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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制度对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生动鲜活的案例为检验数罪并罚制度的适用情况提供了契机。实践中,学者们对数罪并罚的原则、方法及与累犯、死刑相关的一些问题仍未能达成共识。对典型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后认为:在适用数罪并罚制度时应具有正当性根据、符合立法目的和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死缓期间故意犯罪需要变更为执行死刑时,数罪并罚制度在审判程序中应暂缓适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近年来,我国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说明死刑对于遏止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无论是基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此类犯罪不适用死刑的通行做法,还是基于罪刑均衡原则、死刑的效益性原则、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进行分析,在我国都应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与此同时,应建立一种与贪污贿赂犯罪相适应的、更合理有效的刑罚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3.
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就此基本达成共识,重罪案件和死刑案件可否适用刑事和解理论界争议颇为激烈。文章主张死刑案件不能和解,死刑被和解将违背我国死刑适用的宗旨,破坏死刑适用的标准;死刑案件和解严重背离了罪行法定原则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符合刑事和解的应有价值;容易滋生新的司法腐败;其本质是国家推卸本应承担的对被害人的救助责任;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也并非控制死刑适用的良策。  相似文献   

4.
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执行的两种方式,两者的适用条件至今学界观点异彩纷呈,但学界的诸
多观点均不能达致完满。在现行的刑法框架内寻求死缓适用条件的路径应坚持先后不同的位阶顺序:“罪行极其严
重”是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是区隔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分界线。“罪行极其
严重”应从客观危害上框定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遵循行为刑法原理;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应从主观情节上予
以考量,遵循行为人刑法原理。通过对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的评估,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颁布指导
性案例等予以把控死缓适用的实质标准。  相似文献   

5.
新刑法在死刑立法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刑法总则对死刑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死刑核准程序和死缓制度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刑法分则从死刑罪名的具体适用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从而大大削减了死刑罪名的规定,限制了死刑的适用,使死刑立法更加准确化、科学化。对新旧刑法关于死刑立法加以比较,旨在正确贯彻我国慎用死刑的原则和体现我国刑罚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地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死刑的存在目前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死刑,这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在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上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8.
构建完善的军事法体系是实现军事法治的必要前提。我国军事刑法长期未获得修订和完善,其中的军事死刑数量过多,虚置严重,已成为我国死刑改革需要面对的重点问题。各国军事刑法废除死刑的趋势表明,即使军事犯罪有特殊危害,但军事死刑也已经失去正当化根据。废止军事死刑符合法治的基本理念,适应刑法的人道主义要求,与军法从严的原则并不矛盾。未来我国应依照从平时到战时、从非暴力到暴力、从无直接被害人到有直接被害人犯罪的顺序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军事死刑的废止。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了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这是中华民族恤老文化的体现,符合刑法的人道主义价值和刑罚的目的,同时也实现了与国际人权的接轨。但现行规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的死刑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关于死刑制度存废问题的争议由来已久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有利又有弊。显而易见 ,存在两种论点 :死刑废除论和死刑保留论。我国是世界上在刑法典中死刑罪名和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现阶段我国不能废除死刑 ,但应该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应该减少死刑的罪名。本文阐述减少死刑条款和罪名的理由 ,并提出对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死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老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中未明确规定.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老年人犯罪人身危险性比较小,社会危害性一般不大,所以时他们的处罚要慎行.应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区分不同年龄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80岁以上的老人不适用死刑,不适用财产刑,对老年人扩大缓刑适用等等.中国己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应从刑罚处罚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老年犯罪人自身的生理、心理出发,全面检讨我国现行刑法在老年人犯罪责任规定上的缺位,完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老年人刑罚的轻刑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2.
死刑的程序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看,中国应该从制度上限制死刑的适用。刑法已经在限制死刑的适用方面走 出了第一步。在刑法未能根本上消除死刑刑罚以前,刑事诉讼法也应该能够在这方面起到观念导向 和实际刑罚付诸实施的延缓作用。该文仅从管辖制度、证据制度、复核程序三方面对刑事诉讼法的上 述作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大陆死刑的法典立法模式要优于台湾地区死刑的综合立法模式。大陆死刑适用条件比台湾地区具体复杂,而台湾地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大陆死刑适用范围远远宽于台湾地区死刑适用范围。大陆刑法中存在绝对死刑,而台湾地区刑法则没有绝对死刑。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刑法修正案是死刑立法改革的良好形式;要探讨死刑适用对象的年龄上限;在立法上缩减死刑的适用范围;取消刑法中的绝对死刑。  相似文献   

