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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国外民事立法中,一般都有对胎儿人格权的延伸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生命法益保护说、权利能力说以及人身权延伸保护说,近来又有分期保护说。胎儿作为即将出世的未来公民,慈母般的民法典应当将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向前延伸,赋予胎儿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提供有力救济以满足其所受损害之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民法上,人格和权利能力是两个表示权利主体资格的概念,学术界对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存在分歧,存在一致说和不一致说。导致分歧的根源在于对我国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产生巨大影响的《德国民法典》和《苏俄民法典》的权利能力含义不同。《德国民法典》的权利能力只有单一含义,即成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而《苏俄民法典》的权利能力有双重含义,即成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及享有具体民事权利和承担具体民事义务的资格。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国善治之重器。总则编聚焦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一般规则和基本原则,突出德法兼施的治国之道,引领整部法典体系围绕民事权利的确认与保护而展开。物权编坚持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积极"定分止争",让有恒产者有恒心,促进社会财富增长。合同编突出深化改革精神,使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更加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人格权编独立成编为最大之亮点,全面确认了人格权利,充分表达了新时代民法对人格权保护的鲜明态度,厚植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措施。婚姻家庭编健全了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力求有效调和千家万户当前和长远利益。继承编坚持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系列新规定为千家万户带来欢乐祥和,致力于为社会治理解家务难题。侵权责任编补充和修改了侵权责任一般规则和特殊侵权责任规则,完善了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使规则更加丰富具体合理。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法总则应当正视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家庭是一个稳定的亲属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意思能力,符合合伙理论,类似其他组织.将家庭构造为民事主体之时,我国民法典应当以表见代理制度来协调处理个体独立人格和家庭团体人格之冲突;以承认家庭名称权和名誉权的方式来化解个人名义与家庭名义之下具体人格冲突;以家庭债务的清偿范围来划分家庭共有财产范围;以农户"准"权利主体的转正来名正言顺地主张两种用益物权;以替代责任的发生来确定由家庭承担特殊侵权责任;以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综合衡量是否由家庭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颁布后,现代民事权利客体相较于传统民事权利客体有了重大突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智力成果的一种类型,将其纳入民事权利客体进行保护符合其本质属性。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体系要求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事权利客体中的地位、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事主体层次、甄别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从而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民事权利,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调整对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侵害民事权利而产生的责任关系,"权利"和"利益"不是并列关系.民事利益受损害,在侵权法是权利受侵害的结果.国外立法,特别是日本的判例、学说和民法典的修定,均否认"权利"之外"利益"的存在.我国侵权责任立法中,有一种观点主张侵权法除调整侵害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外,还应调整侵害所谓单纯利益产生的关系.此种主张欠妥.为避免争议,侵权法也可延用<民法通则>第106条"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的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是指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的近亲属依法享有的保护死者人格利益,救济造成的损害或者妨害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请求权和人格权请求权。其法理依据,是死者具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条文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以及“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行为人”“民事责任”6个关键词,分别概括了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保护客体、请求权成立要件、责任人和责任承担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侵权编规范群规定了环境侵权与生态修复责任,这种立法模式给法律适用、民法典的科学性、环境法典的编纂带来了不利影响。生态修复责任是环境权的救济制度,直接对象是生态功能,客体是环境权。《民法典》调整民事权益,无法调整属于共享性、公益性的环境权,环境权的救济尚需公众参与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公权力的介入等制度的协动,应由公法调整,《民法典》无法承载生态修复责任之重。当前正值环境法典编纂之时,正是实现生态修复责任规范群“完璧归赵”的最好时机,即“出《民法典》,入环境法典”。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规定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的,具有充分的实践基础和丰富的理论依据,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具有重要价值。构成该种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须具备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具有人格意义或者身份意义的特定物,损害后果是造成受害人的严重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应当由法官依据实际情况裁量。  相似文献   

