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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忽略了占有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既不符合现实不动产交易的需求,也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与冲突,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带来困扰。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属性完全不同;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符合安全、效率、公平的价值;从相关立法规范考察,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外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立法都赋予了交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物权法应明确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果,交付要件主义加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基本性的制度。本文在对物权登记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登记天然非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但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天然为登记”的结论。并且在揭示了登记行为的本质为行政行为基础上,归纳出物权合意是物权行为的成立要件,登记行为是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的观点,并基于此进一步分析了物权合意和登记行为各自是否有效成立情况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抵押权变动的登记要件主义是对物权行为独立性、公示性原则的借鉴,根据物权行为理论,应当以标示行为作为动产抵押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改动产抵押权变动的登记对抗主义为标示要件主义。进而将不动产与动产抵押权的变动统一为公示要件主义。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对抵押权变动过程中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按照物权行为三原则理论构建抵押权变动的理论和制度,既可以改变现行抵押法律制度复杂而漏洞颇多的窘境,更重要是对保护交易的安全、快捷起到现行制度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善意取得制度的缘起与变迁来看,善意取得制度起先只适用于动产物权,但其后发展适用于不动产物权;现代各国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有两种规范模式,建立在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上的不同立法选择均有其合理性;而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是符合我国立法实际的正确选择。  相似文献   

5.
浅析《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这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经预告登记后的这种物权变动请求权不是一种物权,仍属于一种特殊的债权。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通过之前,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性质,见仁见智,但通说认为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这一通说是由我国目前有关不动产的立法现状决定的.<物权法>的颁布施行,改变了过去那种认为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传统看法,明确要从服务于民事主体之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角度,重新认识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阐述了登记行为是当事人之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发生民法效果的民事行为,并结合<物权法>所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进一步阐述了我国不动产登记行为应为事实行为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其中,引起理论界争议,但是根据我国国内的法制环境以及制度环境建立的,并对保护当前阶段不动产领域的交易安全起到重要作用。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的确立,最终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会退出我国物权制度舞台,由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四种不动产登记效力,即,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的效力、登记对抗力、登记推定力和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效力,这在立法上是一种大的进步。但是,《物权法》关于这四种效力的规定也存在一些不足。未来应当通过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取消登记对抗主义等措施,保障和提高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进而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登记推定力和扩大登记公信力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应规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以提高效率,统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承认不动产物权登记具有公信力,以保障效易安全;采用合适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主义,建立我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两个环节之间存在“时间差”,为房屋双重买卖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在房屋双重买卖中,三方当事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从交易环节来看,我国房屋双重买卖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情形。基于“公示要件主义”的物权公示制度是解决此类纠纷,平衡各买受人间利益的根本法律手段。因此,一是有必要澄清来自“公示对抗主义”的曲解,承认“物权行为”并吸收“分离原则”,充实我国的“物权公示”制度。二是通过比较“不动产契约公证”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的优劣,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设立“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1.
从"权利"到"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间存在结构上的巨大变迁,表现为从"主体--客体"结构到"主体--权利--客体"结构的变化.权利概念虽然在构建德国民法体系时起到了核心作用,但德国民法典采纳的权利主导模式面临着一些困境.在法律考虑的社会因素日益增多的情形下,一味地以权利归属的界定来调整社会关系带有严重的局限性.归根到底,法典化是一种法律控制技术,其目的是正确地引导人的行为,以符合一定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债法修改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债法与物权法的制度协调。经由债法和物权法的区分,财产法内部出现了区隔。该区隔观念涉及有体物限定、抽象所有权、物权法定、物权行为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确立。但此种财产法区隔的观念在《德国民法典》的发展之中逐步被软化,《荷兰民法典》和DCFR虽然仍坚持财产法内部的区分而非完全融合,但使得财产法内部呈现出多元化的关联。这种关联并非仅仅是一种现象,而且是一种必然,并由此导致制度的诸多因应改变。  相似文献   

13.
近代民法上物权变动法制存在着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 ,法国法与德国法分别为其典型代表。作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 ,对于二者不能简单地认定孰优孰劣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国民法是承认物权行为的 ,但相关的立法尚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一般均在物权编中对占有作出专章规定。罗马法上占有为一种事实,其构成要件有物质要件和精神要件;日耳曼法上的占有为权利;德国法兼采罗马法上与日耳曼法上占有的涵义,其影响及于瑞士、日本等国民法,并为我国近代民法的制定所接受。我国现行民事立法迄未建立明文的占有制度,《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对占有作出了详尽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因此仍应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来确定船舶物权的准据法。然而,《海商法》中相关的冲突规则已渐显陈旧,很多条文已经不能为现实的纠纷提供指引。本文结合新法的指导思想及国内的司法实践,对船舶所有权、留置权、以及各担保物权受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宝砚庄》塑造了大时代中善良、热情、坚韧的砚乡小人物群像,有勤劳淳朴、护卫砚乡文化的普通乡民,有德艺双馨的制砚工,有独立自强的自梳女。有漂泊辛劳的昼家人,等等。该作多方位地展示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砚乡人多样、平凡的生活形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地方文化内涵。  相似文献   

17.
“Privacy”被国内学界通译为隐私。文章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的官方中文本表述为研究切入点,通过对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和德语对应词汇的语意和法律体系中的权利性质的考察,提出“私生活权”才是符合语意的翻译,并就私生活权中国化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法上的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制度与《德国民法典》中的暴利制度相类似却又不尽相同.我国的相关立法在逻辑上存在问题,在体系定位上也不甚恰当,从而导致法律规定的混乱和难以适用.通过比较研究,应当借鉴德国法上的暴利制度来对我国民法上的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进行重新定位,构建我国民法中的暴利行为制度,以解决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自从德国民法典区分物权与债权并抵押权归入物权后,学者们不断质疑争论。文章认为各家争议的实质在于反思传统法学概念。从法律价值角度看,抵押权虽不具有物权的典型特征,但把抵押权归入物权并无不妥。  相似文献   

20.
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丁关良$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2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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