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协议管辖制度目前已发展成为国际民事诉讼中一项基本管辖权制度,并在晚近呈现出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管辖协议形式要件的放宽;协议管辖适用范围的拓展;协议法院与案件联系因素的淡化。为保证协议管辖制度的合理运用,各国均对该制度作出了必要的限制。为顺应国际潮流,我国相对落后的协议管辖制度亟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协议管辖制度下,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认定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管辖协议的效力,是其中的核心问题。涉外管辖协议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分析国际公约对管辖协议的要件要求能够对比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协议管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协议管辖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协议管辖制度下,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认定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管辖协议的效力,是其中的核心问题。涉外管辖协议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分析国际公约对管辖协议的要件要求能够对比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协议管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协议管辖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以意思自治原则为理论基础的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应体现公正与效益的价值理念,但我国的协议管辖制度却内存不能反映这些价值和国际趋势的结构性缺陷,外无效力的刚性保障。因此,应予以重塑。  相似文献   

5.
涉外继承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向欧盟涉外家事管辖权领域渗透的典型范例。欧盟不仅彻底打破了涉外继承纠纷管辖性质的专属性,而且逐步颠覆了涉外家事诉讼不得援引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之传统立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促进人的跨国自由流动,《罗马条例Ⅳ》不仅在第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明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而且在第9条引入涉外继承默示协议管辖。欧盟同一制继承理念意味着不动产和动产在内的整体继承事项均属于涉外协议管辖的客体,以避免继承的碎片化。欧盟涉外继承协议管辖的条件不同于其他涉外家事协议管辖条件,体现了基于法律选择而选择法院的特征。涉外继承主要涉及私人权利,与国家重大政治、经济利益和公共秩序等联系较弱。目前,我国已允许家事财产争议适用协议管辖,继承诉讼同样涉及家庭财产的处理与分割,所以,将涉外协议管辖制度引入我国涉外继承管辖权领域并无不可。  相似文献   

6.
协议管辖是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国际商事法庭的协议管辖条件,但该规定尚未明确界定商事性的范围,实际联系要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协议管辖的形式要件单一且排他性效力规定不清。为保证更多当事人选择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管辖争议,建议对争议的国际性做扩大解释,明确商事性判断标准,适当扩大实际联系要素的范围,放宽协议管辖具体形式和明确协议之排他效力,以适应现代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需求。  相似文献   

7.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范围应为动产物权案件、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在我国对于明示与默示的协议管辖都予以承认。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应该包括国内法院或外国法院,而且选择管辖法院应该不仅仅限于与案件有关联的国家的法院。管辖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应为法院地法。管辖协议并不排除其他国家法院对保全措施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8.
分析比较了我国民事协议管辖与海事协议管辖在适用的主体、适用案件的范围、可供选择的法院以及关于默示管辖的规定之不同 ,对正确适用协议管辖作了探索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5,(6):66-69
自2015年以来,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无论在国际公约层面,抑或国内法角度都有了全新的发展。首先,2015年欧盟《布鲁塞尔条例I bis》的生效不仅便利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跨国自由流动,而且为其他国家程序立法提供了范本。其次,201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生效使中国开始重新评估是否有必要适时加入《公约》以及如何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有效衔接。再次,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基础有所修订,这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国际立法的最新趋势。通过对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管辖条款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容性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推动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规则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管辖协议或管辖条款类别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表现出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对于两类管辖协议的特点,美、英等国已在其判例中做过不少分析。尽管至今仍未有确定的标准可供使用,但也出现了一些较为通行的区分方法,包括文义分析以及对当事人意图的区分等方法。在特殊合同案件中,法院也会实行特别标准。我国法院可借鉴美、英等国判例中常用的区分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使用文义分析标准及其补救措施对管辖协议作出区分。  相似文献   

11.
管辖协议包括合意因素与程序因素,是强调其实体法上性质还是诉讼法上性质将决定不同制度设计,制度运行中争议问题的解决也就有了正确的价值导向。管辖协议具有排他性效力或竞合性效力各有利弊,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案例加以明确。《民诉法》中管辖法院的唯一性应理解为选择法院地点的唯一而非法院的唯一。在对合意确定的管辖法院进行明确性判断时,为避免过多管辖协议被确定无效,可采用在起诉时受诉法院明确的相对宽松标准。  相似文献   

12.
民事管辖诸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民事管辖的两个问题,一是利用诉讼标的额的增减规避级别管辖问题,指出其危害性及特殊诉讼标的确定标准与级别管辖的关系;二是论证协议管辖拓展的价值,对协议管辖应拓展到哪几种类型的案件进行构想。  相似文献   

13.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存在着大量的管辖权冲突。各国都对协议管辖制度做出了限制,我国也规定了实际联系原则。虽然实际联系原则存在某些弊端,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下却是不可废除的,否则,当事人的利益很难得到维护。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协议管辖制度的规定已经表现出了局限性,主要为:适用的案件范围较窄,协议形式过于单调,可选择的法院太少,难以体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意,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完善国内协议管辖制度,将涉外民事诉讼和国内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并轨,做统一规定,扩大协议管辖的适用案件和适用法院的范围,完善管辖协议形式,强化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作,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格式合同纠纷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对消费者而言可能显失公平,偏离协议管辖制度本意.在认定格式合同协议管辖条款效力方面,有类推适用实体法、修订现行法和加强行政管理三种方式可以借鉴.为完善我国协议管辖制度,应在保留现行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限制性条款,设置相应的审查程序,如果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就应将该格式合同争议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指出现行财产保全管辖制度的缺陷之基础上,分别就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及其与诉讼管辖协议、仲裁协议的关系,以及财产保全错误时要求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各国积极争夺涉外离婚条件的管辖权,其原因在于各国国内法中关于离婚的条件及确立离婚管辖权的标准不同。解决管辖权方面的法律冲突,一是缔结有关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国际条约,从根本上消除这方面的冲突;二是在国内立法上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管辖,同时采纳国际社会的一般做法,避免产生冲突。在无人管辖的情况下做出一些补充规定。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采用“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最终避免和消除管辖权的冲突。随着各国逐步放宽离婚条件,涉外离婚也变得越来越容易,管辖权的冲突也将得到缓解。  相似文献   

18.
<正>我国存在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个法域。如何协调“一国两制”下区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冲突,是四个法域面临的一大现实课题。构建“机体管辖制”,正是解决“一国两制”下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重要途径。所谓“机体管辖制”,即“飞机体管辖体制”:以协议管辖为机头,以住所地管辖为机身,以诉因发生地管辖和财产所在地管辖为机翼,以最密切联系地管辖为驱动器的管辖体制。  相似文献   

19.
由于网络的充分开放性与无地域性特点 ,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使传统国际私法上的地域管辖权规则受到严峻的挑战。在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达成相应公约之前 ,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全球司法合作进程 ,注意吸收先行国家关于网络民事管辖权制度的精华 ;在尊重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 ,在相关立法中鼓励采取协议管辖和最密切联系原则。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的特点让传统的国际民事管辖权理论面临前所未有的动摇和挑战。目前,针对网络案件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相关理论各有其合理性,但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网络作为人类通讯交流工具,确定网络案件国际民事管辖权时应合理结合弹性管辖标准和属地性管辖标准,以追求网络案件与法院地之间的真正实质联系;同时,通过国际合作,最大限度地协调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