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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数据逐渐成为社会化生产的核心要素.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推动数据成为商品,生产数据商品的劳动包括雇佣和非雇佣两种形式,雇佣数字劳动主要在雇佣体系内生产"生产经营数据",非雇佣数字劳动则主要在雇佣体系外生产"个人数据""中间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本家能够同时占有这两种劳动的成果及其剩余价值;为极大地拓展剩余价值来源,资本势力凭借技术进步偏向性从生产领域向生活领域入侵,将大量数字活动转化为非雇佣数字劳动,从事非雇佣数字劳动的劳动者被抽象为一条条数据从而成为"数字化个体";"数字化个体"突破了传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劳动时间、劳动人群和劳动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但其并不拥有关键性数字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成为被资本家剥削的对象,而资本为"数字化个体"再生产支付的代价大为降低,劳动对资本的依附性则进一步增强.可见,数字资本主义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但拓展了剥削范围、提高了剥削强度、增强了剥削隐蔽性.因此,我国在积极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不能任由私人资本尤其是外国资本控制和垄断数字平台,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促进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数字经济在促进数字生产力发展、催生数字生产资料共享方面与共同富裕有着紧密的逻辑契合,而从逻辑构想到现实生成,却遭遇数字技术过度资本化抑制财富创造活力、数字资本配置失衡加速贫富差距、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引发技术性失业的现实困境,亟须加以制度规制和教育引导,通过加强数字资本治理以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构建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机制以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推动数字技能培训全民化以增强共同富裕的智力支撑,加快推动共同富裕在数字经济赛道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相似文献   

3.
陈京奕  刘灵 《理论界》2023,(5):16-21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异化劳动理论揭示了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被剥削和被奴役的实质。在数字化时代下,新的劳动形式也应运而生——数字劳动。然而,数字技术在资本的渗透下,看似自由的数字劳动仍被资本逻辑宰制,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异化转变为数字劳动异化的当代形式,其异化样态越发隐蔽和深刻。对此,我们需要回归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唤醒人的类主体意识、推进数字资源共享、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以此扬弃数字劳动异化,促进数字劳动解放和人的本质复归。  相似文献   

4.
数字劳动过程产生的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商品和资本的新形式,一方面,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推动着生产力发生质的飞跃,正在改变着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另一方面,由于数字资本的逐利本性引发的经济无序扩张,也可能助长平台经济垄断、影响实体经济、侵犯消费者福利和阻碍创新等不良社会经济现象。要通过规范和引导数字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加强数据监管、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为数字资本设置“红绿灯”,制定相应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使数字资本在有效监管下有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数字平台的建构是数据生成、积聚及数字资本得以扩张的基本前提,“产消一体化”的新型数据生产方式是资本实现扩张的手段,对数据的商品化利用则是数据得以转化为数字资本进而实现积累和扩张的核心。在资本和数字技术所赋予权力的滥用下,数字资本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无序扩张,导致了数据的“无规制攫取”、用户生命政治剥削、平台寡头垄断以及“反市场化”危机等多重困境。对此,必须通过数据的共创共享,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构数字命运共同体才能摆脱数字资本的霸权操控。根本而言,只有建构并展望数字社会主义美好愿景,才能有效克服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资本积累及其无序扩张所造成的各种困境。  相似文献   

6.
作为社会财富的新形态,数字财富正在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和数据要素是创造数字财富的重要源泉。数字商品财富的创造,既体现在数字商品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过程中,也反映在数据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数字非商品财富的创造则需要依靠政府、企业、社会和平台等多元供给体系协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数字财富分配,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价值贡献,也要重视和解决好数字财富分配可能引致的极化效应。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国要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数字财富创造与积累,科学规范数字财富分配,以此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7.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之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构建的共同富裕社会是以劳动贡献为主导的共同富裕社会,而维护劳动正义是构建以劳动贡献为主导的共同富裕社会的关键。在马克思劳动正义观视阈下,生产资料为劳动者占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劳动过程的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劳动成果分配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规定。然而,构建以劳动贡献主导的共同富裕社会面临资本逻辑下的思想束缚、数字经济下的正义阻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制度制约等多维困境。以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为指引,以批判性视野构建劳动正义的价值共识,推动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正义再塑,完善财富积累机制,着力构建以劳动贡献为主导的共同富裕社会。  相似文献   

8.
产业资本并不是资本发展的最高形态,资本对自我增殖的无限追求要受到产业本身条件的限制。金融资本使资本增殖不必再经历资本与具体产业之间的形态变换、货币与商品之间的形态变幻,而是完全在资本本身的范畴内就能完成,并促成了资本拜物教的形成,从而从G的角度对G—W—G′的公式进行了扩展。数字资本通过运用数字化虚拟世界的基本特点,既能够将原本的非劳动行为重新定义、扩展为可以被剥削的劳动行为,也能够创造一系列新的、更便于被资本剥削的新劳动形式,从而突破剥削所受到的外在条件限制,从W的角度对G—W—G′的公式进行了扩展。金融资本和数字资本的结合从G、W两个角度共同对资本逻辑进行扩展,使之能够与生产力发展全面脱钩。在这一情况下,人类社会的发展将完全服务于资本增殖的需要,而不再服务于生产力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提升。  相似文献   

