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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陆湘怀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6)
“宗”字冠于称谓之前,用于同一宗族的人,或是对同一宗族之人的自称,后来,也用于称同姓者,或是对同姓者的自称,并不限于同一宗族范围,即将同姓而未必同宗者也视为同宗,“同姓一家”,以示与对方关系之亲密,这当然未免有攀附之嫌。这种现象,古人诗文集中颇为常见。“宗”又是一个常见姓。称谓之前冠“宗”字,此“宗”是表示同宗同姓呢?还是表示姓“宗”?这一问题,甚至某些学者也不大明了,有时会因此导致失误。“宗”字所冠称谓,以亲族称谓为最常见。此类冠于亲族称谓之前的“宗”,都作同宗或同姓解,而不作姓氏解。“宗叔”… 相似文献
2.
桑良至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129-131,136
明清时期的徽州 ,“朝奉”是对有社会地位者和富有者的称谓 ,尤其是对经商者的称谓。徽商中的投资人 (老板 )、经理 ,以及普通营业员都被称为“朝奉”。 相似文献
3.
“主公”称谓始见于东汉末年历史记录,以《三国志》及裴松之注所引史籍最为集中。就现有资料看,早期“主公”称谓又仅见于《蜀书》及裴注。而《三国志》所见“主公”称谓似乎仅用以指代刘备一人。刘备部属相互言谈称刘备为“主公”,与刘备对话时也往往当面直称“主公”。通过这一现象,有助于理解刘备集团中君臣“相契”的情形。“主公”与“公”之称谓,其意义其实是十分接近的。后世“主公”称谓的使用渐次增多。《三国演义》中“主公”称谓使用频率甚高,指代对象先后凡25人。被尊称为“主公”者,在刘备集团中竟有关羽。《三国演义》中可见“主公”和“主人”对应的例证,而刘备夫人被赵云称作“主母”,也是反映社会称谓体现复杂社会关系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华南学派关于民间信仰与地方社会建构问题的研究,有些观点与方法在清水江流域的观察中受到了某种局限,尤其在探究家族与家族的制衡关系所呈现出的地方社会建构张力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家族之间“结盟”的“拟血缘化”聚落家族对地方社会的“有序化”显得尤其突出。潘寨“永镇村中”碑展现出清末的五个姓氏“结盟”的“拟血缘化”历程,呈现出民间信仰在地方社会建构“有序化”的一个案例。其间,我们发现地方社会秩序的建构不仅仅是乡村的“自律”与“自觉”,在其背后还存在着国家在场的“国家权力”,这不仅是地方社会建构的背景资源,更是地方社会有秩序化的文化张力。 相似文献
5.
鞠彩萍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29-31,36
带“子”称谓是禅宗文献的一大特色.禅籍中“杜拗子”用来称呼言语不通、说话难懂之禅僧,引申指妄自尊大、不明事理者.“勤巴子”是指圆悟克勤禅师.“克勤”是四川人,这是禅籍称谓中“人名+地名+子”的格式.唐宋时期“郎”有贱称用法,“梢郎子”是指艄公、船家.不是指痴呆不明事理者. 相似文献
6.
春阳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2):118-118
“炎黄子孙”是国内外华人引以为荣的自我称谓。这个词的真正出现与广泛使用是在清朝末年,但其雏形“黄炎之后”、“黄帝子孙”等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就有了,这些都是“炎黄子孙”称谓在不同时代、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7.
潘朝霖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6,(4)
族称是恢复“水家族”的好,还是保留“水族”的好,这是自“贵州省水家学研究会”建立之后在水家同胞中关注的热门话题。这里,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一、“虽”、“水”、“水家”的来由在民间,不论何地的水家人都自称“sui3——虽”,“水”是他称的音译,又是自称的谐音与义译,也是史称的用字。作为一个民族的称谓,自称、他称、史称有如此巧合者,这在中国56个民族称谓中是极为罕见的。民间传说水家古代有“虽柳”、“虽闽”、“虽干”三大支系。这些支系都认定族名为“Sui3——虽”。水语的定语大多是后置式,由此判定这些支系称谓… 相似文献
8.
周梅芳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25(4):52-56
大学生社会称谓语使用中存在“凝固化”现象,即凝固化地使用有限的几个称谓语应对不同的语境。调查发现大学生社会称谓语使用的4个特点:拟亲属称谓语使用频率高;女性社会称谓语缺位;对青年人用“喂”或者无称谓频数高于中老年;“女士、同志”这两个社会通称在大学生中不流行。 相似文献
9.
