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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人才市场流动性的增强,由员工"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国外不少国家通过竞业禁止条款来规制员工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法律关系.从立法实践来看,竞业禁止条款能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我国目前关于竞业禁止的法律仍不系统,法律效力不普及.目前,我国应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规定雇员这一侵权主体,并以法律形式确定竞业禁止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竞业禁止在反不正当竞争,有效维护雇主特定利益的同时,又会限制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甚至生存权等受宪法保障的最基本权利,因此必须慎重地对待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合法性,且限定主体、地域、时间以及补偿对价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方为有效,同时还应考虑离职原因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竞业禁止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雇主较为广泛采用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也是雇主用于抵消员工培训成本的利刃,它对于提高雇主在人才和技术的保护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它不仅与雇主的利益有关,而且也关系到雇员的劳动权乃至生存权,同社会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存在冲突。因此在我国立法中要对竞业禁止予以合理的限制,以协调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或竞争优势,因此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是要加强对雇佣关系中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在雇佣关系中,商业秘密权的保护与择业自由权的保护存在着冲突,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难点。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手段,同时存在于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雇主通常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如何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又一个难点。  相似文献   

5.
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产生以竞业禁止协议为其前提条件,而竞业禁止协议也是离职雇员承担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根本依据。竞业禁止协议的生效除了一般协议所应具有的生效要件之外,还应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限制,只有合法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违反有关法律要求或违反合理性的竞业禁止协议应属无效,不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6.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判断是一个价值评价问题,只能从其价值实体即竞业禁止协议和价值标准即社会的需要两个方面来考察。价值标准是个历史范畴,受到市场经济成熟度、公民的权利意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竞业禁止制度实施的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内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判断必须遵循择业权优先、经营权兼顾;合理限制、利益平衡;针对在职期间的与离职后的竞业禁止协议各自特点分别进行制度建构等原则,方能紧扣我国的社会实际,在经营权与择业权之间达致平衡。  相似文献   

7.
论约定竞业禁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商业秘密保护的角度出发,介绍了约定竞业禁止的概念及约定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判断标准,依据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对完善我国的约定竞业禁止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8.
无论从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理保护,还是从雇员的择业自由权的公平维护,离职竞业禁止都有存在的必然性.世界发达国家都对离职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的合理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相关立法却存在着明显不足,容易造成实践上的困惑,应该借鉴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离职竞业禁止业务范围,规定其最低补偿额度,以实现法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揭示了管理的两个本质属性: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组织效率,组织的一切活动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而现实中国企业管理的问题是:许多企业常常违背管理的本质属性,忽视雇员需求和发展,实行低工资、低福利的管理政策,其后果是侵害了雇员的利益,影响了雇员的发展,造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关系紧张,最终也降低了组织的效率。究其原因是在中国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中所形成的雇主主宰、单向主导的劳动关系,以及雇主存在着将雇主和雇员利益对立起来的认识上的偏差。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是雇主需要转变观念,实现雇主的单边革命,重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职务发明制度肇生于计划经济时代,起初专利权由国家所有、单位持有的模式具有较为浓厚的时代特色。2000年《专利法》修改时将该规定删除,并建立了以法定权属规则为主,辅之以约定权属规则的“雇主主义”模式。尽管此次修法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产业变革和技术革新需求相适配,但仍存在转化结构失调、激励机制失效和交易效率失衡等问题。横向考察国际视野下的职务发明权属制度可以发现,现有的雇主主义模式和雇员主义模式两种主要立法例均未臻完善。将专利权完全归属于雇主抑或是完全归属于雇员发明人,势必在二者之间产生职务发明权利分配不公的争议,进而导致雇主与雇员发明人之间的严重隔阂,从而抑制雇员发明人的创新活力或雇主的投资积极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打破绝对的“雇主主义”和“雇员主义”立法路径,采取混合主义的立法模式。我国职务发明权属制度采取“雇主主义”模式是实现职务发明创造转化和运用的根本途径,但对于调动人的创新积极性增加财产总量仍存有不足之处。我国关于职务发明权属制度的改革应当着眼于三个方面:一是采取“执行任务”标准,限缩职务发明类型范围。首先,基于雇员发明人在劳动关系中的人身依附性,将“物质技术条件标准”排除出职...  相似文献   

11.
约定竞业禁止是以限制劳动者劳动权的手段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的制度.为有效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约定竞业禁止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约定竞业禁止实施的结果又会导致对劳动者劳动权的限制,因此,有必要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劳动权之间达成平衡.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限制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使得竞业限制制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法定竞业限制制度和约定竞业限制制度,比较两者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不同,并立足于对商业秘密的完整保护,对法定竞业限制制度和约定竞业限制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以更好地保护中国的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3.
竞业禁止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为保护公平合理竞争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本文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在我国实行合理竞业禁止的必要性、合理性,并着重阐述了在我国建立、健全合理竞业禁止机制所要包含的几个主要内容,对我国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4.
本文考察了商业秘密随人才流动而遭受泄漏的三种主要情形 ,提出对竞业禁止的内容作出规范化的六条要求 ,最后认为 ,为确保商业秘密 ,企业必须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 ,达到竞业禁止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服务期与竞业禁止两方面,从而在弱劳力强资本的客观情况下,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关于职业培训的违约金条款,显现出不可操作性和抽象性等问题。在劳动争议大量增多的趋势下,有必要对该违约金条款进行理论探讨,以期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实用性,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核心概念是竞业禁止;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进程起步于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劳动法》等五部相关法规,均各有一条角度不同的简单表述;越来越多的法商界专业人士趋于认同,应制订一部能全面反映竞业禁止立法精神、集中规定竞业禁止法律条款的专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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