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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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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碳排放权定义为分配给控排主体在规定期间的碳排放额度。针对碳排放权的属性界定问题,学界的准物权说、用益物权说、规制权说均难以很好地解释实践。碳排放权在二级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存在形式是数据,所产生的货币价值决定了其具有新型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在权利理论体系中,应当将碳排放权界定为“数据产权”,明确其作为数据财产在交易过程中的收益,厘清“碳排放权”与“碳配额”之间的关系,实现碳排放权作为“数据产权”承载交易主体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满足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气候正义的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2.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属于一种基于利用市场力量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排放贸易机制(ET)三大减排机制各有利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机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存在缺乏定价权、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尚不具备商品属性;在碳减排的管理上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收集、配额分配、排放监督测量等基础性工作不健全;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均缺乏必要的认识。构建健全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策略是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采取先自愿后强制、最终实行总量控制的渐进策略;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组建非政府性监管机构;加强碳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3.
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个人碳减排情况愈发受到社会关注。202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碳中和”框架路线图研究》表明,居民消费产生的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53%,可见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之一在于全民消费低碳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包容性绿色发展跟踪调查(IGDS)从公众认知、公众行为、政府宣传、实践成效四个方面对西北地区居民绿色消费行为和碳普惠实践效果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普遍具有较强的绿色消费意识和环保意识,但对具体如何减少碳排放仍需要更多宣传科普;被调查者的绿色消费行为覆盖衣、食、住、行、游等消费领域,但低碳生活成本带来一定经济压力;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对绿色消费行为的宣传力度较大,但公众参与碳普惠活动的效果并不理想,需要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加强碳普惠活动宣传,完善激励措施。据此提出西北地区规范发展碳普惠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双碳”目标是国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持续赋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发展。“双碳”目标通过突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能减碳内涵,倒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使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协同减碳,促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球潮流的机理赋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双碳”目标通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促进消费结构低碳发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等路径,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发展。要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制度保障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协同转变机制等保障机制,确保“双碳”目标赋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路径顺利推进,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5.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日益推进,碳金融作为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手段,其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对监管理念、监管主体以及碳排放权等基本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法律制度尚存在完善空间。因此,在明确界定碳金融监管理论问题的基础上,优化监管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很有必要。本文首先对“双碳”目标下的碳金融进行法律溯源分析,阐述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监管模式。其次,本文对比分析了欧盟和国内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寻找对我国碳金融监管有益的法律制度经验。最后,本文通过全面剖析目前我国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结合我国碳市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提出了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本研究有助于明确碳排放权法律属性及碳金融内涵界定问题,并为完善我国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提供可行的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6.
“双碳”目标是我国基于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文章围绕居民碳普惠这一当前“双碳”背景下的热点研究问题,从居民碳普惠的概念、内涵、作用与意义三个视角分别展开分析,提出了对绿色支付、居民碳普惠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居民碳普惠的框架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设计了居民碳普惠“一体两翼”的框架体系,并对我国居民碳普惠发展的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碳排放权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创新,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碳市场流动性不足、碳价格发现功能有待加强、碳市场制度体系亟待完善、碳市场金融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减排效应。对此,提出碳市场支持“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碳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灵活的碳定价机制、健全碳市场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以及推动碳金融建设发展。  相似文献   

8.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政府激励企业碳减排、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环境规制工具。本文基于2008—2021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从企业视角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碳减排的影响及传导机制。研究表明:(1)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企业碳减排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在机制检验层面,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碳信息披露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企业碳减排影响中发挥了中介作用,政府的参与加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企业碳减的促进作用;(3)异质性分析发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施对非国有企业的碳减排效果强于国有企业,相比于非高耗能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施对促进高耗能行业碳减排效果更加明显。本文不仅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理论参考,也为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政策智力支撑。  相似文献   

9.
囿于碳排放现实压力与国际“碳政治”压力,中国过去实施的一系列气候政策面临新的挑战。绿色金融能在传统气候政策基础上,利用融合政策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在理论层面上,绿色金融在减碳实践中比主流命令控制型与市场型气候政策更具优势,基于2009至2020年地级市面板数据,结合合成控制法思想与惩罚回归方法,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检验其减碳效应与机制。结果表明:绿色金融有效助推广州市实现了碳减排,且减碳效应稳定扩大,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在时间安慰剂、替换Lasso方法、替换信息准则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绿色金融具有碳减排效应的结论仍然成立。从作用渠道来看,绿色金融不仅能够优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来降低碳排放,亦能够促进实质性与策略性技术创新以实现碳减排,体现出了绿色金融政策的融合特性。据此,应探索气候政策融合路径,重视绿色金融作为一项气候政策的独特作用;应总结绿色金融试点经验,通过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低碳转型;应深化绿色金融实施力度,利用其减碳机制平衡多层次减碳目标。  相似文献   

10.
为破解环境资源约束存在的突出性问题,如何提升中间品生产质量以更早实现“双碳目标”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节点。基于2000—2014年WIOD投入产出数据,以中间品进口依赖的核算为切入点,在高维固定效应检验、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等检验下细致地分析了中间品进口对碳排放效率的作用机制与渠道。研究发现:中间品进口可以显著促进碳排放效率的提升;研发和经济增长对中间品进口与碳排放效率间的关系具有传导作用,提高研发质量、全面促进消费升级和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可以使中间品进口更好地发挥碳排放效率的提升效用;中间品进口对发达国家碳排放效率的边际促进作用可能大于发展中国家,对制造业的碳排放效率边际促进作用可能大于服务业。研究表明:进口中间品可以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点,可以适当鼓励制造业使用进口国外中间品,以加强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更快地实现“双碳”目标,共同推进绿色转型。  相似文献   