10.
学理热议之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自我决定权、人格商业利用权及其他新型人格权与现有人格权体系皆存在矛盾。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与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存在客体上的重合,自我决定权可纳入身体权的范畴,人格商业利用权是人格权客体及权能扩张之结果,其他新型人格权则属于人格法益。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要素,明确的载体或形式有利于避免人格权类型的重复。人格权的内容既包括精神利益,也包括人格财产利益。人格权利与人格法益应严格进行区分,并适用不同的保护方式。《民法典》不应盲目地将新型的人格权纳入人格权编规定。  相似文献   

11.
各国民法典对民法的调整对象的规定方式并不一致。我国应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对民法的调整对象作出一般性规定,这是立法技术发展的表现,也是对我国长期以来民事立法实践经验的肯定。我国《民法通则》与《民法草案》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般性规定,在语法及规定方式上均值得质疑。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应摒弃语法错误,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应抽象为"民事关系"术语。为保持民法调整对象的开放性,应对其作概括式规定,而非列举式规定。同时,应在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般条款中对民事主体也作出一般性规定,对其规定方式,也宜采概括式而非列举式。  相似文献   

12.
《土耳其民法典》与《埃及民法典》是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部代表性民法典。虽然近现代以来两国都移植借鉴了西方民法,但是两国的民法典却存在明显差异,相应地形成了中东地区民法典的两种模式。《土耳其民法典》坚持全盘西化,《埃及民法典》则试图在传统与现代间进行调和。由于伊斯兰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间难以弥合的差异,中东伊斯兰国家学习、借鉴西方的法律现代化之路注定不平坦。  相似文献   

13.
宪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而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宪法与民法典的紧密配合。在近代社会,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宪法不具有适用性,民法典发挥着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性功能;在现代社会,随着违宪审查等制度的确立,宪法具有适用性并真正发挥保障人权的作用,民法典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性功能减弱,但两者也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完整实现保障人权的目的。我国制定民法典也要注意与宪法制度的协调和配合。  相似文献   

14.
当前关于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的学说、主张,有再予斟酌的余地。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应在以下四项原则的指导下安排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体系性、逻辑性的原则;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构架的原则以及民事权利性质类型两分型的原则。基于此,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应是总则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继承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总则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共九编。  相似文献   

15.
民法文化显然属于法律文化的范畴,但概念不一,内容不定,或只指民法思想领域的文化成果,或还包括外化为物质的成果,或只指现存的文化形态,或还含有历史上的内容。本文所称民法文化,主要指属于思想领域的民法理念,也包含人类对民法的认知、情感、态度等。民法文化是可变的,从历史纵向上看,民法文化是有一定的文化沉淀,这是民法文化的精华部分;从横向上看,民法文化可以吸收借鉴。本文基于此,对大陆法系有生命力的民法文化理念及我国现有的能融于民法文化的因素进行阐述,以窥民法文化对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中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妥当地配置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我国能够制定一部优秀民法典的一项基本条件。通过对《合同法》中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授权第三人的法律规范、强行性规范以及混合性规范等配置的反思,为我国民法典的起草提供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7.
1990年代以来,国际民航业进入新的结构创新时期,许多国家的航空公司之间试图通过国际联盟行为,建立国际民航战略联盟,绕过国际服务法典,扩大自己的服务经营范围.这种以代码共享为主要方式的国际联盟行为既促进了民航业的发展,又对民航业的发展提出了挑战.随着国际民航业自由化、联盟化的发展,以及我国民航市场的逐步放开,我国航空公司和外航之间的代码共享将越来越多,有关民航企业的国际联盟行为及其产生的问题研究也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8.
家庭履行着特定的职能,应当受法律保护.我国未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与家庭有着直接的联系,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直接调整对象,支持和保护家庭是未来民法典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现行法在支持、保护家庭方面存在观念和制度上的不足,表现为家庭的概念不清、对家庭地位重视不够、维护家庭稳定和身份关系安定性的措施不力,甚至有的规定与此相悖等.建议未来民法典应当确立家庭的地位,尊重家庭的多元化,以是否履行家庭职能为判断家庭的标准,采取措施支持和保护家庭,处理好家庭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瑞士民法是近代民法法典化的重要成果。瑞士民法典立足本国传统和现实 ,在继承前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又做出了许多重要的创新和突破 ,在世界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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