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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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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具有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多重战略意义。碳达峰碳中和既是科学问题,也是政策问题。基于"环境—社会—经济"包容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框架,碳达峰碳中和实质上是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受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和要素替代效应的复合影响。其实现将遵循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负排放技术和自然碳汇的路径,分别以降低绿色溢价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作为充分和必要条件。中国将以收紧目标约束,提前达峰、削峰发展,明确方向性问题,制定差异化行动方案,促进多层面、多主体社会治理为政策导向,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相似文献   

2.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我国推进“双碳”目标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既能用税收优惠方式吸引全社会参加低碳行动,又能推动高碳排放主体变化,化解低碳发展难题,从而成功实现各自的双碳目标。但我国现行税收体系在推进碳减排中仍存在税收政策激励性不够、推动作用有限、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为了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我国应在借鉴国际碳税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碳定价机制、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绿色效应,推动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相似文献   

3.
国家碳预算制度兼具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统计核算工具的双重功能,碳达峰目标的迫近及碳中和目标下国家降碳任务的紧迫性,使得如何将碳预算融入“双碳”目标的实践过程,实现制度和理论的双向促进成为重要问题。一方面,通过梳理碳预算制度产生的背景、碳预算概念的演变,事实印证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是把承载全球碳排放环境容量的国际碳预算,转移至各国碳预算本土化的可靠实现方式。另一方面,域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碳预算制度经验发现,其对我国碳预算目标设置、机制协同、资金渠道等方面具有重要启示。将碳预算纳入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法治保障体系,可以结合已有预算法程序化规定,通过建立专门性机构、权责配置、预算调整机制、专项资金供给等制度,建构起“双碳”目标下符合我国需要的碳预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4.
在面临诸多不利条件和巨大挑战下,中国毅然决然作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承诺,彰显为推进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作出的巨大努力;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求中国经济系统必须进行彻底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针对实现碳中和目标引发能源体系的革命性变革进行了分析,并分领域阐述了碳中和目标如何"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型;同时,对处理好2030年前碳达峰与2060年前碳中和的辩证关系、发挥碳减排与污染治理的协同效应、实现碳中和与提升产业竞争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进而对促进中国经济系统根本性变革,为确保如期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政策设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碳达峰碳中和的立法策略选择,事关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效果与经济发展全局,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立法,应当采取"三三立法策略"。即在立法的总体布局上,分为三个组分,每个组分再细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专项法律的制定宜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先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定";第二步再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法";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其次,在国家立法的横向层面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二是修改或制定推进低碳绿色发展的相关法律;三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再次,在立法的纵向层级上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制定或修订全国人大层级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项立法和相关立法;第二级是制定国务院层级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行政法规;第三级是制定地方层级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此外,还要制定相关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6.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做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巴黎协定》是这一承诺的基础。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双碳”目标的提出既是基于国际条约的法律行为,也是国际法上一国的单方面行为。关于该目标的具体内容、措施及其实施,《巴黎协定》并未过多干预,主要是由国家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并且主要依靠国内的努力来实现。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人权法及其实施机制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及其实施机制有类似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通过两者的比较获得启示,即要在尊重各国的自主性、创造性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各国国内的努力实现“双碳”目标。  相似文献   

7.
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乃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两大紧迫任务,特别是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认识的不断深入,二者的关联性被越来越多地提及。然而,目前在其规则协同方面,它们却凸显出诸多滞后与不足,进而严重影响到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同步。是故,未来国际社会应在整体系统思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碳中和共识的政治推动力,从法律上确立起相互支持原则,以期实现二者的规则协同。对中国而言,则应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下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因素,在肯定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办法的同时,亦应积极防范应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可能产生的规则冲突。  相似文献   

