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限制某些原材料出口措施案是中国在WTO的首个出口限制措施案,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对这些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GATT1994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一般承诺。但是从保护自然资源的视角来看,可以根据GATF1994第11条(2)(a)、第20条(g)和(d)款的例外规定取得合法性。为此,这些措施必须符合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  相似文献   

2.
论内地与香港CEPA之性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 ,即在国内体制中 ,分别是内地关税区与香港单独关税区 ;而在WTO体制中 ,则分别是WTO正式成员。CEPA的调整对象也具有双重性 ,即调整一国国内不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WTO不同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CEPA的法律基础主要涉及国内法、国际法有关香港高度自治权的规定与WTO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外规则。作为一主权国家的两个关税区和WTO的两个成员 ,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既是符合GATT第 2 4条的WTO成员之间的协定 ,但实质上又不是国际条约 ,而是部分内容受WTO规则规范和调整的一国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  相似文献   

3.
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美国政府进行232调查不符合GATT第1条和第2条,且实质上为保障措施。DSU的严格规定导致中国的反制困难重重,其合法性的证明只能从WTO体系外的国际法入手,因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重大违约”有成为DSU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在DSU无法为我国提供反制依据的情况下,一般国际法在特殊法领域可能存在适用的空间;通过引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可以使得引用WTO体系外条款具备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WTO货物贸易协定(GATT)第20条和服务贸易协定(GATS)第14条均涉及到公共道德问题,各国可依据公共道德的理由而豁免该国在GATT或GATS下承担的部分义务。通过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两个协定下公共道德的含义不尽相同,GATS中公共道德的含义及适用条件都要严格于GATT关于公共道德的规定,将两者等量齐观,有失偏颇。在涉及货物贸易的中美文化产品争端一案中,WTO专家组将涉及服务贸易的美国博彩服务案中对GATS第14条(a)"公共道德"的界定复制适用,认为GATT与GATS中的公共道德含义相同,这给中国在该案中援引GATT第20条(a)"公共道德的例外"为文化产品进口争议措施进行辩护造成困难。  相似文献   

5.
论WTO法中的环境例外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GATT第XX(b)和(g)条可以成为WTO中除自由贸易领域之外一般领域的环境例外条款,需要满足"必需"和"保护可耗竭的自然资源"以及"非任意或公平的歧视"三个要求.从可持续发展观来看,目前WTO/GATT对"可耗竭的自然资源"的解释符合了可持续发展观,但对"必需"和"有关"的要求过于严格.  相似文献   

6.
WTO下我国稀土资源出口限制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稀土资源出口现状不容乐观,中国出于多种目的而对稀土资源实施出口限制,美国、欧盟和日本轮番指责中国稀土资源出口限制政策,并声称拟向WTO起诉。如果上诉到DSB,则表现为法律争端,中国的出口限制依然要受我国入世承诺的约束,能否成功援引GATT20条(g)款,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WTO需针对自然资源贸易的特性制定恰当的、透明的、可预测的和公平的贸易规则,同时中国应努力采取多方举措争取使稀土资源出口限制符合WTO规则。  相似文献   

7.
WTO规则视野下碳关税措施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碳关税"措施法理逻辑是针对美国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进行的边境调节措施,而其国内的碳税并不涵盖在WTO边境税调整范围内。美国以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20条环境例外作为碳关税在WTO体制内合法性的依据,但通过解释该条款的适用条件却可得到相反结论。碳关税虽是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的措施,但却不是"必需"措施;碳关税符合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但不符合GATT第20条引言的规定,构成了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是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相似文献   

8.
目前中国和欧美国家之间的汽车贸易纠纷已经进入WTO专家小组程序。欧美国家提出的一个指控是我国《汽车发展政策》和《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等法规违反GATT1994第3条的规定。通过分析后认为:我国的上述规定并不具备违反GATT第3条第1款、第2款、第4款和第5款的构成要件,因此欧美国家的这一指控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9.
碳关税与WTO     
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声称要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与WTO之间的关系有待厘清。然而,碳关税与WTO存在潜在的冲突——碳关税可能既不符合当前的边境税调整规则,在GATT第二十条的一般例外下也不具有合法性。试图从WTO的角度,对碳关税进行剖析,以期为我国制定气候变化政策法规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0.
WTO 争端解决实践中,虽然涉及 GATT 1994第10条的案例较少,但对这些案例加以梳理和分析,仍然可以澄清对 GATT 第10条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晚近,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与透明度相关的正当程序作出了广义解释,但在有关案例中,如果确认了一个成员的法律违反了 WTO 的实体规范,专家组就可以实行司法节制,没有必要再去进行第10条项下的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的对外贸易豁免包括进口豁免和出口豁免。进口卡特尔豁免的基础系竞争者保护优先于竞争保护,其不利于我国当前及未来进口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并有可能违反WTO国民待遇原则,应予以禁止适用。我国出口的卡特尔豁免规定虽具一定合理性,但必须对其中的“正当利益”豁免要件进行限缩性解释,防止对此条款的滥用并引起不必要的损害。  相似文献   

