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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处理外国法无法查明问题的模式不合理,是导致我国涉外审判中外国法适用比率偏低的重要因素.在外国准据法无法查明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有适用法院地法、适用冲突规范重新确定准据法、适用一般法律原则、驳回当事人诉求等多种做法.我国相应的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之间亦存在分歧.比较而言,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重新确定准据法更可取,但当事人重新选择准据法的除外.  相似文献   

2.
公司僵局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问题,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公司僵局情况下的司法解散。本文分析了司法介入解决公司僵局的合理性,进而提出鉴于解散公司存在很多弊端,在适用这个法条时要慎重,不可轻易解散公司。同时也提出了完善有关公司僵局司法救济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但该法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适用该制度.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出资瑕疵、人格混同、利用母子公司关系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应当在立法上具体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原则和适用范围,并有针对性地明确相应的民事、行政等责任.  相似文献   

4.
国内外法院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司法实践,虽然不能说是蔚为壮观,但蕴藏其间的司法意义和法理思想甚是值得深思.中国法院近年也有了一些适用<通则>的司法案件,而且这些案件的适用过程也契合了国外法院以<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法理争论.对国内外法院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和法理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9,(10):186-194
现有研究对先决问题法律适用中国司法实践的关注不够。考察先决问题法律适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行样态,对我国先决问题法律适用的特点分析、问题发现、理论反思和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先决问题存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主要问题的解决以先决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条件、先决问题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及当事人对先决问题存在争议,这一先决问题构成的"四要件说"建立在扬弃传统构成要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法院地关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确定先决问题准据法的做法,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优越性。  相似文献   

6.
股东会僵局的实质是股东之间的利益之争或是非理性因素引起的意见分歧.对于股东会僵局问题的解决,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并不是一种最佳而是一种成本极高的方式,在可以适用股份强制置换和公司强制解散的两种措施中,应该尽量适用股份强制置换而慎用司法解散的方式.<公司法>第183条及法释[2008]6号第1条虽然为司法介入股东大会僵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需要理论从法解释论的角度进行补充.  相似文献   

7.
冲突法对法官和当事人是任意性规范还是具有强制性的拘束力?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普通法国家一般认为冲突法是任意性法律.这些国家的法院总是适用法院地法,除非当事人一方要求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罗马法国家一般认为冲突法是强制性法规,这些国家的法院有义务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适用准据法.我国冲突规范主要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中,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是任意性的,因此我国冲突法不应是任意性规范.但我国一些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却不时将我国冲突法作为任意性法规对待,这不仅有损于我国司法在国际社会的形象,而且损害了我国冲突法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明确:我国的冲突规范不是任意性规范,它对所有人民法院均具有拘束力.  相似文献   

8.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民交叉案件,在处理机制上主要依据先刑后民原则,该原则是否应被看作一种法律原则来适用,其是否有法律依据,如何界定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其存在的意义如何评价,是主要阐述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于外国投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国民待遇提前适用于准入前的"外国投资者"。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将产生重大变革,传统上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对外国投资主体和投资行为的预审之责,将转由投资经营后通过司法审判中的监督与评价机制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外国公司法律适用问题的重要性将凸显,司法机关对外国公司的主体资格、行为能力以及内部行为等事项应根据适当的准据法进行评判。"负面清单"模式将推动公司资本的流动,但国际投资领域的法治实践表明,促进外国投资和保障东道国公共利益是两个同等重要的目标。我国应利用自贸区的探索体制,完善司法对外国公司的审视与评判机制,在促进外国投资的同时,确保我国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分析与司法适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刑法典第196条第3款规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以盗窃罪论处。这一规定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定性分歧问题 ,但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分析 ,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尚值得斟酌。本文就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问题与司法适用问题作了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跨国证券投资的法律适用包括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法律适用规则。各国有关证券投资的立法存在着差异与冲突,证券投资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取决于对证券的定性及其适用范围的划定,大致包括证券物权关系、证券合同关系和证券股权关系三方面。其法律适用不仅针对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私法关系,也涉及证券监管中的公法关系。因此,应对证券法律关系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识别,区分其中的私法与公法不同属性,而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跨国证券法律适用的发展,主要反映为证券法的直接适用及其域外适用性问题,尤其体现于美国扩大其证券法域外适用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2.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解决投资争端机构,其法律适用是中心仲裁机制最重要也是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文章以<华盛顿公约>第42条第1款为视角,分析本规定的字面含义和制定的历史,结合中心的仲裁实践来讨论中心仲裁机制在当事人没有合意选择准据法时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是我国理论、立法、司法三方面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但在具体适用中,相关规定仍过于笼统,缺少区分"直接适用的法"与其他强制性规范的具体标准,依然存在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其他国际私法范畴混淆的可能性。在国际合作日渐紧密的背景下,附条件地适用外国"直接适用的法"是大势所趋,我国的立法在适当的时候应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4.
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上体现为《行政许可法》第8条和第69条,自2000年在行政许可法中确立,该原则不断完善并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在限制公权力上有着显著效果。但是作为在20世纪初逐步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兴起的原则,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司法运用中都需要完善和进步。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对司法实践中信赖保护原则在适用框架上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的冲突问题以及该原则的适用缺乏程序性保护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相似文献   

15.
司法变更权限定与扩大的博弈——以司法权界限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变更权作为对行政权的有效控制手段,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但过分扩大司法变更权的范围必将影响权力分配结构的合理与平衡。从司法权界限理论来看,改革和完善司法变更权制度并不在于将其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行政行为,而在于厘清《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的立法原意,明确界定"显示公正"与"行政处罚"的内涵与外延,严格限定司法变更权适用的范围,以此界分并平衡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制度角色。  相似文献   

16.
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93份有效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存在扩大化适用的现象,法院未正确处理特殊侵权规则与一般侵权规则、特别法与一般法之间的关系,导致法律适用错误;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法律推理过程错误。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缺乏选法理由,直接援引法条作出裁判;另一方面,说理过于简单,法律推理混乱,如存在适用第44条中不存在的系属公式、未审查当事人是否达成选法合意、未对"经常居所地"进行认定等问题。因此,我国应细化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并构建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7.
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制度的立法完善已是国际私法学界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因为我国涉外信托的冲突法立法还是一片空白.在借鉴国外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相关国际公约先进规定的基础上,可以修正<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第四十二条使之更加完善.不仅应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将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规定从"物权"一章中分离,设立专章专门规定,而且应完善有关条文内容,即首先区分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信托适用信托自体法理论;然后区分信托的先决问题和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两者适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准据法;最后对信托法律适用的单一制或分割制作出取舍.  相似文献   

18.
李翔 《学术论坛》2008,31(1):117-121
<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175条基础上增加了一条作为第175条之一.该条内容弥补了第193条司法适用取证困难的不足,对降低金融风险、保护社会信用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该条内容在司法适用上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文章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并指出该罪当前司法适用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解释与适用──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之检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涉及合同效力、当事人的合同期待及利益得失等问题,倍受当事人及劳动立法机关的关注。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第31条规定过于笼统且存在若干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性质不清、操作性较差、授权不平等、适用范围缺乏必要的限定等方面,在实践中不便于实施且极易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需要正确阐释其含义,明确立法完善方向,寻求司法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司法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诉讼司法实践决定了应扩大司法变更的适用范围,以解决行政裁决之诉作为行政诉讼残留的固有缺陷———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易发生程序回转、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本文分析了行政裁决之诉中适用司法变更的不同情形,提出了完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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