11.
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镇居民与农民增收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积极的影响。以新疆为例,在分析普惠金融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减贫效应机理的基础上,基于19782014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检验新疆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减贫效应。研究表明:新疆普惠金融的发展确实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前4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普惠制金融发展呈现负向的脉冲响应,在4期以后,呈正向反应;普惠金融发展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单向格兰杰因果原因。但是由于新疆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目前比较低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受普惠制金融发展的影响程度较小。针对结论,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目前,国内法学研究将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界定为环境财产权、新型财产权、用益物权、准物权等。站在国内法的角度,这些对碳排放权的法理解释有其合理性。但从“差别原则”向“共同原则”转变的进程中,更需要从国际法层面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作出深层次的回应。碳排放权的自然法、国际人权法以及人类生态法属性应是当代人类控制温室气体,确保人类享有清洁空气权的国际法理论解释。  相似文献   

13.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指出“应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非自发形成的政策市场,既需要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又需要高水平的政府监管提高市场规制效能。目前,碳市场监管欠缺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有待系统性提升监管效率,因此,应进一步理顺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的关系,优化数据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配额管理制度以建立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为“双碳”目标的稳步实现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4.
碳排放权具有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和控排企业私人财产利益的双重法律意义,因市场机制必须经过政府管控才能发挥减排效用,所以碳排放权受到行政规制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政府没有干预碳排放权中财产利益的目的,碳排放权本身也没有对抗政府规制之意,因此,以权利受到行政规制为由认定碳排放权具有公法属性不符合公权利的定义。初始分配和清缴配额环节的公法属性或源于政府对配额的管理,或源于行政法律义务,但都无关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除了可交易性特征,碳排放权对控排企业支配配额财产的保护,碳排放权法律关系的自愿性和平等性都表明了碳排放权是私法权利。  相似文献   

15.
高质量碳排放已成为未来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将碳排放和碳吸收作为主控要素嵌入系统动力学(SD)模型,构建基于“双碳”目标约束的中国城市群高质量发展SD模型,运用2019年数据和系统参数,模拟预测在基准情景和高质量发展情景下,2030年和2060年的城市群碳达峰、碳中和情况。结果表明:真实性检验证明模型模拟效果良好,具有可操作性;在基准情景下,“双碳”目标难以实现,碳排放系统濒临崩溃,但在高质量发展情景下,除中部城市群外,其他城市群均能在“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年限内实现“双碳”目标;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想真正实现“双碳”目标,要明确低碳技术是重要手段,工业转型是关键,同时要实现能源和产业结构系统性变革,促进绿色经济能源使用。  相似文献   

16.
基于2000—201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使用DEA窗口下的非径向DDF测算碳排放效率,采用半参数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探究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碳排放效率的非线性和线性关系。结果表明:全国平均碳排放效率呈现上升趋势,且东部地区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低于平均水平。在“生产效应”和“消费效应”的共同作用下,碳排放效率随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N”型变动趋势。可再生能源对全国碳排放效率的促进效果并不显著,但它每增加1%,会分别提升东、中部地区碳排放效率的0.62%和3.5%,降低西部地区碳排放效率的7.43%,实现东、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化配置。据此,文章从碳定价、财税优惠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我国碳排放效率和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逯进  高洁清  苏妍 《东方论坛》2023,(6):120-134
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域面板数据,从绿色金融视域讨论了各省份碳排放的异质性特征。研究表明:从全国层面看,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抑碳作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对碳排放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具体可以利用包含3条模式的有限混合模型进行异质性特征的细致刻画;绿色金融是促使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抑碳效应得以释放的重要因素;考察期内11个省份碳排放的模式发生了转变,且发生模式转换的省份大部分位于东中部。这一研究结论对于以金融发展促进减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碳权交易的实施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亦是这几年的研究热点。围绕碳权交易这一主题,基于1997—2023年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数据库中936篇相关文献,用CiteSpace软件从发文数量、关键词等角度研究其热点和趋势。并从概念界定、多种政策的对比与协同、政策效应、碳权交易市场的构建及研究方法等具体维度对现有文献内容做了梳理与归纳,综合得出碳权交易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结果发现:文献数量逐渐增加,并在2010和2021年两个政策时点变动明显;碳权交易、碳权、低碳经济、碳市场是研究主流和焦点;我国碳权交易发展趋势可归纳为借鉴摸索阶段、学习探索阶段及绿色低碳转型阶段。未来可对碳权交易与多领域交叉学习、多政策并用,以及如何实现其差异化、灵活化、完善化等方向展开进一步研究,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相似文献   

19.
用能权交易制度是我国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我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用能权的权利属性界定不明与初始分配规则不一,进而导致用能权交易制度开展的理论基础不彰与整体建构失调;用能权交易市场呈现出市场活跃度低、与其他环境权益市场交叉等问题。由此,需完善用能权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法律规范建设,为全面推进用能权交易市场提供制度保障;应以用能权的权利客体(能量)为逻辑基点展开思考,确认用能权的准物权属性;在明确其权利属性的前提下,应实现用能权初始分配模式科学化发展;应探索用能权交易主体的扩围,开拓多种交易形式,不断盘活市场动力;应确保用能权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共建,在解决重复计算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两权市场的制度合力建设,共同作用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碳排放权交易的微观效果及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13年6月起,我国先后在深圳等七个省市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这一政策的"准自然实验"性质,以及基于2012—2015年上市公司平衡面板数据的双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碳减排效果及减排机制的影响。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能有效促使企业碳减排,但企业主要是通过减少产量这种短期行为来减少碳排放,而非通过投入减排技术以达到清洁生产来实现长期减排。相关部门可通过将市场碳价维持在有效区间,为企业提供减排技术补贴等措施引导企业减排行为,以促进节能减排的技术投入,实现长期减排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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