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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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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村民自治: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村民自治是农村居民根据法律独立自主地管理本村事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也是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它充分体现了群众自治、直接民主、普遍平等、基层自主等原则和特点。村民自治既是对社会主义自治理论的发展,又是对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创新,也是对中国村治传统的突破和超越。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的源起,是乡村基层治理创新的产物。如今,村民自治已走过四十余年,乡村社会虽经历巨变,但创新精神始终如一。近年来,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宜州稳步推进区级、乡镇、村屯多级治理单元的协调联动,形成了区委领导、部门统筹、乡镇保障、村屯探索、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资源优势、能力优势的叠加组合效应,在三治融合的基础上打造出以系统型自治的基本模式为主轴,以内生和外延的特色发展模式为两翼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分别形成了党领民办自治模式、村屯联动共治模式、“大党委+网格化”服务治理模式、老人协会参与治理模式、党群合力联防自治模式、公共空间协商共治模式、乡贤助力参与治理模式、文化产业融合治理模式等八种村民自治新模式,领路村民自治在建党百年和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乡村基层治理要素优势叠加和村民自治创新经验拓展,提出了迈向成熟的系统型自治新课题,以及优化的新策略和新路径。  相似文献   

3.
在村民自治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很不协调,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乡镇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导致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协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议将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大衔接起来;明确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改革乡镇政府政绩考核制度;改革基层选举制度;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以到顺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5.
本文试从国家、乡镇政权、农民三方利益主体博弈的视角解析改革后乡村治理的内在演变逻辑。在村民自治的实施过程中 ,国家、乡镇政权和农民各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影响村民自治的进程。加强乡村治理是国家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出发点。在改革初期 ,国家对乡村治理的重点是通过初步导入村民自治制度填补公社制度解体后的“权力真空”。 2 0世纪 90年代中期分税制改革后 ,乡镇政权的财政困难促使农民与乡镇政权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 ,国家为维护农村稳定而将乡村治理的重点转移到全方位实施村民自治上。村民自治的真正实施和乡村治理机制的完善有待于国家关于农村财政制度和三方利益分配制度的完善 ,需要用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 ,采取大智慧解决当前的问题和困难 ,把三方整合到共同的目标上来  相似文献   

6.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行政权与自治权冲突,村两委矛盾较突出,村民自治制度整体绩效欠佳等问题,为此,需要改变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具体做法是在理顺乡镇与村一级关系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则下移到由村民小组重组而成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  相似文献   

7.
为了实现精准扶贫的政策目标并完成精准脱贫任务,国家通过选派"第一书记"的做法,意图构建国家与社会的接点,将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传递到基层社会。但从现有实践来看,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第一书记"扶贫制度的运转逐渐出现了资源依赖性、治理短期性和基层权力结构冲突等制度实施困境。本文基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理论,以鄂西L村的案例进行研究,探寻"第一书记"扶贫制度在基层的落地与运转成效。结果发现:在国家资源与权力的不断弱化下,"第一书记"代表的国家力量在与社会韧性的互动中经历了主导型合作、竞争型受限、排斥型失控等阶段,在基层受到了来自乡镇一级政权、村民自治力量和群众认同感等多重排斥因素,在有限的任期内"第一书记"很难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为了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国家需要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主义,在顶层设计上逐级完善驻村帮扶的方式,并以培育村民自治的内生性作为治理核心。  相似文献   

8.
村干部职业化的生成机制及路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沿海发达地区村干部呈职业化发展趋势。职业化村干部表现为层级制的职能分工、理性的选拔机制、稳定的职业预期及流动性任职。基层行政变迁是村干部职业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密集的输入性资源既是村干部职业化的经济基础,又加速村级组织行政化的形成。村干部职业化是在村庄自主性力量不足以支撑起村民自治运转的情况下,国家行政权力下沉到村一级,向基层输入资源及公共规则的过程。它重塑了正式激励系统,再造了公共性的治理主体。然而,它也造成村庄内部动员体系解体、村务与政务的选择性执行以及自下而上信息传达渠道阻塞等问题,导致国家与乡村社会的疏离。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实行村民自治,是村干部职业化趋势下有效平衡自治与行政关系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9.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10.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部分乡村治理功能弱化或瘫痪,“鸟笼型村民自治”下两委关系失范;“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导致乡村关系扭曲,村民自治难以贯彻落实,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等等。对此,本文以改善乡村治理现状为目的,以重塑国家与农村社会、农民的关系和基层政府治理体制为前提,以推行乡镇自治制度和推进基层政府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相结合为手段等几个方面,初步探讨破解当前乡村治理困境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参与式预算的地方实践——公共预算改革中的焦作模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借鉴国际参与式预算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焦作市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进行了财政预算改革,成效卓著:通过建立公众参与的财政民主决策机制与“四权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充分发挥了人大制度平台的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合法利益。焦作市以财政预算作为改革的切入点,深刻影响着基层民主与地方治理的发展,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新视角。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制度是对中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创新,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基层民主化进程。但村民自治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重重困境,政府行政权力的过度介入导致村民自治制度在现实运行中悖离了宪法的精神。村民自治的精神真正得以实现依赖于国家层面的民主建设及中国宪政制度的进一步创新。  相似文献   

