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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1 毫秒
1.
关于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争论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一项效力,从义务人的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的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法益提供防御性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性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方式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八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由侵权的后果究竟能否被债的效果所涵盖这一思考出发,在解释论上,可以将这些责任方式区分为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与非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这一归类对侵权责任的构成具有重大意义:仅在适用损害赔偿型责任方式时,才在侵权责任的构成上要求损害、过错、因果关系等要件。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恶意诉讼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侵权责任法》对恶意诉讼侵权责任也未作出特别规定。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强化,立法需要对恶意诉讼侵权加以规范。恶意诉讼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为故意引起恶意诉讼,给相对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商业领域的恶意诉讼侵权责任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存在差异,在制度设计上宜借助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加以规定,采纳惩罚性赔偿,并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用数个条文具体规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范围的确定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和过失相抵规则,既要赔偿直接与间接财产利益损失,也要赔偿精神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5.
以一个因素作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划分标准的"单纯构成要件说"、"归责原则说"、"一般条款说"和"责任主体说",均存在不足。而无论是非单纯构成要件说,还是多元化标准说,实质上都不过是上述学说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加,其都存在"多标准划分"的逻辑错误。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宜以证明责任的特殊性作为划分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标准,即凡是由权利人对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等侵权责任四个构成要件事实存在承担证明责任的侵权责任,属于一般侵权责任;凡其证明责任与这样证明责任不同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从英美法系发展到大陆法系历经波折,争论不休,其本身的性质尚无定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出台,在产品责任上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项大胆尝试是《侵权责任法法》最大的突破。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必须承认作为舶来品的惩罚性赔偿可以适应中国的立法环境,尤其在侵权法领域有特别的意义,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将体现此制度的最大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7.
法学理论一般认为 ,所谓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种违法行为 ,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从而使这两种责任共同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因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实践中发生最为普遍 ,而两类责任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范围等方面又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因此对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 ,是依合同法提起合同之诉还是依侵权法提起侵权之诉 ,将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 ,故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法律上正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相似文献   

8.
在古代罗马法历史上,侵权责任方式先后经历了由早期习惯法中的刑罚制裁到《十二表法》定额罚金、《阿奎利亚法》的最高市价赔偿,最后到优士丁尼《民法大全》估价损失赔偿的复杂历程.这一发展变化反映了罗马社会对侵权行为理性化的认识历程,同时为大陆法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刘士国 《社会科学》2023,(7):154-165
我国有关侵权责任的自主知识体系集中体现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法治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侵权责任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突破了国外的债编体系,作为法典末编保护之前各编规定的民事权利,是民事责任从民事义务中分离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第四要素的应然发展,使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和《民法典》体系更加科学,更符合时代需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继承了中华法系“和谐”的法律文化,贯彻“公正”“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于资本主义侵权法源自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并以个人自由主义哲学为基础。侵权责任编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规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观念,明确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具体赔偿范围和生态修复责任,是环境与生态一体保护的独特制度。侵权责任编中的医疗侵权责任与我国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体制相适应,体现的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医师专家责任制度的医疗单位责任制度。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融汇各国侵权法的共性,又与其有以上本质区别,形成了中国自主的侵权责任知识体系。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制度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本文仅对国家赔偿制度中的刑事赔偿责任问题作一探讨,从理论上论述了刑事侵权赔偿责任具有三个基本特征:责任起因的特定性、致害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分离性、责任形式的物质性,对容易混淆的刑事侵权赔偿责任和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详细划分。  相似文献   

11.
按照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奸淫幼女是故意犯罪,必须以明知幼女的年龄不满14周岁为条件,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这在理论和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奸淫幼女行为适用严格责任也并无不妥,这除了因为严格责任更有利于刑法保护幼女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以外,还因为严格责任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无过错责任,不构成对过错责任原则的悖反,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质上并没有从根本上排斥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12.
网络银行是银行电子化的产物 ,是银行业发展的大趋势。网络银行侵权 ,就是指在互联网上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通过网络从事的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和利益的行为。在有关网络银行侵权行为的讨论中 ,最为重要的是网络银行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在网络银行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上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会损害客户利益 ,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又将过分加大银行的责任。因此 ,网络银行侵权可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3.
史黎  周东威 《学术探索》2013,(11):18-21
本文论述了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优先原则的侵权责任法对责任保险制度的影响,具体分析了侵权责任法和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两者的关系,并对无过错责任和侵权责任优先的原则进行解析,最终进一步分析侵权责任法对侵权保险及其制度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网络信息的传输中枢,屡屡被卷入网络侵权纠纷中,成为被侵权人指控的侵权主体.从立法技术的一致性、促进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等角度考量,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课以过错责任是恰当的.其责任范围应依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而有所区别,当其与网络用户作为共同侵权行为的实施者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这又有加大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之嫌,为平衡其权利义务,多国立法例都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进行了相应限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也规定了相关的"避风港"原则.此条未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具体区分,而对各类服务提供者适用相同的规则,这显然是立法不严密之处,但出于<侵权责任法>作为基本法的稳定性之考虑,这个任务留给日后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5.
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就侵权法的理论而言,运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关联共同理论,可认定在某些情形下产品代言人与制造商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而相对于理论上侵权责任的认定,更为重要也更为困难的问题在于产品代言人的侵权责任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落实.对此,构建严格的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6.
视频分享网站间接侵权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视频内容的不合法性是视频分享网站网络产业发展的瓶颈,因视频作品多为网络用户上传,所以其间接侵权责任的认定则是推动网络服务经济发展的关键。视频分享网站法律主体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间接侵权的认定。视频分享网站属于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存在着“二次销售”的现象,因此其间接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帮助侵权和替代侵权。帮助侵权中的过错认定关键在于明确其注意义务;而替代侵权认定中的“直接经济利益”则是指通过从网络直接侵权行为中实际获得的单独费用或其所增加的费用。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既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特殊类型,也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第59条规制的适用范围包括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以及不合格的血液,但此适用范围应予以界定。在此界定内,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生产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18.
在网络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民事责任是一个长期面临且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因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致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断出现,目前,法对其无明定,宜在司法解释中界定。本次修改著作权法时应明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形式审查的事先审查义务,违反规则则承担自己过错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应对过错所致损害全面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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