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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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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规范中的期待可能性事由具体适用的范围 ,在立法上和理论上没有一致看法。但国外和台湾刑法中关于期待可能性事由的规定 ,可以为我国立法所借鉴 ,并分别规定为是阻却犯罪的事由或者阻却责任的事由。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 ,我们可以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做出新的、合理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李亚龙 《天府新论》2023,(4):108-117
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犯罪成立的理论路径中,“责任阻却说”更具合理性。应该明确故意系行为人之于构成要件的容忍,其认识对象限于构成要件事实。基于“责任”与“故意”的关系而言,两者为评价与被评价之关系,“故意”为“责任”评价的对象,而非“责任”的内容,故两者并非处于一个层面。违法性认识系行为人对于违反刑法与否的抽象性评价之认识,征表行为人对于规范的态度,其为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提供依据。因此,违法性认识应为“责任”评定之内容。因此,行为人违法性认识错误时,行为人通过阻却责任而非故意出罪。  相似文献   

3.
公务员执行命令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命令时可能会给社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我国《公务员法》对此类行为的归责、免责原则和条件作了规定,但《刑法》却没有相应的衔接性规定.考察外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违法性理论,公务员执行合法命令造成损害的,依法应认定其阻却违法性;执行违法命令且缺乏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的,属于阻却责任;故意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的,可能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应当将执行命令行为的非犯罪性明文化.  相似文献   

4.
郑南琴 《理论界》2005,(1):100-101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刑法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刑事立法和司法承认和采纳这一理论。但我国刑法学界对此鲜有研究。本文简要介绍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本内容,并对这一理论的刑法意义进行了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薛冰 《理论界》2014,(7):105-107
刑法学上讨论的期待可能性,通常是指狭义的期待可能性,即重点关注行为人行为当时客观外在情况的异常程度。其判断标准问题在学界素来有争议,产生了多种不同的学说,各学说皆有利弊,通常以行为人标准说作为判断期待可能性适用的主要标准。期待可能性弱化和缺失的情形有多种,只有准确把握判断标准,才能正确分析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的程度。在司法适用时,对期待可能性程度的判断,影响着对行为人违反刑事规范行为的定罪量刑的确定。  相似文献   

6.
信赖原则与违反注意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反注意义务是犯罪过失的本质,但行为人的行为基于公众之间对于防止危险的相互信赖,可以阻却行为人对于注意义务的违反,实践中应有意识地注重信赖原则的具体运用,其法理价值在于对行为人注意义务的合理界定.对于附随危险,巨的企业活动、工程建设、交通活动、医疗行为等,在一定范围内适用信赖原则而阻却注意义务的违反,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相关业务人员的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运用。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已开始涉足期待可能性理论,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在很多方面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由于我国刑法理论的特殊性,我们应当把期待可能性理论放入我国的犯罪论体系中来研究,并以综合标准判断在具体案件中期待可能性的有无。  相似文献   

8.
张明楷 《社会科学》2008,19(4):67-78
以忠诚义务说为理论基础的无限制的属人主义,缺乏合理性与可行性,属人主义应与保护主义相结合,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法益时,即使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并未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公民法益时,如果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就应当类推适用刑法第8条的但书规定,不适用我国刑法,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期待可能性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薛莉萍 《理论界》2006,(2):153-154
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一种刑法理论,最早起源于德国,目前已在西欧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取得通说地位。文章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渊源及相关内容进行阐述,列举了我国刑法中体现该理论思想的一些条款并剖析了其中存在的缺陷,同时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刑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于洪伟 《学术论坛》2005,11(6):107-109
持有型犯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刑法学界对其主观方面存在着诸多争议,主要集中于是否适用严格责任和是否包含间接故意。文章认为,我国刑法坚持责任主义,禁止严格责任的适用;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应当明知持有物品的性质。  相似文献   

