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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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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心一笑     
《华人时刊》2012,(6):79
没有悟性"大师,您从来不喝酒吗?""罪过,罪过。""出家前也不喝酒吗?""罪过,罪过。""这我就不明白了,出家前喝酒,怎么算是罪过呢?""你真没有悟性,老衲都说了多少次醉过了。"  相似文献   

2.
在单位犯罪理论中,单位犯罪的罪过是单位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单位犯罪的本质,单位犯罪的罪过具有二重性,与自然人犯罪的罪过区别也在此;厘清单位犯罪的罪过内容、形式以及单位共同犯罪的罪过对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结果加重犯理论经历了从结果责任到意思责任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现代刑法理念的要求和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行为人对基本犯罪的罪过应当限于故意,而对加重结果的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双重罪过说这一刑法理论通说基本可取,但有必要予以完善.借鉴“危险故意”等学说的合理内容,应当提倡新双重罪过说.  相似文献   

4.
公关原罪     
原罪,指与生俱来的罪过。当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上帝的命令吃了禁果,这一罪过就成了整个人类的原始罪过,故名原罪。同时,基督教认为此罪一直会传至所有后代,为此需要基督的救赎。原罪,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罪过,二是救赎。  相似文献   

5.
关于渎职罪的罪过形式,目前我国刑法学界有以下几种学说:单一罪过说、复合罪过说、混合罪过说和模糊罪过说等.本文对上述各说进行了概述和评析,进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应采取单一罪过说的立场,即:刑法分则渎职罪章所规定的个罪的罪过形式是单一的,要么是故意,要么是过失;且多数为故意,少数为过失;其中,滥用职权型(包括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型渎职犯罪是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6.
论持有型犯罪的主客观特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持有型犯罪是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目前 ,在刑法理论上对这一类犯罪的行为方式到底应归于作为还是不作为 ,抑或是第三行为方式以及这一类犯罪在主观上是否具有罪过性争议较大。本文着重探讨了持有型犯罪的行为方式归属以及其所具有的客观行为性和主观罪过性 ,这无疑有利于我国刑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主要有故意说、混合罪过说和择一罪过说。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均存在不足。不论从刑法相关条文的客观含义还是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必要性来看,均应当将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解释为“包括过失”,而且过失与故意之间系层级关系,即故意是建立在过失基础之上的、更高层级的罪过形式。此种解释结论所引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罪过形式的不同实现刑罚个别化,进而贯彻罪刑相适应和责任主义原则。为此,应当提倡根据故意从重处罚,即将故意的功能拓展到量刑领域。此解释结论可以运用于指导所有罪过形式“包括过失”之具体犯罪的量刑。  相似文献   

8.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是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最容易混淆的两种罪过,本文对这两种罪过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并对两者的实际操作中所体现的矛盾进行了分析,最后文章对矛盾提出了解决的方案。  相似文献   

9.
论持有型犯罪之主观罪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辩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 ,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该类犯罪故意的成立并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为前提  相似文献   

10.
混合罪过被越来越多的涉及 ,但就其概念本身来说却存在很大程度上的滥用。无论是从语义传统还是从学说发展史上来看 ,“混合罪过”都有其特定的演绎过程。混合罪过概念的提出是源于前苏联刑法理论的“双重罪过”,而在我国刑法理论中 ,其针对的目标却是解决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传统罪过形式理论采用容认说之立法模式,揭示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在意志因素方面之本质差异,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疑难案例因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处于故意与过失分界点上的"灰色区域",从而难以准确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分析古今中外刑法理论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界分问题的解决经验,在我国传统罪过理论的基础上引入第三种罪过形式"轻率",重新构建我国现行罪过形式理论.  相似文献   

12.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辩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相似文献   

13.
轻率是英国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英美法系国家特有的一种主观罪过形式。它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罪过形式,对于推动重理论思辨、轻实务经验的我国的罪过形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探讨轻率的概念、本质及认定、轻率对我国罪过形式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修改以来,学界对该罪的罪过形式就产生了分歧,理论上存在"故意说""过失说""混合罪过说"等三种观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是司法实务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从保护优先原则出发,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解读为混合罪过,既可能是故意又可能是过失.从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来看,污染环境罪可以细分为众多亚类型,有的类型属于危险犯,有的类型属于实害犯.就危险犯而言,立法关注的是规范违反,着重惩罚的是明知法律禁止仍有违反,这类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就实害犯而言,立法突出的是法益危害,这类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有可能是故意也有可能是过失.需要说明的是,混合罪过不是不需要查清罪过的具体内容,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出发,司法机关应努力查清具体犯罪的罪过形式,难以判断时要作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  相似文献   

15.
简单道理     
勇气、乐观与宽容,这是父亲给我的最宝贵的人生财富——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充分借鉴历史经验教训的中国共产党在财富发展上先后经历了从强调“先富”逻辑—倡导“市场财富”——尝试践行“共富”的演进历程.本文认为,这些带有阶段性特色的财富观的演进历程,客观上顺应了中国经济体制内在矛盾发展:即从计划经济体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并历史地促进了改革开放以来“具有国富特质的财富动力机制的开启——-从国富导向民富——开启贯通国富民富的历史甬道”这一财富发展进程,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自觉把握现代社会财富发展进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品质.  相似文献   

17.
传统结果加重犯理论强调加重结果对犯罪认定的决定作用,暧昧结果加重犯之主观罪过,割裂行为主客观方面的内在联系,曲解行为概念的实质意蕴,陷入罪过判断的误区.为拨误反正,结果加重犯的判断需要在肯定罪过原则的基础上颠覆传统罪过理论之纯粹主观心态的偏见认识,肯定主观罪过在犯罪认定中的核心作用,并从主观罪过的内容及其实现程度考察行为的因果发展进程.同时,明确行为概念的控制内涵,揭示犯罪本质源起刑法所保护利益的对立意志,进而从行为人的罪过把握结果加重犯.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过当.也就是说,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处理防卫过当案件,首先要正确确定罪名.确定罪名,就要弄清行为人实施防卫过当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这就牵涉到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因此,研究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才能帮助我们正确确认防卫过当的罪名,解决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相似文献   

19.
谁的罪过     
有一位居士看到一个船夫将沙滩上的渡舟推向江里,准备载客渡江。此时刚好有一位禅师路过,这个居士上前请示道:“请问禅师,刚才船夫将舟推入江时,将江滩上的螃蟹、虾、螺等压死不少,请问这是乘客的罪过?还是船夫的罪过?”禅师回答道:  相似文献   

20.
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指使人和肇事者的主观罪过既存在有故意也存在有过失。在四种情行中两者都可能构成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指使人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且在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是过失。而传统的共犯理论认为共犯是故意犯罪。由此,理论界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之间无疑产生分歧。运用"行为理论"或许能更好地解读共犯的主观罪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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