12.
WTO成立以来的争端实践澄清了农业相关规则,确立了《农业协定》、《补贴协定》、GATT同时适用于农业政策的原则.农产品出口融资支持,乃至影响出口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均受到严格规范.过往引发WTO争端的问题,如市场价格支持的计算、“绿箱”支持的判定标准等,是当前我国农业支持措施受到外方关注,可能引发争议的焦点.在此形势下,我国应研究WTO农业争端裁决之于农业支持政策调整的影响,谨慎制定对内和对外农业政策,积极推进农业支持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13.
在WTO框架下规范补贴问题的有适用所有货物贸易的一般补贴规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以及专门规范农业补贴问题的《农业协议》。在涉及农业补贴的具体法律适用上,根据累加适用原则,在农业补贴问题上同样要适用一般补贴规则。然而累加适用,一般补贴规则和《农业协议》会产生冲突,此时根据有效解释原则、《农业协议》第21.1条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农业协议》应该优先于一般补贴规则适用。  相似文献   

14.
自1970年代起,贸易保护主义中的自愿出口限制逐渐兴起。时至今日,自愿出口限制已经变成 WTO框架允许下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模型对自愿出口限制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结合当 今国际贸易中自愿出口限制应用的现状,提出可供受制方政府和企业选择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为了使文化财产免于偷盗、非法挖掘和非法出口的危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0年制定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在防止文化财产非法流转的效力上存在缺陷,体现在出口许可证制度、偷盗或非法出口文化财产的进口限制、对善意购买人的补偿机制、危机条款、对经销商的管制程度等方面.1995年UNIDROIT公约弥补了1970年UNESCO公约的某些不足.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扩展了偷盗物的范围,非法挖掘的文物被视为偷盗物,并且公约对是否是审慎购买人设置了一定标准.  相似文献   

16.
WTO框架下中国农业支持与保护的可能性及其空间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的特殊保障条款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为基础,结合发达国家对农业实施的保护政策,阐明了入世后我国农业支持与保护的依据和可能性,分析了WTO框架下我国农业支持与保护的市场准入空间、国内支持空间及出口支持空间,认为WTO框架下我国进行农业支持和保护不仅有可能,而且也有相应的支持、保护空间.  相似文献   

17.
海南是有着500多万农业人口的大省,拥有得天独厚的热带农业资源,热带高效农业一直是海南省的优势产业。2005年WTO部长级会议在香港达成了《香港宣言》,发达国家承诺在2013年底前取消农业出口补贴。海南省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根据WTO农业规则允许的条件,加强政府的国内支持力度,借助政府力量积极保护本国农业,实施促进农业出口的各项措施以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带动本省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GATT第20条b、g款是环保例外条款。许多贸易争端都是由对这两款的适用条件的争议而引起的。本文试图通过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海龟案来说明这两个条款的适用限制,并从四个方面归纳其适用范围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9.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现有的约束机制包括WTO、CAFTA、GMS经济合作以及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签署的双边协定,主要的约束义务是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但面临强约束性专门合作机制缺失、能源产品的出口限制行为突出、能源服务准入障碍严重等现实问题.应当借鉴WTO“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的相关经验,采取下列措施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构建强约束力的专门合作机制,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严控例外条款(尤其是环保例外条款)的使用,单列并扩大能源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  相似文献   

20.
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发展及其法理基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根据GATT体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S&D条款),"承担义务的非互惠模式"逐步发展和确立。而在WTO体制中,此种模式被限制、淡化或转化,悄然改变为"履行义务的非互惠模式"。这是值得重视的趋向。由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经济实力迥异,且这一经济现实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将继续存在,WTO体制的S&D条款并非权宜之计,也不宜仅表述为WTO体制非歧视待遇原则的例外。发展中国家应坚持和强调,S&D条款的法理基础是公平互利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