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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逐渐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但是,国家在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法律法规不齐全、综合性较差、内部条款不协调、立法级别低、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通过落实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及政策保障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立法和政策体系、协调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与政策和其他相关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管力度、坚持和完善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和公民参与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2.
国际能源政治格局的形成,对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和严峻挑战,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应增加政策性条款的份量,扩大其覆盖面;引入软法,以应对国际能源格局的多变与不确定性;增加促进性条款,鼓励能源技术革新,为能源外交提供法律基础;在立法理念、立法模式上则尽可能保持与世界先进立法趋同。  相似文献   

3.
化石能源立法与可再生能源立法无论在法律理性还是在立法进程的规划安排上,均存在较多的问题,也都具有较大的发展完善空间。为避免这两个关联性较强的立法领域在发展完善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同步性困境”,有必要以对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各自物品属性的特殊性分析为基础,研究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法的差异性。化石能源具有较为明显的私人物品属性,决定了化石能源立法必须将物权制度作为法律逻辑起点,并以物权与行政权有效衔接、互补为主线进行制度构建。可再生能源具有比较鲜明的公共物品特性,由此决定可再生能源立法只能将行政权作为基本的内生变量,并建立以行政权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立法制度结构。  相似文献   

4.
为了摆脱日益严重的气候问题,哈萨克斯坦政府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建立并完善了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法》为核心,包括其他相关国内立法与相关国际法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使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宏观调控制度和政策环境不断得以优化.目前,哈萨克斯坦大力开拓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不仅加入了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而且在一些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上获得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我国在与哈萨克斯坦对接"绿色丝绸之路"与"绿色桥梁"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并利用哈萨克斯坦的制度资源,积极深化可再生能源双边合作.  相似文献   

5.
由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使用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干预才可以得到推广。我国目前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干预不足,二是政府干预过度。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立法的完善应从规划、融资、税收和价格等方面入手,以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6.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前夕,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关注此次会议的主题,防止气温升高与气候变化,因此,引起了各国对于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关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能达到环保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对传统能源的消耗与依赖,因此,如何构建与完善可再生能源的立法,使得可再生能源具有完善的法律依据对我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针对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世界各主要国家注意到中国在能源领域的承诺,对中国使用可再生能源十分关注的情况。运用对比分析法,对国内现有状况以及国外相应立法进行研究,并对完善中国能源立法提出相应的研究建议,以构建与完善可再生能源的立法,使可再生能源具有完善的法律依据。分析认为,2010年中国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后,中国应从细化分工、国家合作、能源政策协调、定价机制法制化等方面来落实其在能源领域所做的承诺。  相似文献   

8.
德国已形成了以《能源经济法》为基本法,由煤炭立法、石油立法、可再生能源立法、节约能源立法、核能立法、生态税收立法等专门法为中心内容的能源立法体系。根据各能源立法,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能源管理制度、能源储备制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制度、节约能源制度、生态税收制度。德国在能源法律制度上的经验值得我国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9.
能源法律体系应包括能源基本法和具体能源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具体能源法又可划分为能源利用法、能源产业法和能源公用事业法。以此为参照对我国能源立法进行体系化评估,存在能源基本法缺失、能源产业法覆盖领域的欠缺以及能源公共事业法整体上立法层次偏低等问题。因此,已从对《能源法》进行合理定位、完善能源产业法的覆盖领域以及提升能源公用事业法立法层次等方面推动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0.
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现状和国际能源发展实况,我国需富有远见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与做法,因此,积极借鉴德国发展再生能源的先进经验势在必行。德国联邦政府第18届立法会议期间,通过10项能源议程包含能源转型的关键项目。本文建议,我国应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包括:长远的规划与愿景、先试点再立法以及有效的激励政策是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条件;高效的储能系统、智能电网建设以及兼顾效率效益是能源转型的关键;注重监管评估、鼓励公民参与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是可再生能源持久发展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招投标制度、发展基金制度、财税支持制度等,这些法律制度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但总体而言,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制状况不容乐观,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内容亟待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有待改进.为此应从上述方面入手,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法律支撑体系.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竞争理论的初步探索,说明竞争立法在我国当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通过分析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导致的国际立法一体化对我国竞争立法产生的影响,指出我国在加入WTO后应尽快完善竞争立法,以更好地应对形势需要。  相似文献   

13.
关于重构能源立法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能源立法体系存在基本法缺失,单行法不完善,配套法规缺位等缺陷。重构能源立法体系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立法宗旨,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绿色标识制度,强化企业的社会生态责任,从而增强与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建立能源领域的宏观调控制度,鼓励开发清洁的新型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市场化改革,力求实现经济性、供应保障性和环境保护性这一“稳固三角”目标。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或者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或者位阶较低不具有广泛性,或者针对特定产品适用面较窄.所以,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法律和针对特定行业的特别法律,同时建立明确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体系,以形成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安全与稳定的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5.
反不正当竞争法自颁布施行至今,其立法体系形式上已相对完善,但仍有必要优化:一方面,处于该立法体系中的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仍有待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处于该立法体系中的下位法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在部分地区尚未制定,影响并阻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效果。在遵循基本地方立法规范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法确有必要。湖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在统一执法权界定、相关管辖权划分、某些具体行为认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等问题上仍存在适用困境,亟需通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法增强其可操作性以适应地方治理现实需求。具体而言,其制定共涉及立法规范包含18个方面共计30多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相对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有7个方面,涉及管理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有11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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