9.
数字资本竞争的加剧,推动资本不断开拓发展空间,催生元宇宙数字资本空间新场域。元宇宙的本质是数字资本的空间扩张、底层生产扩张与国际资本扩张,促进资本对空间的创新利用,扩大资本再生产并提高资本增殖能力。就空间与资本的关系而言,空间可以脱离资本而存在,资本却无法脱离空间独自增殖,资本的扩张须以一定的空间为其物质性载体。空间要素资本化与资本空间化是元宇宙数字资本扩张的显著特征。元宇宙的发展与生产促进了数字技术的应用,不断推动现有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虚实相融”是数字资本生产的新业态。然而,元宇宙在提供数字资本发展新空间的同时,也暗藏资本无序逐利所招致的诸多风险隐患。面对元宇宙中未加规制的“蓝海市场”以及未曾开发的潜在高额利润,元宇宙可能成为数字资本剥削的新工具,发达国家或将借此扩大自身与数字弱势国家的“脱轨”,实现在元宇宙中的数字霸权与话语支配。在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和元宇宙的同时,主动进行数字资本风险管理,是元宇宙数字资本风险治理的辩证法。基于此,对元宇宙数字资本的前瞻风险治理,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统一有序、资源合理配置、发展集中力量等方面的固有优势,有效管控伴随元宇宙而来的工具性风险、脱轨...  相似文献   

10.
“剥削”概念是透视马克思异化理论的重要切入点。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剥削方式由强制性的“你应当”转换为激励式的“你能够”,原本被动的“他者剥削”逐渐过渡为主体主动的“自我剥削”。此时,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合二为一,“绩效劳动”以更为隐蔽和深刻的方式成为“异化劳动”在当代的新型变体。“自我剥削”的深层根源在于,资本将它的增殖欲望转化为主体自身的欲望,并通过强制的“进步力量”和“竞争逻辑”极尽对主体潜能的挖掘与利用。在数字资本的宰制下,人的“自我异化”以“自我实现”的面貌呈现,“自我剥削”的本质仍然是“他者剥削”。  相似文献   

11.
吕鹏 《社会科学》2023,(1):153-168
数字科技革命孕育了数字劳动这一新的劳动形式,也催生了短视频/直播这一新的数字平台。平台、数据、国家是网络主播数字劳动治理过程中密切关联又充满张力的三个维度:网络主播是数字劳动的主体;短视频/直播平台是数字劳动的场域;数据是数字劳动的生成物,也是平台和国家争夺和治理的对象。在平台上生存的数字劳动者有着数字劳动的自主性,但也面临着剥削并不断被异化,由此而主动和被动生成的各种乱象,以及那些被合理化了的支配关系,体现了数字平台的商业属性与其被期待具有的公共性之间的张力,凸显了国家进行数字劳动治理的必要性。在数字劳动治理的过程中,平台价值与国家价值导向之间的矛盾、平台私权力与国家公权力的矛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数据殖民主义”以资本增殖为中心之间的矛盾等会进一步显露出来。国家要以积极的姿态介入到网络主播的数字劳动治理之中,将其作为新时代数字治理方案的一个有益的切入点,这意味着必须:推动关键数字科技的普及与普惠发展;在数据分类的前提下确定数据权属边界;探索建立国家与平台间的对话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2.
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同向而行。一方面,数字经济扩大了经济增量和就业空间,通过增效赋能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优化了经济存量,为共同富裕奠定了更充裕的物质基础,提供了更多元的收入分配渠道;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效应受到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水平的制约,而且数字经济的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同时它也在创造新的收入不平等,使广大低技能劳动者遭遇结构性失业风险。为加速数字经济时代的共同富裕历史进程,应集中力量攻克核心数字技术,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共同富裕的实践要求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全方位强化数字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加速弥合数字技能鸿沟,全面释放数字红利。  相似文献   

13.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推动了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变革,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以及数字经济的热潮,工业社会逐渐向信息社会转型,不同经济主体在互联网接入和使用条件上的差异使得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不平衡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以及数字治理体制不够完善,诱致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妨碍了共同富裕整体目标的实现。因此,要将包容性发展与数字经济结合起来,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强调全体人民平等地享有美好生活的权利,坚决防止社会两极分化,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最终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其系统思维的着力点主要包括:统筹规划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完善数字经济接入条件,促进弱势群体的数字平权;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相似文献   