14.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基本死刑政策,近年来推出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等举措是对该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但尽管如此,我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一些规定仍有同现行死刑政策不一致之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并保证死刑适用的公正性,应取消<刑法>总则中的死缓制度,进而细化分则中每一个死刑罪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认定标准,并对实践中多发且危害严重的贪污、受贿罪实行"二罪一罚"以免总额达到一定数目的犯罪人逃脱死刑.  相似文献   

15.
无期徒刑具有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性质和危害都相当严重的犯罪分子与关押没有期限等特点。无期徒刑具备条件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但是,目前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规定却存在失之过轻的问题。死刑缓期执行的具备条件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并列规定在同一个量刑幅度时,是选择无期徒刑还是选择死刑应分为三种情形来考虑。  相似文献   

16.
目前学界对于死刑违宪的论证主要是从生命权的角度,但是"生命权到底是绝对权利还是相对权利"并未有定论,加上"生命权"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十分难以界定,以此判断剥夺生命权的死刑制度违宪将甚为不易,所以不如从死刑是否违反平等权、侵犯人性尊严的角度旁敲侧击。在我国,死刑的适用和执行确实有明显违反宪法平等原则之处,如:同为中国公民,外逃犯可得免死承诺,港澳地区居民可不必生活在死刑制度之下,部分民族自治地区具有"赔命价"习惯,不可强制适用死刑法,有些罪行死刑立法配置不平等,死刑执行有注射和枪决的不平等,等等。死刑不平等将动摇人们对生命权平等、对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立法机构可以借鉴南非宪法废止死刑的国际先例,以实现宪法平等权为切入点来推动死刑废止的进程。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早已内化于现行刑法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刑法本身对死刑适用做出的明确的适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应坚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坚持综合考虑总则分则的规定,正确理解并准确应用这一死刑限制性规定,这是当前限制死刑最务实的做法。  相似文献   

18.
死刑,又称为生命刑或极刑,是国家对罪行极其恶劣的罪犯所适用的剥夺其生命的刑罚,它是所有刑罚当中最为严厉的一种。中国死刑的发展方向一直被学术界和普通民众所争论,今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推出以及药家鑫案的爆发,更是引起了激烈的争辩。本文结合学术界与普通民众对死刑的不同看法与观点,从人道主义出发,探讨死刑在我国法律当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郭玉川 《南都学坛》2005,25(3):100-102
从运动变化的观点看,死刑的价值是逐渐减小的,因此死刑最终是应该被废除的。但由于缺乏废除死刑的经济、政治基础和人道主义精神背景,我国目前还不宜废除死刑,而应严格限制其适用。  相似文献   

20.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的只适用标准是"罪行极其严重",但在死刑的具体适用上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三种方式1。虽然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对死刑适用标准做出相对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依然模棱两可,致使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适用规则不明,标准不一,存在恣意性。根据对126份样本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这三种死刑方式的主要依据是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罪后被告方赔偿及被害方谅解情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判断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不一,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虚置化,赔偿谅解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致使量刑失衡。基于此,提出以犯罪原因、犯罪手段、犯罪结果为基石,以赔偿谅解、人身危险性为调节的综合性死刑适用方法,实现死刑适用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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