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国际法的主体应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 其性质取决于国际社会的需要.尽管传统上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但从二战后国际法出现大量有关个人的内容来看, 个人已在一定限度内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不过, 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相当有限--取决于国家的授权, 无法与国家相提并论.  相似文献   

2.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3.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4.
海事司法管辖作为国家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方式,是国际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习惯国际法,我国在相关海域依托主权、主权权利和历史性权利享有不同的司法管辖权。近年来我国周边海域海洋权益争端频发,以司法手段保护国家主权开辟了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思路。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我国在管辖海域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海事司法管辖内容。在管辖海域内进行海事司法管辖既可以彰显国家主权,又能够强化我国所享有的主权权利和历史性权利,维护其他海洋利益,为未来我国通过谈判等合法手段解决海洋争端积累有利证据。  相似文献   

5.
学界对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意见不一。这个热点又棘手的国际法律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国际社会合作日益繁多的今天确实值得人们深入思考。基于对一些学者观点的反思,通过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国际法主体的定义以及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环境法的主体范围问题,个人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至少是在有限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少数民族权利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少数民族权利,是少数民族义务的对称,民族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有广狭二义。狭义上,它指多民族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和赋予少数民族权利主体,在特定社会经济关系中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有的利益。广义上,少数民族权利还包括世界性组织、集团通过国际宪章、条约、公约、议定书等国际公法形式,确认和赋予特定少数民族权利主体(包括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某一特定国家、民族、种族、种群等),在一定国际法域内能够行使的权力和享有的利益。 在此,所谓“少数民族”,一般取其语义涵义,即指在多民族国家内较之主体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人数较少的民族;特定场合(国际约法场合)取其政治涵义,即指在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于“从属”地位的特定的人们共同体或特定民族(种族)综合体。例如一国的  相似文献   

7.
国家平等原则在一般意义上赋予了主权国家在外国法院享受管辖豁免的权利。同国家主权原则一样,国家平等原则历来是国际法上最根本的原则和基础。国际法上的国家豁免问题也由此产生。针对国家豁免问题,现代国际社会上虽存在着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但国家豁免原则业已成为现代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试图就国家豁免的法律意义和价值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实现国家豁免发表一下拙见。  相似文献   

8.
与传统国际法相比,现代国际法确认和维护国家主权,包括确认和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政治经济文化主权、主权管辖和主权豁免等。现代国际法也约束和限制国家主权,否定绝对主权,国家主权必须接受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约束和限制。国际法与国家主权将互相制约、长期共存,国际社会必须在妥为顾及国家主权的情形下建立国际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反恐斗争中 ,必须重视国家主权原则 ,认清国际反恐斗争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核心 ,是国际反恐斗争的理论基础 ;国家主权原则使反恐国际合作成为可能 ;国家主权原则使各国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 ,就主权问题作出让渡 ,达成国际反恐斗争的各种协议  相似文献   

10.
国家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一直是国际法领域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正确辨析两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主权的性质、主权与主权权利的不同概念及相互关系.笔者认为,主权权利区别于主权的特征在于,不仅其自身具有可分割或可让与性,而且可与主权相分离,甚至全部主权权利的不能行使也不构成对主权的否定.以此为基础,本文将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划分为两个层面,即国家主权与国际法相互依存的关系、国际法对主权权利的丰富、发展和限制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国际法发展呈现价值多元化的趋势。国际法首要和基本的价值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传统国际法追求的是国家价值,即独立、平等、自治、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等,集中表现为主权原则。现代国际法日益关注个体的人的权利,强调人的价值。在国际法的发展上表现为人权的普遍化与国际化及国际法规则的人本化。中国需要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以维护国家利益,而人权保护和国际法的人本化又与“以人为本”、“和谐世界”不谋而合。  相似文献   

13.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性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以个人为审判对象的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其管辖权的特殊性。这种管辖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管辖的对象是构成国际犯罪的个人。为了在追求全球正义和维护国家主权这两个价值目标之间达成平衡,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被定位为补充性、有限的自动性和有限的普遍性。  相似文献   

14.
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环境保护的特殊性,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与全球环境保护的需要存在矛盾之处,其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导致了一项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产生。由《斯德哥尔摩宣言》原则二十一宣布的主权适用原则,体现了国际法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新发展。它包括了权利和责任两个基本内容,具有三重涵义:一是确认主权原则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的适用,二是维持国与国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三是谋求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由于主权的国内和国际内涵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解,而且主权的实现也和一国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因而各国国际私法的主权特色也会不同。本文通过历史分析,结合法律选择中的主权因素,分析了主权的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在传统国际私法"规则"中的重要分量,而在美国"冲突法革命"理论中,由于强调了实体法的内容和法律选择政策的考虑,从而体现了国际私法"方法"中不同的对内主权内涵。并认为在现代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因各国特殊的法律选择政策考虑,对法律选择方法的采用和规则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就法律选择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6.
“球权”指的是国际社会合理合法的正当权力与利益 ,即国际社会共有的权利。主权和球权相辅相成 ,主权平等原则是球权运作的基础 ,球权在主权的让渡中不断完善 ,主权国家的共同利益在主权转让中得以共享。在主权“弱化”的趋向中 ,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化时代出现的主权转让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客观上使球权强化的进程放缓。尽管维护和发展球权符合全社会的利益 ,但是认同并享有它需要共同的利益基础 ,特别是共同经济利益的基础。利益共享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球权强化的现实局限性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权及其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对受教育权问题进行探讨,对照国际法对受教育权的规定,考量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护状况,提出了建立受教育权的保障体系问题,认为只有构筑起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行政保障等多重保障体系,才能确保公民受教育权得以实现,从而更好地履行受教育权保护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