8.
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全球价值链受到严峻挑战。利用实现“双碳”目标的契机、打造全球绿色价值链来支持稳固及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地位,成为重要的研究主题。构建全球绿色价值链能够从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影响“双碳”目标的实现。中国应在全球治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发挥领导性作用,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间目标、采取发展绿色金融产品、推进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促进全球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顺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表明了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当前,环境犯罪严重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环境,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大阻碍。恢复性司法顺应了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与生态环境犯罪保护法益相契合。在环境犯罪中适用恢复性司法,不仅可以惩罚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还可以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环境安全,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当前,应通过完善立法、提高专业性、拓宽适用范围、提高有效监督能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等措施,以便在涉碳减排案件中更好地适用恢复性司法,助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中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及主要途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政府明确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从相对减排到绝对减排,进而零排放,成为雄心勃勃的"中国方案"与路线图.在阐释中国减排承诺及意义的基础上,认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既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大挑战,也是实现绿色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大机遇;中国要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核心目标,须建立倒逼机制,分为四个十年阶段、八个五年规划,逐步推动绿色改革绿色创新;进而明确提出了20个方面的主要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即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及增速约束性目标、大幅度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大幅度消减煤炭生产量和消费量,等等,以形成"政策合力""协同效应",在推动中国高质量发展中有助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成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1.
围绕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与模式选择问题,提出了一个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整体治理模式,即多阶段混合主导型碳中和实现模式。这一模式是以国家为核心,在一定时期和内外环境约束下,通过减排和增汇路径,对中国境内由人类活动造成的CO2排放与人为CO2吸收量之间关系进行调整和平衡的过程;其内部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层结构组成,每层结构各不相同。多阶段混合主导型碳中和实现模式的提出,拓展和完善了气候变化整体治理理论,为气候变化治理提供了机制借鉴。  相似文献   

12.
碳排放权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创新,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碳市场流动性不足、碳价格发现功能有待加强、碳市场制度体系亟待完善、碳市场金融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减排效应。对此,提出碳市场支持“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主要包括完善碳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灵活的碳定价机制、健全碳市场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以及推动碳金融建设发展。  相似文献   

13.
碳中和目标下中国碳排放路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中国是第一大碳排放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起着关键作用。继2015年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之后,中国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和气候雄心峰会等重要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争取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2030年碳强度下降6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25%等中长期战略目标。这一系列里程碑意义的新目标,彰显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担当,也是实现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支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实施,围绕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利用自主研发的国家能源技术经济模型(C3IAM/NET),从自下而上的行业视角,研究了中国中长期CO2排放的总体目标和实现路径;分析了不同经济增速和减排力度情景下,能源系统、碳捕集与封存技术以及碳汇的贡献程度。研究发现:全国CO2排放量有望于2025年实现达峰,峰值约108亿吨,最晚于2030年达峰。通过能源系统实施不同减排努力,并结合碳捕集与封存技术部署,到2060年,与能源相关的CO2排放量仍将存在3亿~31亿吨,主要来自电力、钢铁、化工、交通等行业,需要森林、海洋碳汇来吸收。并针对电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为应对不断加剧的全球气候危机,中国于2020年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该目标的形成基于“气候恶化的事实与影响—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与制度倡导—推进碳减排与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行动”的演进逻辑。由于“双碳”目标属于政策驱动型目标,因此面临碳交易市场效能有待检验、“双碳”立法缺失、“双碳”技术薄弱、“双碳”多元利益主体“缺场”等挑战。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空间正义失衡,人群利益受损,运动式、休克式减碳等社会风险。推进“双碳”实践需要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学界”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性架构:在政府层面进行制度创新和立法推进;在社会层面培育民众的“双碳”意识,积极建构“低碳”社会;在企业层面加强低碳技术革新,开发绿色产品;在学术界层面积极开展“双碳”研究,加强“双碳”专业人才培养,从而共同推进“双碳”目标的达致和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5.
碳中和是涉及自然、社会、经济、行为、技术、能源等多系统交织耦合和多重反馈的复杂巨系统,面临跨系统跨部门耦合性、分行业异构性、技术成本动态性、技术和行为演变非线性、社会经济不确定性等诸多挑战。开展“双碳”目标约束下碳排放技术体系研究,亟需建立能刻画上述挑战内涵的方法和技术。为此,从复杂系统的视角,自主设计构建了自下而上的国家能源技术模型(C3IAM/NET),耦合“能源加工转换—运输配送—终端使用—末端回收治理”全过程、行业“原料—燃料—工艺—技术—产品/服务”全链条,实现以需定产、供需联动、技术经济协同的复杂系统建模。为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优化、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设计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工具。该工具成功应用于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路径的优化设计,但为了方便不同类型读者的阅读,关于模型应用的相关内容,将在本文的姊妹篇(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与路线图研究)中介绍。  相似文献   

