,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是完全必要的。本文试就涉外侵权损害案件的法律适用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 根据国际私法理论,适用外国法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指一国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以选定对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的法律,亦即对外国冲突法的适用。其二是指一国在一定条件下,直接援用外国的法律确定某一具体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即对外国实体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7.
国际私法对和谐价值的追求贯穿于其发展演变的各个阶段,系推动国际私法不断进步的重要因素。法则区别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最密切联系说等国际私法学说,体现出为寻求法律适用和谐而做出的努力。从国内冲突法到统一冲突法、再到统一私法的发展过程,是国际私法对和谐价值追求不断深化、不断实现的过程。统一私法克服了冲突法纯粹从一国视野出发的内国法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制度性局限,从根本上避免了法律冲突,是最具和谐价值的国际私法规范。  相似文献   

18.
国际私法规则的趋同化是国际民商事交往所形成的国际民商事秩序的内在要求.但是,国际私法的趋同化方式却受着法律文化传统的深厚影响.这使得世界上两大不同法系的国际私法呈现为英美法系对大陆法系的继受和大陆法系对英美法系的借鉴两条路径.我国国际私法的趋同化进程应遵循大陆法系的路径进行.  相似文献   

19.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跨国因素"和"法律选择适用"是确定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依据,两者缺一不可,前者是前提,后者是关键。没有跨国因素,便无法律选择适用问题,仅有跨国因素,但不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利益,不仅不会发生法律冲突,更不会出现法律选择适用问题。而国际私法调整对象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情况,即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中的涉外因素。  相似文献   

20.
欧盟民商事管辖权是欧盟民事诉讼法的核心问题。该文通过对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概括出欧盟民商事管辖权的三大特征,即它是介于“国际管辖权”与“区际管辖权”之间的特殊性质的管辖权,是司法管辖权,是广义的民商事管辖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