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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是文明不断更新的过程,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科学阐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体系,其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历史文化渊源传承和现实的实践根基,蕴含生态生存观、生态发展观、生态法治观、生态民生观、生态共赢观等丰富的内容,对于青岛践行生态生产、生态消费、生态法治、生态民生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现代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正逐渐被视为解决人与自然对立关系的精神良药。“天人合一”生态自然观,提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视角,蕴含了与现代生态文明相吻合的自然观。本文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天人合一”自然生态观为典型表征的生态伦理思想进行了诠释和剖析,阐述了“天人合一”自然生态观的现代价值,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相似文献   

3.
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程,推进这项工程,既要加强生态伦理建设,也需要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在法理的维度,树立人本法律观、完善生态法律体系、强化法律生态保护功能等,是构建生态文明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4.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和"百年变局"的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内涵深刻、逻辑严密、理念科学、视野宏大的理论体系.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构建具有自足性:在理论创新层面,汲取以"儒释道"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精髓并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和法治观;在问题应对层面,破解当下"四大赤字"危机并提出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观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核心的中国方案;在全球视野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提出未来全球伦理观.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功能表达具有互助性:二者互为价值观指引、互为方法论支撑,并共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后,在形式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治理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在实质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体系性、系统性、整体性方法和"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法典不仅通过适度法典化的路径实现环境法典形式外观的体系性、结构内容的开放性、逻辑关联的自恰性,还通过"总则+分则"的立法技术支撑实现制度编排的合理性、程序运转的流畅性、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法典是最优承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集大成者.  相似文献   

5.
历史和现实造就了国土意义的科学发展观,即一种“人本关怀”兼容“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理念。从法社会学视角讲,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起点在于具体制度的构建。首先,“以人为本”应当根除人治而迎合法治;其次,“社会和谐”需要弥补“法律真空”,寻求法律与道德协调整合的秩序机制;再次,“可持续发展”要求摒弃权力法律观,推演权利法律观与生态法律观的优化嫁接。  相似文献   

6.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应对环境危机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对于我国社会全面、均衡与持续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生态文明对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提出了与以往文明迥异的要求。我们应该加强与完善环境法治建设,运用各种有效的环境法治方法与手段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的要求,争取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变成我国的现实。  相似文献   

7.
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程,推进这项工程,既要加强生态伦理建设,也需要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在法理的维度,强化风险社会理论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法律观、代际正义理念,实现水生态保护协调、民主决策与全球治理原则等,是构建生态文明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8.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的共同目标和不懈追求,生态文明是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新的人类文明,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在资源环境问题比较严峻的今天,建设生态文明尤其要强调生态和谐,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生态和谐需要环境法治作保障,环境法治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生态文明促进法是关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蕴含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立法。生态文明促进法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维护生态系统整体利益,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合理期待,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观内化于社会机体。生态文明促进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凸显自然生态系统的固有价值,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指引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引领整部立法的结构布局和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促进法的法律制度要与基本原则相互呼应,与既有政策相互协调,既要体现生态文明的价值意蕴,对现行成熟的制度进行整合和完善;又要注重制度的体系化建设,使制度之间互相衔接,提升制度体系的自洽性。  相似文献   

10.
法学创新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环节,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国法学的创新提供了动力源泉。在“以人为本”的语境下,中国法学创新将从法律观的转型、具体法律制度的创新两个途径展开,并将促使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法律理论体系,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促进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早日建成。  相似文献   

11.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迫切任务。生态环境意识、环境法律政策、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等诸多因素,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公众参与、生态补偿、环境责任及纠纷解决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难题,应通过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ADR争端解决机制等环境法治保障机制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环境正义表示环境资源法应该合乎自然,即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环境正义既是将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法学联系起来的基本理念,也是将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秩序、环境民主、环境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等各种环境资源法学理念有机联系起来的基本理念.从环境正义理念可以推导出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秩序、环境民主、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环境资源法学理念.其中,维护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是对环境正义和环境秩序的起码要求.在影响我国安全的诸多因素中,环境安全是一个重要因素,它是其他一切安全的基础条件.环境安全是可持续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观点.生态安全作为一项基本理念,贯穿在环境资源法整个体系之中,其中一个重要体现是有关环境安全或生态安全的专门法律.  相似文献   

13.
环境法的修改与历史转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可以新制定一部环境基本法或修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环境基本法,以实现环境法的历史转型.环境基本法的修改坚持国家生态安全与公民生态环境生存权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国家干预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结合等原则.环境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总则、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体制与决策机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救济、附则等部分.  相似文献   