13.
提倡以人为核心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价值目标上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在此背景下更应强调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相同和相通之处而不是二者的差别。然而在现行的体制下,划地造城的运动式传统城镇化问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给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等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困境,其根源在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虚化。因此,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赋予农民较为完全的土地产权,在社区层面实现党政经分离,重视公民的个人利益和需求,才能避免传统城镇化的问题,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相似文献   

14.
农村社区治理,本质上兼有政府治理与团体自治二元属性,应在政治上施以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自治架构,经济上培育农村经济性社会组织,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自筹为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据农村营利事务和农村公益事务的差异而实施分类管理,在具体组织形式上形成社区自治、政府治理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三级治理单元,在规制方法上实行乡规民约与法律并举的规则治理,同时倡导礼治社区的文化治理、网格化的信息治理、契约化的社区自治和美好农村的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15.
从美国早期的乡镇自治看我国村民自治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现代化具有根基性的作用.同美国早期的乡镇自治比较发现,我国的乡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民自治受到基层政权的行政控制,法律不健全及农民的自治权缺乏法律的保障.这些问题将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和公民社会的形成.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思路是:彻底厘清基层政府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逐渐用司法手段取代行政手段实现对农村的控制,建立完备的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基层政府和农村的教育工作.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相似文献   

16.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治,乡治需要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向来是观察和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嬗变的重要参照,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由于社会环境的支持与集体认同心理的支撑、自治传统的发扬与治村能人的推动、国家法律的确认与村规民约的变革调适,内生化的村规民约具有保障基层民主与管理公共事务、促进团结互助与推进移风易俗、维护乡村治安与调节民间纠纷等积极作用。然而,就村规民约的现实而言,还存在着被夸大的民主与规范的表象、被忽略的权威性弱化的困境、被异质化的主体——村民的流失等问题。加强新时代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需要加强引导创新,开创乡村"自治"村约;坚持党建引领和在法治框架下创制"法治"村约;强化道德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德治"村约,全面发挥村规民约在促成乡村"三治"格局中的作用,推进我国乡村地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基层善治。  相似文献   

17.
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省湄潭县金花村在这方面树立了良好的典范。金花村以"群众会"工作模式为依托,保证农村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大民主权利;在组织机构上大胆创新,设立了"村支监"三委联合办公,有效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监督;在治理主体上积极探索,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到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中,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金花村基层社会的治理经验为我国农村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一些启示,主要包括牢牢坚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村民的主体和主导地位,积极探索将自治功能下沉到村民小组或者自然寨一级,以及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社会各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等。  相似文献   

18.
试论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亿万农民的创举,只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在实践中还存在若干问题,主要有两委关系不清、乡村关系不明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有关法律规定的诸多缺陷造成的:村民委员会在宪法中的定位不准,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村组法》对村民委员会与村党组织的关系、与乡镇政权组织的关系规定不明确,不利于村民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力,规定村民自治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矛盾,造成法律适用的困难。要想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法律上改革、完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9.
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村治实践的特点是:第一,注重村民能力建设,找准农村民主权利主体建设的突破口;第二,注重对乡土传统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把村民自治的发育成长建立在农村社会现实之上;第三,注重"培育引导",理顺乡镇政权在村民自治运行中的角色和作用;第四,注重制度创新,为非权力精英提供制度化参与村民自治的平台。白沙镇的村民自治实践对于村民自治的未来发展给予了很大的启示。未来的村民自治的发展方向应是由制度民主转向日常民主,具体来说:第一,从选举民主到治理民主:村民自治的内涵得到了深化;第二,从制度建设到能力建设:村民自治重心的转换;第三,从个体参与到组织化参与:村民自治良性运行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目前关于乡村治理结构的制度选择方案,基本不适合西部地区农村的现实。西部乡村治理结构改革应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变精简机构为改革运行机制,将发展经济的职能从基层组织中剥离出来并上移到县和下移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村民自治达到行政化和自治化的统一,从而形成"县统筹、乡执行、村自治"的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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