王子今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21(6):91-93
秦汉社会的“婴儿”称谓,或指“始生”儿、“初生”儿、“新生”儿,与现今“婴儿”语义接近;或指幼儿,与“大人”相对应,义近令人所谓未成年之少年儿童。秦汉字书又有“女曰婴,男曰儿”的说法。《焦氏易林》数见“婴女”称谓。其中“爱我婴女”句所见“贱下”或者“下贱”,或许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性别差异观念已经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女子甚至女性婴儿的生存境遇。这一现象,应与秦汉时期弃婴行为所见女婴居于更悲惨境地即“产女则杀之”的情形联系起来理解。 相似文献
10.
从某媒体获悉:时下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违背原则。不是看发展对象政治表现,而是看是否同姓氏本家族人或是否有私交者。对同姓氏本家族男性,只要年满18周岁,凡申请入党者很容易通过。而对女性只发展外村嫁到本村本家族的媳妇;不发展本家族未结婚的姑娘,因为姑娘一出嫁就成了外村人。至于发展外姓有私交的党员,为数寥寥,只不过做个"样子"而已。 相似文献
11.
当前转型时期乡村社会政治权力变迁格局中,宗族处于弱化地位。这种情况从历史原因来看,是由于中国社会自从夏、商、周三代以来,就是一个“有国家的社会”,它区别于“无国家的社会”,“国家”在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现代国家的建设中,宗族因缺乏整合社会的功能而无法走入国家的体制之内,国家对于社会,有着强烈的干预意识和巨大的驱动力量。 相似文献
12.
13.
从“小姐”的命运看汉语称谓的困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丹弟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4):110-113
称谓是交际的先行官,在言语交际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汉语“小姐”作为一种称谓语,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其命运“多灾多难”。通过对“小姐”称谓的语义演变沿革的回顾以及它的使用现状的语用分析,可以看出当今部分青年女性排斥“小姐”称呼正是汉语称谓困境的一个具体表现,是一语用现象。 相似文献
14.
陈仁俊 《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82,(2)
中国姓氏,是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家族是以婚姻血缘关系结成的社会单位.我国古代社会,姓与氏最初是分开的.《通志·氏族序略》”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践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 相似文献
15.
16.
赵正群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上诉人”作为与上诉人相对应的“对方当事人”的称谓,已广泛使用于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在内的第二审程序中。例如,在国家司法机关制订的多种“诉讼文书格式样本”①里,都规定了,上诉状、第二审刑事、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等几种用于第二审程序的诉讼文书要写明“被上诉人”一项。对于“被上诉人”的学理解释则见于诸多法学专著和教科书里。如《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把它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称谓之一:当事人的称谓因不同的诉讼阶段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特别程序里 相似文献
17.
[韩]张闰洙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10-18
对家族的研究历来以分析现象和把握实际状况为主。然而,这种研究模式很难准确地把握家族的正体性并揭示其方向性。基于这种问题意识,我们试图通过儒教的家族观确立家族的正体性以展望未来。儒家的全部实践伦理都是从家族出发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家族占据着儒教社会的中心地位。儒教的家族是“道德的共同体”,家族成员是“关系的自我”。因此,也可以在道德行为的实践和普及上获得儒教家族的存在意义。儒家非常重视家族成员所具有的“关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扩大到社会乃至国家。我们可以从儒教的这种家族观中看到克服人际关系的疏远化和形成积极的“关系性”人性的可能性。当然,在儒教的家族观中也还残存着传统时代消极的文化因素,适应现代社会也有很多问题。但是,儒教家族观中的未来指向性的后现代理念价值还是值得充分关注的。 相似文献
18.
调查数据表明“小姐”称谓由于地区、行业、社会地位和交际场合的不同形成了认知和使用的差异。在女性地位越高的地区,“小姐”称谓的泛尊称认同度就越高。娱乐场合是“小姐”称谓接受率最高的场合。“小姐”称谓在大多数省会城市具有正面意义。“小姐”作为“从事色情行业的女子”通常只用背称。而当面打招呼时,“小姐”也还属于泛尊称。一些地方的女性不太习惯称呼或被称为“小姐”的主要原因是害怕别人误会或者当地有自己独特的称呼年轻女性的方式。然而,语言的发展具有政治、经济强势的地域或城市的主导作用。“小姐”称谓的认可和使用还在不断发展申。 相似文献
19.
20.
余绪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2):101-105
现今中国社会,人们惯用“哥们”、“兄弟”等“家庭语言”,这是社会关系“家族化”现象。作为传统文化在新时期的表现形式,社会关系“家族化”与现代化发展背道而驰,阻碍着公民社会的产生。其文化根源在于传统的家族观念。传统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并延伸到政治领域,形成了传统社会的政治关系网,反过来又加深了家族观念的深远影响。寻求社会关系“家族化”的破解途径,需要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培育公民意识、遏制政治腐败和完善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