14.
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而生态治理越来越走向法治化轨道必将成为今后重要的治理方式,同时生态法治化也是推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通过梳理并阐释国家对西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的规范文本及其释义,透视国家对黄河流域发展的理念转变,进而指出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发展存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没有充分体现生态法治体系化发展的理念,缺乏地方立法对生态保护政策的落实,环境政策没有与其他政策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再从健全黄河流域生态法治规范体系出发,实现法律与环境政策之间协同保障生态环境,达致环境政策一体化实施的目的,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与环境政策协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化保障进路。  相似文献   

15.
现有的与北极生态保护有关的国际法律制度是以联合国海洋法条约、国际环境条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以及北极地区国家法律为主要框架的,但现有北极法律缺失"生态"理念,北极生态保护以"软法"为主,并且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制度存在空缺,缺乏整体观,北极诸多环境法律存在于不同法域,呈现出不成体系性。而以生态整体观的方法来整合现有的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充分考虑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各个成分的法律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并由生态学规律引申出北极生态保护法律原则,最终形成对北极生态进行整体保护的法律制度在目前是现实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从法律的历史变迁和代际进化看,可将中国的环境立法50年概括为从第一代环境法到第三代环境法的发展进程,当前正处于从第二代环境法挺进第三代环境法的新时期。第一代环境法以环境保护观为指导思想,以生存权为核心权利,以“末端治理”“分散保护”为主要调整模式,具有人类系统和自然系统二分、保护和发展“两张皮”的基本特征,以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为典型代表。第二代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发展权为核心权利,开始重视对发展能力的尊重和补偿,坚持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具有在“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内保护和发展一体化治理的基本特征,以2008年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典型代表。第三代环境法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思想,以环境权为核心权利,以生产发达、生活美好、生态平衡的“三生共赢”为根本目标,致力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保护”,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社会共治”和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治理模式,具有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生态—灾害”复合系统内“八位一体”系统性治理的基本特征,以2020年的《长江保护法》为典型代表。为推进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贯彻,可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二个坚持”,从而更好地明晰其相对于西方的生态伦理思想、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进而助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指引第三代环境法的发展和环境法典的出台。环境法的法典化之路尚需进一步选择和论证,基于事实、事理、法理和政策等因素的考量,建议采用通则型立法模式,优先集中兵力制定“环境法总则”和“污染防治法通则”。环境法学必须加强向“事理”和“法理”两面作战的能力建设,促进自科法学研究方法的养成,不断实现“事实—事理—法理—法律”的飞跃。  相似文献   

17.
海岛生态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与环境生态安全,各国均非常重视。但长期以来,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都是空白的。然而,经过多年的讨论与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海岛综合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对海岛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填补了我国法律上的空白。但是,新通过的海岛保护法律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对此可借鉴香港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法律在生态安全保护方面的经验,以完善我国海岛保护法律。  相似文献   

18.
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法治中国和美丽中国的宏阔背景下,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对于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基础性保障功能和战略性支撑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彰显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生态良法善治,蕴含了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和谐发展价值追求,创造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法治文明珠联璧合效应的人类生态法治文明新形态。用法治来引领、规范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其总目标和总抓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下构建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完备法治规范体系、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法治保障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法治体系构建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虽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生态环境立法的体系性、完备性不足,且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党内生态文明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够;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尚未达到良性高效的建设目标,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理性系统的“绿色司法”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中央督察与省级督察两级工作衔接机制不畅、国家监督...  相似文献   

19.
生态多元治理模式作为对当前行政监管民主化、公共化的回应,在治理主体、主体间权力关系、治理规则、治理制度上呈现了多元化的特征,可以解决当前生态治理中过度依赖环境行政管制而带来的制度困境。生态环境治理需要通过法治保证提供一种稳定高效的利益博弈框架来防范治理陷阱,实现主体间互动合作。生态法律规范体系也应围绕多维分权共治和柔性开放的规则制度体系构建,适时作出调整,以治理主体、主体间权力关系为法律之经,以治理规则、治理制度为法律之纬,构建生态法律规范网格体系。  相似文献   

20.
全球化已对法律的变革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同样基于对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环境法也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以适应历史和时代的要求。法律移植是我国环境法律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从分析环境法律移植的客观基础和外在动力入手,在环境法学和环境法律两个层面上阐述法律移植对我国环境法的价值和意义,进而对今后环境法律移植的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并对全球化背景下环境法的发展作出方向性的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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