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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将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定义为农村集体土地这一客体之上存在的一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依据自己享有的相应权能而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通过分析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主体在私法关系中的应然定位,以民事主体的基本原理构建集体土地收益权主体制度,明确农村集体是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的群体性主体,农民、农户是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的个体性主体,还原其私法权利主体之法律品格,最终有效实现我国农民的集体土地收益权。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根于“两权分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三权分置”下的农地改革实践,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的缺陷集中体现在:权利属性与权利主体的模糊性;行使主体与行使机制的不健全;权能体系和保障机制欠缺。未来立法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与农民集体成员权综合治理体系进行科学的立法表达。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需要:明确特定社区范围内的成员集体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丰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体系。农民集体成员权是克服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缺陷的重要设计,建构其综合治理体系应该在理论上厘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集体成员权之间的关系,设计出科学可行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标准,丰富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体系,健全农民集体成员权利行使规则与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中集体土地权利的建构既是重点又是难点,科学的权利建构思路至关重要。宏观的制度设置理念,应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中观的制度体系目标要求和制度内容价值取向,则应做到稳定性与灵活性并重以及保障功能和财富功能兼顾。微观的具体制度规范建构方式,则应采用所有权抽象化和用益物权具体化模式。并且,在权利主体制度设计上,应逐步淡化集体土地权利的身份专属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主体虚置,权能不完整,客体不确定,承包经营合同性质不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内涵;构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权利内容以及成员资格获取及退出机制;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法律权能;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征用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5.
农民土地财产权是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所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利益的自由和资格。农民土地财产权是以宪法为基本依据的民事财产权。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权利主体"农民"应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权利主体具有多维性的特质。农民土地财产权是以农村集体土地为基本客体的不动产财产权,农村集体土地具有资源性、资产性、空间性和层次性的特征。农民土地财产权是农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应当拥有各种财产利益的权利,包括以土地归属为财产利益的权利、以土地利用为财产利益的权利、以土地流转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和以预期利益为财产利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环境权是伴随环境问题而出现的一种新兴的重要法律权利,我国民法典应确认和保障自然人环境权。自然人环境权是指自然人对清洁、良好、舒适生态环境的享有权。民法典应以自然人为环境权的立法主体、应以物和行为为环境权客体、应以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和观赏权等生态性权利为环境权的主要内容。环境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主要体现为:环境权是具有私权属性的新型独立人权;环境权是独立于人身权和财产权之外的新型民事权利;环境权是我国应对环境问题,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生态性民事权利。民法典确立环境权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权利意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民事权利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7.
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生利益冲突,过分依赖例外规则会破坏法律的体系性并导致规则冲突与标准混乱,应通过立法生成新的法定权利予以调整。因我国征地补偿存在的制度瓶颈和理论不足,土地发展权被学者引入并在实践中以多种模式出现。土地发展权以土地开发转用的增益分配为核心,属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只适用于集体土地。依霍菲尔德权利理论,土地发展权的内容包括在土地规划范围内自由安排土地的用途和在土地开发转用时主张一定比例的增值利益等权益,以及不得改变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等负担,土地发展权残缺部分由国家代表社会行使。新型民事权利的立法转化应全面具体,避免沦为解决个别问题的例外规定或填充法学理论的抽象概念。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收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权利的剥夺,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民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平等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未有效解决,这对土地征收中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保护不利。为此,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但又必须结合成员权制度加以生成,以保障团体性权利和个人权利相互为用,保证土地公有性质。土地征收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国家土地所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平等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可流转机制,贯彻契约精神,并完善土地司法审查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设计的公正诉求。  相似文献   

9.
对城市流动商贩要建立分类规制制度。偶尔从事经营活动的流动商贩应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享有承担交易中的相关民事权利义务;持续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的流动商贩要纳入商法规制,可以享有营业权、商业秘密权等商事权利。但基于城市流动商贩的小规模经营,应豁免其进行商事登记、设立商事账簿。如果流动商贩自愿进行登记,其可以在一般商事权利之外享有经过登记才能享有的特有权利如商号权、商誉权。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涉及到民事主体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在民法通则所一般认定的自然人与法人之外,其他未在民事立法中确定却又不得不成为审判实践主体的案型也屡见不鲜,其中对胎儿的民事权利的保护已引起民法学界的极大关注.本文亦就胎儿及胎儿应具有的民事权利和权利的合法保护以及有关法律的完善等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其自身带着天然的公有制烙印,因此难以表现为完全意义上的民法财产权。这就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自由转让问题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的问题,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其结果是在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情况下,又对其转让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2.
从物尽其用原则出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可以自由转让,但是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带着天然的公有制的烙印,难以表现为完全意义上的民法财产权,所以转让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赋予发包人同意权,允许其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无疑是一种可取的选择。但由于相关法律对同意权行使的规制存在诸多的缺陷,导致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混乱,因而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违约行为不仅是对承包经营合同的违约,也会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造成侵害,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现行立法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对此规定并不十分明确,以致出现不同的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中存在责任竞合之情形,适用责任竞合制度予以规范更有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立法对此应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实践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土地承包经营法》、《农业法》到《物权法》,我国围绕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和立法实践,逐步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目标经历了从确保农民"温饱"向促进农民"发展"的转变过程,通过农民的生存保障确保农村稳定和确保全国粮食基本战略目标的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未来发展状况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呈现出由有期限权利向无期限权利发展,由非商品性权利向商品性权利发展,由非融资性权利向融资性权利发展,由身份性权利向契约性权利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系以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基础,区分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后者仅实行债权保护,力度不够;对登记对抗效力主义中的第三人在解释上宜限于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在相互矛盾的法律关系立场上的人,以更周延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丰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对“其他方式”采宽泛解释,但是对割裂性流转如转让等仍应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16.
该文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 ,考察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佃权”、“农地使用权”、“农地用益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名称各自的长短优劣 ,指出它们都不适合作为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名称 ;并认为物权法应采用“农地承包权”的名称 ,其理由是这一名称既体现了对权利的一体保护 ,又和现行法律体系相衔接 ,还准确、精炼地概括了这一权利的内涵  相似文献   

1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界定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重要理论问题学界尚未达成共识,存在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移(或者让渡)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等为实质内容或依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不同观点,其内容差异大,且都存在明显不足.统一采用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名称是界定其内涵的关键.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型流转和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型流转这一客观事实,应以"移转(或者转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实质内容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  相似文献   

18.
大陆法系“所有权”概念的产生具有两个重要的隐喻 :一是土地的分裂 ,二是个人主义。这两个隐喻是我们正确理解大陆法系所有权的根本出发点。它能正确解译当今民法理论界所面临的“所有权失灵”这一现象 ,并为理解所有权制度调整财产法律关系的局限性提供一个新的框架。上述隐喻同时揭示出 :财产法律关系的构建应超越个体占有实体物的模式 ,从权利和权利束的角度予以拓展更为恰当  相似文献   

19.
出租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之一,既可以将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进一步分离,使产权明晰化,又可以促使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提高生产率。但是就中国目前的立法而言,存在诸多问题。从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主要法律特征入手,在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主体资格的基础上,对实践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由于法律上的不足、村规民约的违法及传统观念等原因,侵害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十分普遍。保障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界定两个标准,同时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物权法》的精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及配套制度,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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