11.
随着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出现了由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间组织制定的"软法"--跨国法律.企业社会责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促进跨国法律发展的同时,也起到了规范企业的社会行为,促使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中国入世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融人世界市场.为此,中国应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增强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宏观监管职能,并向外输出中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得在跨国法律的演进过程中,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能够存在中国声音,影响相关的国际立法.  相似文献   

12.
龚保华 《齐鲁学刊》2008,(3):105-108
破产法律责任是指因造成企业破产或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破产法律责任具有惩罚破产违法和破产犯罪行为,救济破产法律关系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教育破产违法者和其他社会成员,预防破产违法犯罪的功能。破产法律责任包括债务人因破产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破产欺诈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两种类型。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从事了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等欺诈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在法定期间内,通过破产管理人请求法院宣告其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债务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对导致破产有故意、重大过失甚至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我们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对第10章的章名、民事诉讼参与人所实施的各种诉讼违法行为、诉讼法律责任方式和审判人员应承担的诉讼法律责任等缺陷和不足加以修改,以便建立科学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4.
程序优位:遏制违反法定期限行为之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雪沣 《北方论丛》2000,(4):111-114
司法机关案件无期限拖结,虽属程序违法,但却使当事人合法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受到严重侵犯。我国已有的三大诉讼法就期限问题了详尽的规定,仍无法杜绝。要依法规制,首先从观念上应加强执法者程序优位观念,其次,从制度上在程序规则中引入法律后果、法律责任规定,从程序法治整体上进行救济性立法设计,把违反法定期限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制度中国家赔偿的范畴,通过救济途径对该行为予以必要制约。  相似文献   

15.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层次 .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担责和立法现状方面都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考察国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立法情况及实践,我国应尽快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层次上构建和完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在构建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必须完整、严谨并强制执行,三个层面应分别侧重于企业自身的履行;政府的强制性规范;社会的宣传、引导和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化的进程,越来越迫切需要全方位行政工作法制化。内部行政责任理论弥补了原有行政责任的不足,提高了行政法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从而完善了我国行政责任理论。内部行政责任理论不仅填补了原有行政法的空白,而且解决了现有内部行政责任机制运行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刘俊 《北方论丛》2006,(6):145-149
对于无单放货的法律属性,我国海商法理论和实务界一直众说纷纭,现有的研究成果多从承运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的角度进行研究。事实上,承运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都可能实行无单放货行为,而不同主体情况下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和责任主体均不完全一致。承运人本人实行无单放货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也可能构成违约,甚至要因欺诈而承担刑事责任;在代理人无单放货时,则要根据代理人是否获得授权而确定责任主体和性质,对无单放货的法律属性应根据主体的不同作出整体性的考虑。  相似文献   

18.
论法律人的养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人 (lawyer)是对具有同质性的法律职业者的概称 ,其同质性体现在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等方面。法律人是法治社会必然出现也无法回避的精英现象。欲实现法治 ,所有的法律人必须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共同体 ,担当先锋重任。其培养不是简单的工匠式的训练 ,而应该是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即法律教育、司法训练和职业纪律规范三位一体、协调统一。我国法律人养成的路径 :应理出一条清晰的思路 ,使法律人的培养制度化。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中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明确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制化的概念,认清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政府责任越位、政策变动频繁、筹资机制不畅、体制改革滞后等四个方面的缺陷,有助于对该制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政府责任规制、法律监督和法律责任承担机制等方面为这项制度的法制化实现路径作出若干设想,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朱良好 《北方论丛》2006,(6):135-139
随着人类公共交往的场域日益超越国家的边界,法律全球化亦成为当今世界法律发展的基本态势。尽管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范式和法律治理结构在全球化过程中占尽先机,甚或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话语霸权,但法律的文化属性决定了法律全球化并不应当是法律的西方化。哈贝马斯把其对话理论作为解决文化冲突的基本方式,这对于如何推进法律全球化极具参考价值。对话,亦应当作为法律全球化的路径倚赖。我国参与全球化对话,要克服法律“失语”现象,从传统中寻找“谈资”,并注重解决当下中国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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