14.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成为劳动的新形态,它除了具有传统劳动的一般性特征,还具有劳动过程数字化、劳动时空自由化、劳动观念虚无化等特殊性,其本质上依旧属于物质劳动和生产劳动。当前,被数字资本逻辑控制的数字劳动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一是通过数据垄断加剧贫富分化;二是利用劳动和闲暇界限的模糊加深对劳动主体的控制;三是通过技术操控背离劳动属人性,这一切都扩大了数字资本控制劳动者的广度和深度,更大程度上抑制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唯有超越数字资本逻辑,通过数据共享、劳动与闲暇相融合、技术反哺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数字劳动有利于人发展的优势,方能推动数字劳动从数字资本逻辑走向人本逻辑,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5.
数据作为信息的数字化形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独立的生产要素。数据具有五种存在形态,作为要素形态存在的数据是数字劳动的对象化产物。当数据要素作为商品,其生产过程的起点是数字技术及数字化生产资料,数字劳动的具体劳动过程以数据挖掘和算法算力迭代升级为核心,内嵌于开放协同、动态优化的生产网络组织之中。数据商品具有商品的二因素特征。数据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圈数字化变革和提高整体经济效率;数据商品的“价值”由抽象劳动所决定,但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数据商品的资本主义应用即数据的资本化过程。从“劳资关系”来看,数据资本从时空两个维度强化了数字化剥削,开放式生产网络修复劳动力市场的横向分割,智能机器体系以弹性工时取代固定工时。从“资资关系”来看,数据要素的垄断性占有、集中式生产网络与数据驱动市场的形成导致资本的无序扩张,必然会阻碍社会分工的有序演化和经济效率的有效提升。加强对数据资本的引导、规范与治理,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现出“中国特色”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6.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工业经济时代的传统劳动过程正在向数字劳动过程转变。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劳动资料由实物形态向虚拟形态转变,劳动时空由物理聚合向虚拟分散转变,劳动控制由人工监督向数字监督转变,劳动主体性由强制劳动向自主劳动转变。随着劳动过程的数字化演进,内嵌于其中的劳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劳动对资本的间接实际隶属加强,劳动与资本之间的矛盾趋向隐匿。通过对比工业经济与数字经济下劳动过程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探究劳动过程的最新动态变化,从而更好地把握数字经济运行规律,探寻我国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7.
王斌 《天府新论》2019,(1):141-148
继文化帝国主义和信息帝国主义之后,当前的数字平台又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帝国主义形态,它的形成受到了三个因素的共同推动,即信息技术的升级、资本市场的扩张以及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方式的更新。数字平台时代的新型帝国主义不仅强化了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掠夺和劳动力剥削,而且提升了其监控与猎取全球数字信息的能力,更便利了美国以网络民主为借口干预他国内政。不可否认,一种体现美国意志的新帝国主义正通过数字平台肆掠全球,它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和信息安全造成了巨大冲击。不过,数字平台本身也蕴藏着潜在的解放维度,网民在基于平台的交往和互动中,已获得了超越传统时空限制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此背景下,我国必须推动科技自主创新,预防和阻断新帝国主义借数字平台对中国进行隐蔽的经济掠夺及定向攻击,进而基于共建共享的理念加快向全球社会提供实现互联互通的中国技术和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8.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资本主义的组织形态和内部机制发生了迭代。数字、算法、物联网、无限宽带等已然成为数字空间的必备工具。然而,尽管发展到数字资本主义的新阶段,资本主义的本性并没有发生变化,资本不仅实施着公共空间的宰制,还时刻渗透着数字资本的权力话语。实际上,数字资本主义存在着三重悖论,在一般性表象之下,遮蔽并强化了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剥削—掌控—规训”的组织形式。这主要表现在:数字中立掩盖了数字资本逐利的进一步提升,导致社会财富占有愈益不平等的事实;程序民主遮蔽了数字资本和权力融为一体,加深社会政治领域更多权力落差的事实;自由至上庇护了数字资本与意识形态同谋,更深地塑造资本社会价值系统的事实。对数字资本主义这三重悖论的揭露,能够更明确、更清晰地把握数字资本主义的实质,从而洞悉数字资本主义发展的双重性。  相似文献   

19.
“劳动价值论”当代价值的重新激活,需要建立在对以数字资本主义为代表的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观照之上。 “活劳动”作为剩余价值唯一来源这一论断,正在面对着以“无人工厂”为代表的新的生产方式的挑战;以数字劳动为代表的劳动新形式也使得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程度进一步加深。面对数字技术加持下的劳动产品形态、劳动过程的控制、劳动者自身等正在发生的变化,仍需要回到价值生产领域之中,立足于资本主义劳动和资本的结构性矛盾,借助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立场和方法,把握数字技术与社会现实生产方式的复杂关系,从而深刻理解数字资本主义的本质与特征。  相似文献   

20.
数字劳动是数字信息技术催生的新型劳动形态,成为与传统劳动共在的劳动范式。在数字劳动治理中,平台数字劳动是重点之一。平台数字劳动作为资本与技术相互融合的产物,由于受到资本逐利本性的驱动以及监管体系的相对滞后,在带来满足和愉悦的表象背后,消解了平台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隐含着资本对劳动自由、劳动公平等劳动伦理的侵蚀。为了有效纾解数字劳动的伦理困境,需要制定出科学的数字时代劳动法规,加强对平台算法自身的伦理构建,深化对算法平台的伦理审查和监管,提升平台数字劳动者的算法素养,进而最大化维护平台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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