16.
我国承诺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增加海洋碳汇是实现碳中和与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手段之一。保护和发展蓝碳的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保护和发展蓝碳的保障。保护和发展蓝碳与实现碳中和主要体现的法理有实现环境权、维护环境公平与正义、环境法学中的环境利益理论等。为了加强相关法治建设,应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蓝碳的法律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司法体系以及守法体系。从行政法、私法与社会法维度出发,建立健全蓝碳法律体系。在行政法维度,其立法理念为生态保护与环境义务,其主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强化保护和发展蓝碳行政行为的规制,保障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健全蓝碳监管机制,明确规定包括新建项目蓝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护和发展蓝碳规划制度等在内的有关蓝碳行政法律制度。在私法维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的解释工作,出台司法解释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与环境公法的衔接与适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中蓝碳保护相关条款来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规则。在社会法维度,加强蓝碳保护宣传教育立法以及保护和发展蓝碳项目促进立法。从加强蓝碳生态系统污染与破坏行为的行政规制,蓝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以及蓝碳监管与海洋生态监管的协调角度出发,完善蓝碳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蓝碳损害民事公益诉讼、蓝碳交易纠纷产生的私益诉讼、蓝碳行政公益诉讼等。完善政府及其官员守法机制、企业守法机制以及公众守法机制,形成良好的蓝碳守法体系。  相似文献   

17.
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做好战略谋划和制度建设。我国现有碳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仅强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等企业披露碳排放数据,不能满足需要。面对全球碳信息强制披露和强制鉴证趋势,考虑到碳信息披露体系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我国碳信息强制披露与强制鉴证制度势在必行。构建我国碳信息披露体系,除可以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欧盟《ESRS E1:气候变化》草案及美国气候信息披露规则提案外,还应遵循系统统筹原则与气候变化优先原则,并考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制定涵盖碳信息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准则。为确保碳信息披露质量,在生成环节,应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使核算标准更加规范,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核算数据更加全面、科学和可靠;在监督环节,应建立科学的碳排放监督体系,强化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内部监督、第三方核查与鉴证及外部监管。  相似文献   

18.
碳达峰碳中和是破解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构建低碳经济体系、倒逼能源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西北地区以化石能源为主,风力、光伏资源富集,双碳目标的实现可有效解决西北地区经济落后的现状,对该区域可持续发展有积极意义。在分析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研发、实施情况及西北地区双碳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西北地区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即立足于西北地区资源能源禀赋,坚持可持续发展,先立后破,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原则。继而提出加快碳捕集技术研发及应用;以再生能源促电力系统转型;重视储能技术研究;加速西北地区碳交易市场建设;通过生态建设提升荒漠碳汇功能的解决方法,以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使西北地区逐步达到碳中和。  相似文献   

19.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已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的国家政策体系与制度安排,启动法律规制体系的气候变化应对转型。流域是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系统,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功能。目前流域生态修复形成基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行政修复与个体担责的司法修复两条进路,但受还原主义规制逻辑影响,流域生态修复法律规制体系不仅与流域整体性特征冲突,行政修复与司法修复也相互割裂,且司法修复有倒置成为主导的趋势,忽略了行政机关的核心修复职责。为契合“双碳”目标对过程与结果的双重要求,明确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功能定位,流域生态修复需要从立法目的、规划目标、修复标准以及规制逻辑等方面转型,激活流域气候变化调节功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未来应通过行政主导、司法补足的地位分配实现流域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的衔接,进行气候变化适应性调适,并协调生态修复与发展权的关系,积极回应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打造气候变化背景下流域保护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20.
碳中和目标下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的主题,能源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彰显大国担当和责任,中国向世界庄严宣布了碳中和的雄心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对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碳中和背景下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从中国实际国情和碳减排目标出发,通过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得出中国在碳中和目标背景下能源高质量发展面临着能源需求总量和CO2排放量将继续增加、能源结构转型更加困难等挑战;但面临挑战的同时,也会倒逼能源高质量发展,抢占技术制高点,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从碳中和的定义和目标出发,发现实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要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化石能源占比和单位化石能源碳排放量,增加森林碳汇和发展CCS(含CCUS)。在此基础上,提出碳中和背景下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大显性途径,即节能提效、优化能源结构和技术创新;以及一大隐性途径,即思想观念创新。对于全球来讲,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去应对,必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同时,针对性地提出,应加强顶层设计,出台面向2030年和2060年两大节点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国家行动方案》;围绕技术链和产业链,识别出关键核心技术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加强示范工程建设与推广应用;针对同种类别废物治理的弊端已经越来越明显,未来碳减排与“三废”协同治理将是大势所趋,建议深入探索协同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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